近日有人提倡她所以為的傳統女德,導致有人痛加反對,並因而詬病傳統。但傳統的女德女教到底是怎樣的?
何謂女德?
古代對女人的要求,概括為四方面:德、言、容、功。《周禮•天官•九嬪》曰:「九嬪掌婦學之法,以九教御:婦德、婦言、婦容、婦功。」
後人說女人要有「三從四德」,指的就是這四樣。希望女人要漂亮、會打扮;言語得體,又有手藝,還有涵養。
現在講婦德的人,似有道德偏執,忘了婦容、婦言、婦功。
由於現在有人這樣偏執地宣揚婦德,所以許多朋友又去罵古人,說他們是把古代「三從四德」這種封建糟粕又搬出來了。
何謂三從四德?
其實批評者大抵根本不曉得四德就是婦容、婦言、婦功、婦德,所以亂罵。
然後大家又痛罵「未嫁從父,既嫁從夫,夫死從子」這種「三從」說抹殺了女人的自主性。
五四運動以來,一方面大家不讀書,一方面有人故意曲解,所以講得好像三從四德有什麼大罪過、怎麼樣束縛了女人似的。《後漢書‧張楷傳》說:「性好道術,能作五裡霧。」當年反傳統諸公造作出來的迷霧,可比張楷還厲害呢,把人搞得現在還在迷迷糊糊中。
實則「三從」之說出於《儀禮•喪服•子夏傳》。講什麼呢?是解釋喪服制度的。父親死了,未嫁的女孩要為父親服斬衰(把粗麻布斬裁做成上衰下裳);若已嫁,夫死,妻為丈夫服斬衰,三年。假如父親去世,母親改嫁,兒子跟著她。如繼父死,兒子要為他服喪一年。此時妻子也同樣服喪一年。這就叫做「未嫁從父,既嫁從夫,夫死從子。」
為什麼兒子要替繼父服喪一年呢?《傳》說:丈夫死了,妻子年輕、孩子年幼,孩子隨著母親嫁人。繼父用他的錢財撫養小孩,讓他可以祭祀父祖,盡了做繼父的道理。這孩子當然要服齊衰一期。而由於妻子不是原配,這時妻子便跟孩子同樣只服喪一年即可。
道理就這麼簡單,而且通情達理。結果竟被汙名化、潑髒水,真不知從何說起。
不但這句話不歧視女性、不束縛女性,整篇《儀禮•喪服》還明確主張可以改嫁,而且強調夫妻一體:「何以期也?與尊者一體也。父子一體也,夫妻一體也,昆弟一體也。」
大罵「三從」的人,看重的是那個「從」字。以為這個字就顯示了古代要求女人順從、服從的男權暴力。不知道「妻」字從來都解釋為「齊」,妻子之地位與人格是與夫等齊的,所以說「夫妻一體」。《儀禮•喪服》還有一句話說「夫妻姅合」,指夫妻兩人合起來才成為一個整體。
男女授受不親?
近人已不熟悉這些觀念,並在現代意識底下有意地曲解,遂常得出古代女人受壓迫,生活侷限於閨門之內、禮教之中的印象。
這些印象,深中人心,歷有年所,且頗符社會革命之需、女權運動之用。因此也很少人能發現它們只是一批畫歪了的臉譜,與古代婦女實際的生活大有距離。
所以我們有許多關於古代女人受束縛的神話,例如說女人都關在閨房裡,大門不出、二門不邁,男女授受不親,頭臉若被男人看見就得嫁給他之類。
宋代王楙《野客叢書》已論證過古代男女相見本不防嫌:「古者男女間以故相見,亦不問親疏貴賤。田延年以廢昌邑事告楊敞,敞懼,不知所云,延年起更衣,敞夫人遽從東廂謂敞云云。延年更衣還,敞夫人與參語,曾以不為嫌。豈惟常人,雖至尊亦莫不然!」(卷一‧古者男女相見無嫌)
卷十五又說女人賣酒,「即卓文君當壚之意。晉人阮氏,醉臥酒壚婦人側;司馬道子於園內為酒壚列肆,使姬人酤鬻酒餚是矣」。女人開店,自古已然。
女人不只出來做買賣,還出來玩。社會上女人往往「擬飾娼妓,交結姏媼,出入施施無異男子」(客座贅語‧卷一),跟現在其實差不多。至於婦女結社,現在發現最早的資料是北朝東魏武定三年。敦煌遺書還有兩件唐五代的「女人社」社約文書。宋元明清女人結社,則廣及宗教、技藝、經濟、遊戲等各方面。
風俗如此,世家大族反過來要求其女性謹守禮法門風,當然也很常見。但這不是因為世家大族女子願意被道德禮法束縛,乃是因為守禮愈謹,頭臉愈不易被人窺見,愈能在婚媾市場上博得高價錢,身價會愈高、聘娶的對象會愈好,「世希難得之貨」嘛!
可是,所謂守禮謹嚴也者,實況如何?天曉得。分香納履、待月西廂,各種傳奇故事、筆記小說中,故事可多著哪。但實跡雖然如此之多,表面上卻仍要維持著一個禮法門風的形象,嫁娶雙方才會滿意,嫁者得了實利、娶者滿足了虛榮。
這實利與虛榮,就是生活社會實然的邏輯。在心理上也獲得了符合正義滿足了倫理規範的道德感,因此大家才會心照不宣、樂此不疲。
但是,這樣的遊戲,不是人人玩得起的,也不是人人有資格玩的。世家大族可以這樣規範其族中婦女,其族中婦女也樂於配合,表演著禮法門風(請注意禮法門風的表演性質),可是一般庶民卻無力如此。家中貧窘,恃手而活,僅靠男人工作,豈足以養家活口?女人都不免要出來工作,誰又能在家知書達禮、大門不出二門不邁?出來賣茶、賣酒、賣衫布、賣胡粉,又怎能男女授受不親,頭臉不輕易讓人得見?
