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太原11月3日消息(記者賀威通 通訊員鄭燁)近日,山西省太原市疫情防控辦發布《關於加強進口冷凍肉品和水產品疫情防控有關事項的通告》。從11月1日起,太原市設立「進口冷凍肉品和水產品集中監管總倉」。凡在太原儲存、銷售、加工的進口凍品,在儲存、銷售、加工前,應進行集中統一核酸抽樣檢測和外包裝消毒,進口凍品運輸中不得存放其他物品。
進入冷凍品集中監管總倉的進口凍品經營者(貨主),須按要求如實填報貨主、報關單、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證明、凍品批次、車輛、司機、貨物流向等信息。進入冷凍品集中監管總倉的進口凍品,經外包裝消殺和核酸抽樣檢測合格,並取得太原市進口冷凍肉品和水產品集中監管總倉出庫證明、食品安全追溯碼後方能出倉。為保障冷凍品集中監管總倉高效有序運行,入倉凍品可進行電話預約。
集中監管總倉進口冷凍品經核酸抽樣檢測合格的,總倉將通知貨主提貨,貨主應在通知規定的時限內提貨。提貨須「整車入倉、整車出倉」,不能分拆多批次提貨。進口凍品核酸抽樣檢測結果為陽性的,所對應批次的進口凍品按有關規定作無害化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