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榮枝拒絕認罪,這名逃脫了20年的逃犯,很可能真的死不了
很多小夥伴,都對照片中的這位女士有印象。
2019年11月28日,廈門市公安局抓獲涉嫌潛逃20年之久的勞榮枝,僅憑一份記錄,她就背負著7條人命。
十二月二十一日上午九點,勞榮枝被控犯有蓄意殺人,綁架,搶劫的案件在江西省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出乎意料的是,她當庭否認了控方的多項指控。
出庭時,勞榮枝表示願意向受害人家屬道歉,但否認與其共謀,稱自己犯下的所有罪行,都是受當年法子英的脅迫。還說要賠償,可她所有的財產加起來,只有三萬多元。
庭審當天,等候旁聽的群眾排成一隊,來到法庭外。
苦心經營了20年的女魔頭,居然憑藉著三寸長的舌尖,打算為自己脫罪,臉皮之厚,心理素質之強令人咂舌。
難能可貴的是,這個終於栽到法律手裡的人,還能利用法律的漏洞,最終順利逃脫?
勞榮枝祖籍江西,原是江西某小學的一名教師,據家人介紹,她自小就出生於優渥的職工家庭,學習成績優秀,為人溫和懂事,不管從這個角度看,別人都難以把她與違法犯罪聯繫起來。
不過,在她20歲時,一切都變了,那一年,她在一個聚會上結識了結了婚的法子英,之後,法子英騎著摩託車把勞榮枝送回了家,後來不知怎麼回事,兩人走在一起。
法子英比勞榮枝大10歲,是個問題青年,從15歲起,經常出入警局和監獄,犯過流氓罪、搶劫罪和傷害罪,共入獄11年,認識勞榮枝的時候,才出獄沒多久。
但是,勞榮枝並沒有躲避他,而是在獄中的經歷使他充滿了崇拜。
一九九六年,法子英在打鬥中用魚叉刺人,企圖逃走,在逃走之前,他找到了勞榮枝。勞榮枝幾乎沒有猶豫,就把家庭和工作都扔了,選擇跟法子英一起逃走。
從此以後,江湖上便多了一對雌雄大盜,兩人慣常的作案手法就是,勞榮枝用偽造的身份來到歌舞廳坐檯,尋找受害人,誘騙對方到出租屋,然後由法子英負責實施綁架,勒索錢財,最後將受害人殺死。
其中最為聲名狼藉的是1996年發生在南昌的一起殺門案。那時,勞榮枝坐在歌舞廳的臺上,尋找受害者熊某,隨後,法子英跟蹤熊某到自己家。
1996年7月28日,勞榮枝打電話給熊某,約他到出租屋,熊某到達後,法子英就搶走了他的財物,然後殘忍地將他殺害並分屍。
接著,兩人在熊某家搜出了熊某的鑰匙,在熊某妻子面前,他們把裝在袋子裡的屍塊倒出來。熊某妻子當場崩潰,將兩人家中共計26萬元財物全部給了對方。儘管如此,兩人還是勒死了熊某的妻子和3歲的女兒,熊家遭到了滅頂之災。
時至今日,滅門案的陰影仍然縈繞在熊家廢棄的房子上方,老住戶提起,仍然心驚肉跳,鄰居們還在自家門前貼滿了符咒。
關上門的熊家舊址
此外,兩人還犯有小木案、鐵籠案等,手段都十分殘忍,在當時造成極壞的影響,後來,警察通過假證件照片比對,鎖定勞榮枝和跟她出雙入對的法子英,開始追逃。
不過,兩人具有很強的反偵查意識,不斷變換假身份和地點,邊潛逃邊作案,最終,警方在1999年抓獲了法子英,並在當年對其執行了槍決,但勞榮枝卻成了漏網之魚,一直逍遙法外。
根據後來的調查,在逃亡的這幾年中,勞榮枝曾在酒吧打工,也交過一個男朋友,在別人眼裡,是個非常普通的中年人。
即使在被俘之後,她仍能對鏡頭微笑,拍下文章開頭那張令人深思極恐的照片,心理素質可見一斑。
所以,在這次庭審中,她當場否認了所有指控,並把一切罪責都推給早已死了的法子英,明眼人看得出來,她早有預謀。
在1999年的某一天,經過激烈的槍戰,警方成功抓獲了法子英,繳獲了他的手槍和子彈。不過,和他在一起的勞榮枝卻遲遲沒有落網,據知情人士透露,兩人之間有某種約定,一人幾點鐘不回來,另一人就可以逃脫。
逮捕後,法子英曾為勞榮枝脫過7次罪,還會向警方提供假情報,使勞榮枝順利逃脫。
根據當時法子英的辯護律師透露,在他被判死刑後,律師告訴他,勞榮枝沒有被抓住,他立刻露出了「由衷的微笑」。
如今,勞榮枝終於落網了,但是在法庭上,她說了些什麼?
