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9月1日訊(記者 牛荷)日前,中國裁判文書網發布的「石某受賄一審刑事判決書((2020)黑0902刑初53號)」顯示,因犯受賄罪,原七臺河市人民醫院藥劑科主任石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罰金20萬元,並被沒收贓款44.8萬元,上繳國庫。
判決書顯示,石某在2015年至2019年間,收受劉某等十三名醫藥公司銷售人員給予的好處費,累計共44.8萬元,佳木斯嘉鑫醫療器械有限責任公司等企業牽涉其中。
「石某受賄一審刑事判決書」部分內容(來源:中國裁判文書網) 判決書稱,經審理查明,2015年至2019年間,佳木斯嘉鑫醫療器械有限責任公司向七臺河市人民醫院銷醫療耗材,總經理王某為取得關照,多次送給石某好處費共計4.7萬元人民幣。
天眼查顯示,佳木斯嘉鑫醫療器械有限責任公司成立於2013年10月,註冊資本為50萬元。郭巖是持股80%的大股東,也是法定代表人、執行董事兼總經理;王曉慧是持股20%的二股東。
佳木斯嘉鑫醫療器械有限責任公司股權穿透圖(來源:天眼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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