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①:檢查工地揚塵汙染管控措施落實情況。
圖②:對獸藥經營店進行農業執法檢查。
圖③:對正在作業的收割機進行鐵牛衛士農機安全專項執法檢查。
圖④:聯合交警部門對渣土管理進行聯合執法。
▲聯合公安、市場監管等部門對重點水域圩堤兩側「三無」船舶、地籠、漁網進行全面清理。
▲對網吧進行文旅執法檢查。
聯絡員至農業農村局就執法協作意見雙方蓋章認可。
一處施工工地往往涉及多部門監管執法,水務檢查有無執證照排汙、建設檢查施工質量和安全、規劃核查相關手續是否齊全……原本需要六七個部門分別展開的執法事項現如今在高淳區綜合行政執法局一個部門就可全部搞定。
這一以「大綜合全覆蓋、一支隊伍管執法」為核心模式的集中行政處罰權改革,在高淳已試點運行一年多。綜合執法局共行使15個部門1620項行政處罰權、33項行政強制權,數據顯示,改革以來,該區的執法案件數量翻番,監管效力提升,轄區社會秩序和營商環境得到了有效規範和優化。
15個部門執法權整建制併入,
實現一支隊伍管執法
經過半年多的精心籌備,去年7月1日,高淳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在該區城管局正式掛牌運行,涉及城管、城建、房產、水務、規劃等15個部門的行政執法職責和執法機構整建制併入。
「綜合行政執法局在區級層面成立了六個大隊,接管所有執法事項,區公安分局則以城警大隊形式派駐執法人員,保障和配合行政執法;鎮街層面根據區域面積大小,由區綜合行政執法局按照5至8人不等的標準分別派駐專業執法力量。」高淳區城管局相關負責人表示,「通過整合實現行業領域、鎮域範圍內『一支隊伍管執法』,這樣不僅強化了城管部門的執法力量,過去各自為戰的其他部門也都抱團執法,力量全部得到了增強。」
值得一提的是,綜合執法改革後,大大節省了行政資源,也減少了對執法對象的打擾,取得了雙贏。
「以工地監管為例,過去涉及六七個部門,每個部門執法都不能低於兩人,這就需要執法人員最少十幾人,各個部門各自為戰,輪流到工地檢查,也增加了工地應付檢查的負擔,現在綜合執法以後,只要兩名執法人員就可替代之前六七個部門的十幾個人,檢查了所有事項。」該負責人說。
現在,高淳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內的執法隊員既可以檢查原城管分內的工地圍擋、車輪衝洗事項,還可檢查汙水排汙、規劃手續、施工安全等原屬其他部門的執法內容。綜合執法局所有執法隊員也從「專業單一」型向「全科多能」型轉變。
「為適應綜合執法要求,區綜合行政執法局採取多種措施,提升執法人員跨領域、跨部門執法能力。」相關負責人表示,綜合執法局每周開展綜合執法業務集中培訓,邀請各相關執法行業領域的專家進行授課,培訓覆蓋農業、文化、水務、城建、城管、法制、複議、訴訟等相關領域。針對改革初期各鎮街綜合執法隊伍普遍存在的執法力量不足、能力不夠問題,實行區街聯合辦案、跨行業辦案等「以案代訓」制度,使基層執法人員在實踐中學習提高。制定出臺《綜合行政執法辦案考核辦法》,每月對各鎮街執法隊伍的「辦案數量和質量」、「執法主體建設」、「基礎工作」等進行考核,鼓勵和引導執法隊員將精力投入到執法辦案工作中。
集中統一行使執法權,
有效解決多頭執法推諉扯皮
據了解,通過整合執法機構和部門執法權限集中統一行使,避免了因部門執法權限分散而導致的交叉執法、重複執法、推諉扯皮,有效解決了多頭執法和執法擾民等問題。執法體制也由「各自為戰」向「集中統一」轉變,進一步擴大了執法覆蓋面和監管的精密度。
綜合執法改革後,執法方式也由「傳統人力」向「科技智能」轉變。
