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月 2 日,人民日報記者從重慶萬州公交車墜江事故原因新聞通氣會上獲悉,10 月 28 日上午 10 時 8 分,重慶市萬州區一輛公交車與一輛小轎車在萬州區長江二橋相撞後,公交車墜入江中。事故發生後,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國家應急管理部、公安部、交通運輸部派員赴渝現場指導調查處置。市、區兩級黨委、政府組織公安、應急、海事、消防、長航、衛生等部門組建現場指揮部,全力開展搜救打撈、現場勘查、事故調查、善後處置等工作。
現場指揮部組織 70 餘艘專業打撈船隻,蛙人救援隊、水下機器人、吊船等專業力量圍繞公交車墜江水域全面開展搜救打撈工作。事發後,通過細緻調查摸排,明確 15 名駕乘人員身份。同時克服水域情況複雜、水深 70 餘米等實際困難,先後打撈出 13 名遇難者遺體並確認身份。精確定位墜江車輛位置,於 10 月 31 日 23 時 28 分將墜江公交車打撈上岸。目前,善後工作正有序開展。
公安機關先後調取公共視頻 2300 餘小時、行車記錄儀錄像 220 餘個片斷,排查事發前後過往車輛 160 餘車次,調查走訪現場目擊證人、現場周邊車輛駕乘人員、涉事車輛先期下車乘客、公交公司相關人員及涉事人員關係人 132 人。10 月 31 日凌晨 0 時 50 分,潛水人員將車載行車記錄儀及 SD 卡打撈出水後,公安機關多次模擬試驗,對 SD 卡數據成功恢復,提取到事發前車輛內部公共視頻。
公安機關對 22 路公交車行進路線的 36 個站點進行全面排查,通過走訪事發前兩站(南山岔路口站、回瀾塔站)下車的 4 名乘客,均證實當時車內有一名中等身材、著淺藍色牛仔衣的女乘客,因錯過下車地點與駕駛員發生爭吵。經進一步調查,該女乘客系劉某(48 歲,萬州區人)。綜合前期調查走訪情況,與提取到的車輛內部視頻相互印證,還原事發當時情況。
10 月 28 日凌晨 5 時 1 分,公交公司早班車駕駛員冉某(男,42 歲,萬州區人)離家上班,5 時 50 分駕駛 22 路公交車在起始站萬達廣場發車,沿 22 路公交車路線正常行駛。事發時系冉某第 3 趟發車。9 時 35 分,乘客劉某在龍都廣場四季花城站上車,其目的地為壹號家居館站。由於道路維修改道,22 路公交車不再行經壹號家居館站。當車行至南濱公園站時,駕駛員冉某提醒到壹號家居館的乘客在此站下車,劉某未下車。當車繼續行駛途中,劉某發現車輛已過自己的目的地站,要求下車,但該處無公交車站,駕駛員冉某未停車。10 時 3 分 32 秒,劉某從座位起身走到正在駕駛的冉某右後側,靠在冉某旁邊的扶手立柱上指責冉某,冉某多次轉頭與劉某解釋、爭吵,雙方爭執逐步升級,並相互有攻擊性語言。10 時 8 分 49 秒,當車行駛至萬州長江二橋距南橋頭 348 米處時,劉某右手持手機擊向冉某頭部右側,10 時 8 分 50 秒,冉某右手放開方向盤還擊,側身揮拳擊中劉某頸部。隨後,劉某再次用手機擊打冉某肩部,冉某用右手格擋並抓住劉某右上臂。10 時 8 分 51 秒,冉某收回右手並用右手往左側急打方向(車輛時速為 51 公裡),導致車輛失控向左偏離越過中心實線,與對向正常行駛的紅色小轎車(車輛時速為 58 公裡)相撞後,衝上路沿、撞斷護欄墜入江中。
對駕駛員冉某事發前幾日生活軌跡調查,其行為無異常。事發前一晚,駕駛員冉某與父母一起用晚餐,未飲酒,21 時許回到自己房間,精神情況正常。事發時天氣晴朗,事發路段平整,無坑窪及障礙物,行車視線良好。車輛打撈上岸後,經重慶市鑫道交通事故司法鑑定所鑑定,事發前車輛燈光信號、轉向及制動有效,傳動及行駛系統技術狀況正常,排除因故障導致車輛失控的因素。
根據調查事實,乘客劉某在乘坐公交車過程中,與正在駕車行駛中的公交車駕駛員冉某發生爭吵,兩次持手機攻擊正在駕駛的公交車駕駛員冉某,實施危害車輛行駛安全的行為,嚴重危害車輛行駛安全。冉某作為公交車駕駛人員,在駕駛公交車行進中,與乘客劉某發生爭吵,遭遇劉某攻擊後,應當認識到還擊及抓扯行為會嚴重危害車輛行駛安全,但未採取有效措施確保行車安全,將右手放開方向盤還擊劉某,後又用右手格擋劉某的攻擊,並與劉某抓扯,其行為嚴重違反公交車駕駛人職業規定。乘客劉某和駕駛員冉某之間的互毆行為,造成車輛失控,致使車輛與對向正常行駛的小轎車撞擊後墜江,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因此,乘客劉某和駕駛員冉某的互毆行為與危害後果具有刑法意義上的因果關係,兩人的行為嚴重危害公共安全,已觸犯《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條之規定,涉嫌犯罪。
十五條鮮活的生命瞬間消逝,教訓極其慘痛。願逝者安息,生者警醒。
截至10月30日下午3時,三批下潛救援人員在位於長江二橋上遊約28米、水深約71米處墜江的公交車上,救撈出第七名遇難者遺體,並還發現2名遇難者遺體。下潛作業也基本摸清墜江公交車水下情況:
10月31日23時28分,
重慶墜江公交車打撈出水:
重慶公交車墜江原因公布後
除了表達對死者的哀悼之外
我們更應該反思和思考
碰上這種情況,我們該怎麼做?
一方面,乘坐公交、客運車輛外出,要遵守秩序,文明乘車。發生坐過站等情況,請在下一站下車,切勿要求司機在禁止停車的路段、地點停車!
另一方面,若遇個別乘客無理取鬧、幹擾司機安全駕駛,不要做「旁觀者」,要聯起手來,敢「管閒事」,及時制止鬧事人員。這不僅是為自己的生命安全負責,更是為全車乘客生命安全負責!
要時刻將行車安全和全車乘客的生命安全置於首位,遵守交通法規,集中精力,不要分心。行車過程中如遇乘客無理取鬧,要保持冷靜,牢記安全駕駛操作規範,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及時停車並報警。
切勿因一時衝動與鬧事者爭吵甚至鬥毆,從而導致車輛失控發生悲劇。
看看下面這位乘客的做法
有網友稱:這才是正確的處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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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並不是多管閒事,而是拯救生命
不僅是拯救其他人的生命
也是拯救你自己的生命!
編輯 | 黃飛龍
校對丨李漪琳
審核 | 曾越杯 楊劍鋒
來源 | 人民日報、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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