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科學技術廳關於下達2021年度省重點研發計劃項目的通知
發布日期:2020-11-24 09:23瀏覽次數:118次
浙科發規〔2020〕59號
各市、縣(市、區)科技局,省級有關部門,有關高等學校、科研院所,各項目承擔單位:
根據中央和省委「三評」改革精神,結合《浙江省重點研發計劃暫行管理辦法》(浙科發規〔2019〕110號)規定的立項程序,經研究,決定將「高溫氣冷堆用核石墨國產化輻照蠕變技術研究」等507個項目列入2021年度浙江省重點研發計劃,其中擇優委託項目82項、競爭性項目417項、進口替代應急攻關項目8項,現印發給你們。
請各級科技行政管理部門、歸口管理部門按照有關規定,加強對項目實施的管理。請各項目承擔單位於2020年12月31日前通過「浙江科技大腦」(http://zjsti.kjt.zj.gov.cn/stbrain/)提交項目合同書,逾期未提交的視同放棄項目立項資格。請設區市科技局和歸口管理部門做好合同籤訂的組織和審核工作,於2021年1月15日前完成合同審核並上報。承擔單位和項目負責人提交合同書後,即可根據項目申報書先期開展立項項目的啟動和組織實施工作,力爭早日取得成效。
請各歸口管理部門和項目承擔單位按照《關於進一步完善省財政科研項目資金管理等政策的實施意見》(浙委辦發〔2017〕21號)、《浙江省科技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浙財教〔2019〕7號)有關規定,履行好項目經費使用和管理主體職責,做好專帳核算。
附件:2021年度省重點研發計劃立項項目清單文件.pdf
浙江省科學技術廳
2020年11月23日
【來源:浙江省科技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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