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大皖客戶端訊 據蚌埠市中級人民法院消息:課間休息期間,伸腿絆倒同學,導致同學摔倒,傷到門牙兩顆。近日,蚌埠市蚌山區人民法院調解一起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糾紛案件。
原告張某與被告趙某均是蚌埠某學校小學四年級在讀學生。2019年10月,課間休息期間,張某從樓梯走過時,被趙某突然伸出的腿給絆倒,導致張某摔傷,傷及門牙兩顆,其中一顆1/3斜形冠折,另一顆略有破損。經專業司法鑑定機構鑑定,結論為:後續需要進行全瓷冠修復及更換牙冠費用37300元,原告支付鑑定費用1100元。事情發生後,原告的監護人多次與校方、被告趙某的監護人協商賠償事宜未果,遂訴至蚌山法院。
案件審理期間,被告趙某提出重新鑑定申請,要求對原告受傷牙齒後續修復費用進行鑑定。在詳細閱卷了解案情後,承辦法官分別與原被告家長及學校進行多次溝通。
若被告堅持鑑定,不但會耗費大量時間,也容易激化矛盾,且原告家長作為受害者一方情緒較為激動。承辦法官從孩子的角度出發對雙方家長進行勸解,原被告是同班同學,未來的兩年還要在一起共同學習,如果原、被告雙方矛盾激化,孩子如何在學校與同學相處、學習?通過法官耐心細緻的調解,最終做通雙方家長的思想工作,促使雙方達成和解協議,原告受到的傷害得到補償,糾紛得到妥善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