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18日,蚌埠市醫療機構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管理工作推進暨培訓會議在市衛生健康委南三樓會議室召開,市衛生健康委副主任黃鶯出席會議並講話,各縣區衛生健康委分管領導、一級以上醫療機構負責人和藥劑科主任等70餘人參加了會議。
會上,市衛健委行政審批和營商環境科通報了全市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專項督查情況,對各醫院存在的問題進行通報,對問題的原因進行了分析,同時進一步明確了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相關制度;市衛生健康綜合執法支隊組織學習《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法律法規》,並就依法執業提出了要求;市藥事管理質控中心進行了《醫療機構麻精藥品管理要素》培訓。
黃鶯在講話中對加強全市醫療機構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管理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要明確責任,加強麻精藥品使用的全程監管。各縣、區衛生健康委要加強轄區內醫療機構麻精藥品的管理,落實監管主體責任;醫療機構主要負責人作為本機構麻精藥品管理第一責任人,要充分認識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的合法、安全、合理使用管理的重要性。要明確麻精藥品管理部門和崗位人員的職責,全面加強麻精藥品的採購、儲存、調配、使用以及安全管理。二是要完善制度,保證麻精藥品的管理規範化。各醫療機構要認真學習麻精藥品管理知識,完善管理組織和制度,制定定期培訓計劃,細化藥品採購、保管、驗收、發放、回收、調劑和臨床科室等人員崗位職責,強化「五專管理」,定期對涉及麻精藥品使用和管理的臨床醫學、藥學、護理、保衛等部門人員進行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專業知識、職業道德等的考核和培訓。三是要加強管理,落實監督管理和責任追究制度。市衛生健康委行政審批、醫政醫管、衛生監督等職能部門要規範審批許可和事中事後監管措施,各縣區衛生健康委要落實管理的主體責任,被督查的醫療機構要舉一反三,認真整改,不斷完善管理制度和安全保障措施;對違反條例的醫療機構和個人,給予通報批評、責令限期改正,直至吊銷《印鑑卡》,確保督查工作取得實效,確保醫療安全,為人民群眾健康營造一個良好的醫療環境。
【來源:市衛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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