棒球是一種以棒打球,以團隊性、對抗性為顯著特徵的球類運動項目,主要流行於美國、日韓以及拉丁美洲和中國的臺灣地區。
棒球運動在日據時期被引進臺灣,經過幾十年的發展,在島內已成為風靡全民的體育項目。70年代,蔣介石政權被逐出聯合國後,全島雖然陰霾籠罩,但臺灣地區卻連續獲得三次世界少年棒球賽冠軍。然而這份殊榮如曇花一現,臺灣中華少年棒球隊此後未曾再創輝煌,島內民眾的熱情逐漸冷卻,電視臺也不再花大價錢實況轉播。90年代,職業棒球重新在臺灣興起,隨之帶動的還有棒球賭博行業。
有賭就有黑。臺灣黑道的介入,豪賭、放水等種種在美國司空見慣的棒球賽醜聞在臺灣也同樣上演。1996年6月15日,臺北市棒球場出現大量傳單,直指「味全龍隊」總教練徐生明是「棒球界的恥辱」,稱其和球迷勾結賭博,涉嫌在球賽中放水,故意輸球。
6月16日,「味全龍隊」對「時報鷹隊」,雙方戰至第9局下半場,鷹隊以4:0遙遙領先龍隊。比賽即將結束,最後半局龍隊上場擊打。在前8局中,鷹隊投手凱樂發揮出色,但在最後時刻,凱樂誤投、觸身球連連出手,再加上三壘上的球員一記誤傳,瞬間連丟三分。之後,鷹隊派出救援投手郭建成上場試圖穩住大局,卻仍被龍隊再攻一城,場上出現平局。
眼看就要贏到口袋的賭注,此刻又要再掏出來,全場氛圍緊張不已。按規定,比賽出現平局,需加賽到11局,賽至11局下半場,龍隊的陳金茂擊出一支全壘打,至此,原先輸掉4分的龍隊在打成平手後又倒贏4分,而且還是滿貫全壘打。「味全龍隊」搞出了一場令人啼笑皆非的離譜比賽,翻手為雲,原本喊聲震天的目瞪口呆、垂頭喪氣的卻在雀躍歡呼。
由此,各種「職棒賭博」的新聞在臺灣各大媒體頻頻曝光,島內球迷反響強烈,同時也揭開了臺灣「職棒賭博」的黑幕。
臺灣嘉義南部某縣一位有黑道背景的縣議員,每天必看有線電視的職棒轉播,他並不是球迷,但是比賽的結果卻關乎到他幾百萬元的輸贏,。據了解,這位議員所在的縣市,僅投注在職棒場上的賭資就有上億元之多。
某棒球隊的明星球員在外偷情,事發後被對方勒索300萬元。一位賭場「組頭」熱心地向他無息借貸300萬元,條件是少幾支全壘打,單場比賽少幾支安打。後來的比賽中,這個明星球員果然變成了」病貓」,屢屢敗陣。事後才了解到,從頭到尾這都是「組頭」設計好的「請君入甕」。
某棒球隊王牌投手比賽中發揮失常,以往那種接替先發投手,輕鬆投幾球就獲勝的場景不復存在,沒有一個人相信這種表現是他的「正常」舉動,其背後就是黑道控制比賽的結果,這位投手也從中漁利。
臺灣職業棒球組織對賭博是又愛又恨。一方面,賭博帶來了比賽場邊擁擠如潮的人群與門票收入;一方面,賭博令職業棒球「黑化」與「賭博化」。有人這樣評論:如果當初沒有觀眾在棒球場邊下注,職業棒球在島內是否能夠存活,到現在都是一個大問題。因此,臺灣職業棒球運動發展到今天如此興盛的局面,場邊的眾多賭徒「功不可沒」。
初期,臺灣職業棒球的場外賭博只是幾個好賭之徒在看球時因擁護的球隊不同而進行的小小對賭,輸贏也不過新臺幣數百元或幾千元之間,賭的對象也僅是對某一特定球隊的擁護程度而已。隨著時間的推移,參賭的人數日漸增多,開始有在場坐莊的「組頭」接受下注,金額從500元到5萬元不等,「組頭」大小通吃、來者不拒。經過幾年的淘汰整合,棒球賭博活動發展成了「企業化經營」。幾年前,島內的「組頭」還寥寥可數,很多是六合彩「組頭」兼做職棒賭博「組頭」。現在,臺灣全島各地的「組頭」各有其勢力範圍,在球場附近設有籤賭站,全島聯線、集中開盤,接受北、中、南各地的資金投入。通常,一位中型規模賭盤的「組頭」,其賭盤資金一次就有100萬元進出。同時,隨著職棒賭博的風行,臺灣一些議員也做起了「組頭」。
棒球賭博花樣繁多,賭徒們不畏風雨、舟車勞頓,在全島南來北往地趕場。這些人的目的很明確,就是要證明自己賭球的判斷力,至於賭博的方式雖多卻相當簡單,萬變不離其宗,賭的都是數字。譬如,雙方勝負幾分?比數是單是雙?先發投手可以撐幾局?某球員幾支安打?此外,還有全壘打數以及其他凡是能想得到的數字,都可以拿來賭!
