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人出生的時候,都是光溜溜的,沒有帶來任何東西。後來,一天一天學會了說話、走路,身上也多了衣物和飾品,並漸漸擁有了許多設施。按道理越來越快樂,越來越開心,實際上卻是越來壓力越大,越來煩惱越多。在人生這條路上我們匆忙地前行,有多少人有一天突然回頭看,發現自己已經弄丟了原來的自己。
縱觀紅塵,大多數人都因為貪戀世俗的東西而模糊了自己最初的意識,讓自己的內心隨波逐流。往往等意識到這一點,已經太遲了,這便是人生最大的悲哀。當我們努力做一個可愛的人,不怨恨誰,也不羨慕誰,做自己的事,走自己的路,保持內心清正,始終記得清高的主,無論面臨什麼樣的處境,都不會迷失自己。
我們應該努力做個受人尊敬的人,經常糾正偏見與短視。如果活在世俗得失的欲望中,即便擁有再多的東西,沒有安全感和自尊,又能如何?人生如此漫長,如果我們的目光只盯著眼下的享受,喪失了信仰與原則,活成沒有靈魂的軀殼,那麼,人生還有什麼意義?我們應該以今世為橋梁,以後世為歸宿,才算明白人。
莊子說:澤雉十步一啄,百步一飲,不蘄畜乎樊中。神雖王,不善也。大意是野雞走十步啄一口食,走百步喝一口水,它並不希望被養在籠子中,籠子裡不缺食物,但那並非真正的生活。仁慈主說:「人們所迷戀的女人子嗣、金銀財寶、駿馬牲畜、良田莊稼等,都是塵世的享受。最美好的歸宿在主那裡。」(3:14)
文/馬石頭,圖/謝梅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