在高淳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建立了區綜合行政執法指揮平臺,由「綜合行政執法信息系統」、「綜合行政執法指揮管理系統」、「綜合行政執法網上辦案系統」三大系統組成,具備「案源信息整合匯總、執法任務分派推送、執法隊伍聯動處置、案件辦理全程記錄」等功能,做到了行政執法「信息公開、全程記錄、法制審核」。
此外,指揮平臺還通過政法委建設的區網格化社會治理聯動指揮平臺,將基層基礎網格與綜合執法專業網格相結合,藉助分布在全區網格內的網格長、網格員,進一步擴大問題來源。通過區鎮兩級綜合行政執法指揮平臺流轉處理各類問題,運用科技手段減少執法過程中人為因素幹擾,促進了執法工作公正透明。
為規範行政執法行為,還做到了執法流程、執法制度、執法標識「三統一」。制定實施了《一般案件和簡易案件行政處罰操作流程》,統一執法操作流程、規範執法程序,逐步規範和增強執法人員依法執法、文明執法、公正執法的行為和意識;制定《法制審核制度》、《重大行政處罰案件集體討論制度》、《行政執法質量考評制度》,不斷提高綜合執法辦案的質量和水平;統一綜合行政執法服飾、臂章,配掛執法證號等。
據統計,截至12月初,高淳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共辦結行政處罰案件1343件,其中,城管類1071件、劃轉執法權限領域辦結一般程序案件272件(鎮街辦案174件),涉及農業類138件,城建、國土、房產類73件,文旅類28件,水務類23件,人社類6件,商務類2件,發改類1件,司法類1件。農業、文旅、人社類案件數量均比改革前同期翻了一番。
辦案數量質量雙提升,
執法保障有力顯成效
「在一年多的運行中,綜合執法工作在城管、城建、房產、文化、農業、人社、國土、水務等領域中都取得了辦案數量與質量的『雙提升』,在服務徵遷、城市管理、揚塵管控、關停化工企業與船舶製作企業、文明城市創建、疫情防控等各項中心工作中,起到了積極的執法保障作用、發揮了較好的執法效果。」業內人士表示,一系列問題在綜合改革後迎刃而解。
解決推諉扯皮更徹底。改革前,特別在居民小區等城市建設管理領域,相關部門執法工作各自為政,由於涉及職能交叉,缺乏有效的責任追究機制,推諉扯皮始終存在,一些跨領域的執法活動推進起來較為困難,執法中存在亂作為、不作為、慢作為、軟作為、不到位等現象,群眾反響比較大。改革後,一支隊伍管執法,綜合行政執法局變成執法兜底部門,誰執法的問題迎刃而解,推諉扯皮得到有效解決,一些民生老大難問題通過強有力執法得到根治,贏得群眾點讚。
統籌執法監管更有效。由涉企檢查執法部門排定每月檢查計劃,對企業主體每月最多集中檢查一次。據介紹,截至目前,共統籌實施包括區綜合行政執法局、生態環境局、民宗局、衛健委、應急管理局、發改委、氣象局、文旅局等部門在內的484項涉企執法檢查活動,減少了重複檢查,優化了營商環境。
城市治理能力更強大。在全區推廣「綜合執法+公安」聯動執法模式,將網格管理和執法查處深度融合,實現事件迅速處置、執法精準高效、執法行為公正公開。通過網格巡查,圍繞社會治安、道路交通、市容秩序等群眾關心的突出問題,對剛發生的違法行為及時發現、及時制止;對重大疑難案件,由專業大隊指導、鎮街大隊共同參與,集中執法力量解決。
聯動區鎮兩級更高效。解決了基層「看得見、管不著」問題。改革後,區綜合行政執法局派駐的人員來自城管、農業農村、水務、交通、文旅、房產、民政等多個部門,通過實行區街聯合辦案制度,開展系統性、針對性培訓,逐步成為基層執法骨幹,扛起基層綜合執法重任。通過綜合執法局專業大隊與各鎮街執法大隊的案件辦理數量進行「捆綁式」考核,促使專業大隊帶動鎮街大隊主動查處案件,做到「看得見、有人管」。據介紹,目前各鎮街除城管類案件外,共辦理農業、文旅、水務、城建等各領域案件174件,鎮街綜合執法能力普遍得到增強。
本組撰稿 孫琳 通訊員 陳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