除了每場比賽可以賭外,每局也可以設賭,隨時下注。如,某個選手上場能否擊出安打、能否將球擊出內野區、會不會擊出打點等,都可以當場下注,速見輸贏。
除此之外,賭博還有內場與外場之分。內場有內野與外野之分,外野賭博是比賽場外觀眾直接對賭,內野賭博則是專業的莊家主持,組織上明顯職業化、專業化;外場有對賭與「組頭」兩種。臺灣流行的賭博方式是由專業的「組頭「坐莊,賭徒自由下注。
不論怎麼賭,都必須是配對進行,才能有所謂的輸贏。在這裡,最大的贏家不是參賭雙方,而是「組頭」,只要「組頭」訂好規則和賭法,賭客憑所好下注即可,而「組頭」精心研究出來的賠率,絕對大有玄機,賠率即賭徒賭某隊贏球與輸球的機率,「組頭」據此計算「出讓分數」。
「組頭」還對贏家抽取固定5%~10%的彩頭佣金,因此,肯定穩賺不賠,賭資越多「組頭」得的越多。如果以臺灣職棒每星期10場比賽的頻率,「組頭」只要能招攬到1,000萬元的對賭賭注,就可以獲利50萬元,職棒例行季賽總共有30周,「組頭」總抽頭的利潤高達1,500萬元。這種一場比賽招攬1,000萬元賭注的「組頭」在臺灣也只能算是小角色。在賭博盛行的臺灣中南部地區,一場比賽的賭資絕不會低於1,000萬元,這種巨額利潤,粗通算數的人都能算清楚。
「組頭」在賭客的眼中個個都是「狠角色」,他們頭腦清晰、辦事效率高,招攬下注的功夫更是了不得。臺灣的「組頭」已形成集團運作,在組織上,「大組頭」下有「小組頭」,四處去「兜生意」。這種組頭集合的成員有的可多達二三十位,如果勢力遍布全島,就可以匯集高額賭金,「組頭」的獲利也大為增加。這種全島性的賭博集團都是和黑道掛鈎或本身就是黑社會組織。據統計,操縱臺灣職棒賭局的全省「組頭」達300多人,這些人大多數是黑道分子或身兼黑白兩道的江湖人物。在上億賭金輸贏的背後,誘使黑道以暴力與金錢來影響勝負。
雖然職棒比賽中黑道介入已是人所共知的事實,但想徹底清除並不容易。因為,按照臺灣法律,職棒對賭的行為,涉及的是刑法賭博罪,只列入輕罪範圍,根本就沒有人對判刑擔心,即使是黑道分子擔任「組頭」,也只能算是聚眾賭博罪,最重不過被判3年徒刑,這與經手的上億元賭金的輸贏相比是小巫見大巫。退一步講,如果「組頭」或賭客以暴力脅迫的方式迫使球員違背自己的意願而故意輸球,也僅是觸犯了臺灣法律的妨害自由和恐嚇罪;如果賭徒與球隊勾結,由領隊教唆特定球員在比賽中放水來操縱比賽結果,那麼領隊只是涉及背信行為,球員則觸及刑法欺詐罪名。但在賭博行為的具體認定上,「賭具」和「賭資」為其要件,島內吃法律飯的人士言稱,職棒對賭並未通過具體的賭具,而是以抽象的筆比數和勝負來決定輸贏,因此,即使查獲籤注的賭單,也難以具體認定其賭博行為。而在「背信」、「欺詐」等罪行方面更是難以掌握確切實據。
臺灣專門偵辦重大政經要案的「內政部調查局」,針對島內職業棒球中的黑幕狀況深知其複雜程度而不願捲入辦案。一位負責人發表講話稱:由於職棒的問題,僅是涉及賭博、恐嚇等罪行,並非調查局法定業務,因此由警察局機關偵辦較為適當。除非發現公務人員介入詐賭、假球或者龐大的資金串流形成的重大金融犯罪,調查局將不會主動偵辦。
在棒球隊方面,則是極力撇清與黑道有任何關係。臺灣「職棒聯盟」前會長陳重光聲明:相信所屬全體工作人員、教練與球員絕未與黑道勾結,沒有採取不正當手段操縱比賽勝負以謀取私利。聯盟秘書長屠德信也表示:從各方面得知,臺灣職棒賭風確有越演越烈的趨勢。不過,聯盟為了讓職棒保持清新風氣,已由會長陳重光出面向警方尋求協助,一定要找出這些破壞棒球運動的不法之徒。聯盟或是球隊人士若是參與球賽賭博,一經查獲且罪證確鑿者,聯盟或球隊不僅將其處以「開除永不錄用」處分,而且,對涉嫌賭博的公訴罪主動移送法辦,絕不寬恕。
臺灣職業棒球賭博的變質積重難返。島內賭風盛行與黑道普遍介入的情況下,臺灣棒球比賽中黑色賭潮仍難以遏制。
越多的人獨立思考,沉澱思想,
這個社會就越趨於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