換言之,傳統上對女人主要不是束縛、壓迫的。現實生活非常殘酷,對女人的保護、尊重,常有不理想之處,確實也是常有的是。但從《周禮》《儀禮》所提倡的意識、所設計的制度看,並不是處心積慮在打壓女性。社會真實的生活,更不是「順從幽閉」那樣的神話。
儒家禁慾嗎?
想像古代幽閉、壓抑女人,同時也就痛罵儒家的貞潔觀。說儒家反對男女自己自由交往,禁慾、樹貞節牌坊。
其實恰好相反,儒家是強調男女交往的。《詩經》開篇就歌頌「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周禮》甚至設了個官叫媒氏,推動此事:「仲春之月,令會男女。於是時也,奔者不禁。若無故而不用令,罰之。」這就是現在仍廣泛流行於各地的三月三上巳活動。許多人還以為這是少數民族風俗呢,不知本是儒家舊制。《論語》:「暮春者,春服既成,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人,浴乎沂,風乎舞雩,詠而歸」的舞雩,也與此有關。據《西京雜記》說重陽同樣具此功能:「三月上巳、九月重陽,使女遊戲,就此祓禊登高。」
因是制度,故官府會予以推動,不只理論提倡而已。《癸辛雜識續集》載:「南丹州男女之未婚嫁者,於每歲七月,聚於州主之廳,鋪大球於地。女衣青衣大袖,用青絹蓋頭,手執小青蓋。男子擁髻,皂衣皂帽。各分朋而立。既而左右隊長,各以男女一人推僕於球。男女相抱持,以口相呵,謂之『聽氣』。合者即為正偶。或不合,則別擇一人配之。「
這是典型的「送作堆」,乃該地之正式婚制。女人用頭蓋遮住頭臉,是避免男方以貌取人,要全憑擁抱親吻以定合否。想結婚,而又無交往能力或機會者,以此法令其有配,取不以目,而聽之以氣,未嘗不是個好辦法。
正因儒家是鼓勵「窕窈淑女,君子好逑」的,所以官府也積極促進男女匹配,提供男女交往空間。
宋明理學家反對情慾?
近人不知這些,所以又常痛罵宋明理學家要求人禁慾。
不知儒者闡揚良知,即取義於好色。《傳習錄》捲上載陽明語:「聖賢教人知行,正是要復那本體。《大學》說:『如好好色。』見好色屬知、好好色屬行。只見那好色時,已自好了。不是見了後,別立個心去好。」
這是重新回到《大學》,講好色,再從人之好色來闡發知行合一。好色與惻隱辭讓之心,俱為人之良知良能。故好好色即可以說明知行之合一,惡惡臭,也可以說明羞惡之心。這是孟子「形色,天性」之說的發揮。
當時另有一批言論,則上溯於孔子 「如好好色」之說。如《情史‧序》云:情始於男女,而「流注於君臣、父子、兄弟、朋友之間,故「《易》尊夫婦、《詩》首關雎、《書》序嬪虞之文、《禮》謹聘奔之別、《春秋》於姬姜之際詳然言之」。
這些文獻有三個重點:
一、正面肯定人之好色。對美色之愛好,被視為是最真誠的表現,所謂「好好色」。故對美色不必避忌屏絕,也不以為好色之心是應該遏抑的。
二、強調男女性事為一切倫理之基點,故應擴充此好色之心,所謂「如好好色」。
三、情慾倫理學並不鼓吹縱慾,仍是克己復禮式的,反對蕩情,主張情要能發而中節。因此它反而與漢人的講法頗為接近。
不過,漢代儒者論性,偏於陰陽交接理論的說明,成為房中性學。明代則比較偏於以具體事例來借事顯理,敘男女交合房中之事,以申情慾倫理學之要,故常借小說戲曲來表達。
還有一類,則是從氣、從情上說。這可以王夫之為代表。
王詩常涉及男女愛情,而且含有性意象。巫山雲雨,女憐楊柳倒根栽、男傷筦簟有餘清。
如此言情,與其心性論有關。他《尚書引義》說:「形者,性之凝。色者,才之撰也。有形斯以謂之身,形無有不善,身無有不善。」
形色、氣稟既然都是善的,人因形色之需而形成的過惡,便非形色本身的問題,而是形色在與物相交際時,處理不當所致:「故好貨好色不足以為不善。貨、色進前,目淫不審而欲獵之,斯不善也」。這是從氣上說形色之善,認為好色並不是不好的。
接著他又從情上說。謂「性自行於情之中」「性以行於情才之中」。情不是性,但性行於情之中,情之重要可知。
再次, 「人苟無情,則不能為惡,亦且不能為善。」不僅偏於從情可為善這一面說,而且一切功夫都著在情上,心性論事實上就成了情論。
大罵宋明理學的人,對這些情色與心性論之討論,當然又都是不明白的。
現在大家一方面感嘆禮崩樂壞,一方面又學著五四以來的聲口,大罵禮教。習慣性懶惰、習慣性偏執,對禮樂的內容、女教的實情,不肯稍作瞭解。雪崩時,沒有一片雪花自認為有責任呢!
詩禮春秋
丨為中國讀書人設計服裝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