審判期間,勞榮枝曾梨花帶雨地落淚,並向其家人及受害人家屬道歉,稱自己20年來的生活「暗無天日」。
但是當控方指控她共謀時,她立即予以否認,並表示自己非常厭惡法子英,當年之所以與他一起犯罪,是因為他被脅迫,害怕他報復自己和家人。再加上那時才20歲,還沒有見過世面,只是相互欺騙。
同時她也稱法子英為「魔鬼」,手段殘忍,多次對她進行身心侵犯,使她兩次流產。有一段時間,她在法子英伏法後非常高興。
對於控方提出的殺人指控,她無疑也完全否認,在她的供詞中,自己是一名受武力脅迫的受害者,儘管有犯罪事實,但完全是被動犯罪人,並非其本意。
即使是有罪的人,只要死不認罪,現代的司法制度也無法把她收監,她甚至拒絕家人為她請律師,大概在她看來,自己根本沒有罪。
這樣一顆冷血動物的心,一顆死不悔改的心,被包裝在一張梨花帶雨的柔弱畫下,不禁讓人毛骨悚然。
想想她和誰相似,我只想到《天龍八部》裡同樣狠毒的馬夫人,果然藝術來源於生活,而生活比小說更殘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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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這個案子還在審理中,還沒有最後的結果,但是按照常理推測,她的最終結局會是什麼?這是不會被判死刑的。
第一,由於案件時間過長,在當年的偵查條件下,許多證據都比較模糊。
再加上當年法子英與勞榮枝大概早已商量好,法子英落網後,絕口不提勞榮枝,並且把所有殺人罪的責任都推到自己身上,如今死無對證,勞榮枝是主動行兇還是被迫,全憑她紅口白牙的一面之詞。
而且現在我們的司法制度也越來越完善了,按照疑罪從無的原則,只要找不到勞榮枝故意殺人的確切證據鏈,大概就會率性公事公辦,至少不會判處最重的刑罰。
有一種觀點認為,對像勞榮枝這樣有明顯罪過的人,無論證據是否確鑿,都不應懷疑,應判處死刑。
但是,實際上,讓證據說話,才是現代法治精神的核心,因為我們無法估量,一旦懷疑從無原則得不到維護,將會有多少人被「明目張胆」地判為犯罪嫌疑人。
就像今年引起轟動的張玉環案一樣,曾經的張玉環也曾因手部的抓痕和膠布等證據,被判為「明顯」殺人罪,但20多年後,法院認定這些證據不足以認定犯罪。
放手一搏,勝過殺人不眨眼,是法律與時俱進的體現。沒有一種法律是完美的。
假如警察找不到有力的證據,那勞榮枝有可能不判死罪,但活罪依然難逃,畢竟當年的許多罪行都是不可開脫的,最多也就是由主動到被動而已,當然,具體如何量刑,還要看法庭。
但是現在看來,檢方也未必獲勝,畢竟勞榮枝牽涉到的命案數量多,警方有可能從當年的犯罪現場提取一些較為有力的證據,只是這些底牌還沒打出來。
例如幾年前,警察曾到勞榮枝家,提取了勞榮枝家人的 DNA,很可能是在兇案現場找到 DNA證據;
又如當年案件筆錄與法子英被捕後的供詞,可以發現與勞榮枝供詞相矛盾的地方;
還可以從勞榮枝口供中的一些不合情理的地方開始,比如,如果她是被迫的,那麼法子英當年沒有限制她的人身自由,她為什麼不報警?即使當時沒有報警,法子英伏法之後,為何又逃了這麼多年?
現在審判仍在進行,只希望天日昭昭,能使一切罪孽得以逍遙法外,使所有奸人,都能得到應有的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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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結束髮言時,還有一些問題。
從去年到現在,勞榮枝案件的話題度一直很高,如今案件還有迴旋的餘地,一些媒體見風使舵的小題大做便又重現。
一些不太出名的媒體,在 勞榮枝案開庭之前,又開始了另一輪報導,不過,焦點並不在她的犯罪行為,而是她的私生活,以她的容貌、品味以及與男友多年的靜謐生活來形容,甚至大量曝光她在夜場工作時的性感照片。
這個動作看得我一臉困惑,對,這是一個看臉的世界,但是這麼看?!
現在勞榮枝仍不認罪,還一副受害小白兔的樣子,無形中還在下懷這些報導,說不定幾天後,勞榮枝又被某些媒體渲染為柔弱的受害者。
那就只能勸那些媒體,要謹慎一點,做個人。
羅榮枝其人,雖然很容易給人一種小白花誤入歧途的感覺,但個人認為,她的行為正好符合許多反社會人格的特徵,崇拜法子英、冷血、偽裝能力強,缺乏同情心,因而能夠在伏法後沒有負擔,竟能笑逐顏開。
法子英沒有把她帶到火坑裡去,只是給她一個機會,讓她心灰意冷,不是一個家庭,怎麼會那麼巧進入一個家庭呢?
過去的種種,就是我們今天要吸取的教訓。
還有人擔心,如果勞榮枝不被判死刑,會引起民眾對司法的不信任,我倒覺得不要緊。
說到底,我們國家的刑偵技術這麼多年都在進步,肉眼可以看到,她能逃脫這麼多年,也只是因為當年沒有什麼監視手段而已。
取而代之的是,逃了20年,模樣也大變了,身份也換了許多,還能被警察抓到,正好說明執法的進步。
只有希望,像勞榮枝這樣的人,永遠只會留在歷史中,在現在和將來,不會有更多的亡命之徒被抓住,也不會有更多的無恥之徒去鑽空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