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就要召開中共十九大了。按慣例,在全國黨代會召開的前一兩年,全國的省、市、縣、鄉四級黨委都將迎來集中換屆,後續也會有各級人大政協的換屆,於是便有「換屆年」之稱。
中央嚴肅處理本次遼寧賄選,遼寧省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目前已不足半數,可謂「換屆年」一劑強力的「預防針」,意義非同小可。
來源 | 人民論壇網(rmltwz)
整理 | 人民論壇記者 翟羽佳
遼寧賄選案:
創下兩個「新中國史上首次」
9月13日發生了一件不尋常的事:張德江主持召開了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23次會議並講話。
不尋常之處何在?首先,這是一次全國人大常委會「臨時召集」的會議。按照1987年頒布的《全國人大常委會議事規則》,全國人大常委會,一般會期是兩個月一次,「有特殊需要的時候,可以臨時召集會議」。
至少12年來,本次會議是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一次召開臨時會議。
會議的內容則專門針對遼寧賄選案,表決通過了關於遼寧省人大選舉產生的部分十二屆全國人大代表的當選無效的報告。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張德江給本案作出了嚴厲的定性,稱遼寧拉票賄選案是新中國成立以來查處的第一起發生在省級層面,嚴重違反黨紀國法,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律,嚴重違反組織紀律和換屆紀律,嚴重破壞人大選舉制度的重大案件。並指出賄選觸碰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底線和中國共產黨執政底線!
新華社的數據則更加令人觸目驚心:523名遼寧省人大代表涉及此案!遼寧省的十二屆人大常委會,本來有62名人員,已有38人代表資格被終止。因此,其常委會成員已經不足半數,無法正常履職;「一個省級人大常委會出現這種情況,新中國歷史上還沒有過」!
這兩個「新中國史上首次」加在一起,實為少見。
這次對賄選的公開依法追究讓如此重大的醜聞大白於天下,還使遼寧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半數以上組成人員失去代表資格,常委會無法召開會議履行職責。可想而知,體制動這樣的「手術」是很痛、也需要使出很大力氣的一件事。但為了國家肌體的健康不可諱病忌醫,多麼艱難的「手術」該作必須要做。
揭秘賄選「遊戲規則」:
心虛將賄金捐給慈善機構
拉票賄選,已成為遼寧官場亂象的一個縮影。
遼寧省有14個地級市,要疏通好這些人大代表團並非易事,於是,出現了很多的「遊戲規則」:動用公款賄選、多有中間人參與、官員或老闆出面幫候選人「拉贊助」、兩會前被認為是「賄選旺季」、有人家中甚至被查出過「行賄受賄帳本」,一些關係神通的官員甚至成為「賄選掮客」。
《財經》雜誌報導,經過疏通關係,企業老闆把錢給各代表團的「可靠之人」,再由其分給其他省代表,並附上要推選的全國人大代表名單。一位遼寧省人大代表稱,也有人起了私心,截留了部分賄金,導致受賄金額出現偏差。也有部分代表礙於官員情面,雖然接受了賄金,但將賄金捐給了寺廟或慈善機構,以此求得內心的安靜。
知情人士告訴《中國新聞周刊》,在這次遼寧賄選案中,不僅是人大賄選,還有省委委員賄選。「蘇宏章就是通過賄選當上省委委員的。」
2011年10月,時年52歲的瀋陽市委副書記蘇宏章直升省委常委,成為副部級官員,並隨後出任省政法委書記,爆出遼寧政壇的一個「冷門」。當時,瀋陽官場就對此頗多議論。
有分析認為,通常情況下,正廳級官員要想升任省委常委,至少要經歷兩個正廳正職的履歷。但是,此前,蘇雖有一個正廳級職務,但非正職。更引發當地政壇議論的是,當年10月13日,蘇當選省委常委後,久久未公開露面,直到11月22日,才以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身份出席活動。在這「隱身」的40天裡,在當地官場關於蘇宏章涉嫌賄選的說法傳得很廣。
在今年中央巡視組對遼寧「回頭看」期間,蘇宏章落馬,關於其賄選的傳聞被坐實。
《中國經營報》曾報導,在蘇宏章的家裡,搜出了大額現金。據了解,為了從瀋陽市委副書記直接升任遼寧省委常委,蘇宏章還曾經向其上級領導贈送大額黃金製品。
談到蘇宏章的賄選資金來源,一位知情人向記者透露,時任瀋陽副市長祁鳴(女)給他拉了不少票,充當了中間人。此外,中興商業董事長劉芝旭、撫順某房地產老闆等企業界人,幫忙拉了共計2000多萬的賄選資金。
至於為什麼很多企業老闆會熱衷於參與賄選,甚至為了當上人大代表甘願出面為官員「拉贊助」?
《財經》曾報導稱,遼寧企業老闆通過拉票賄選獲得人大代表身份,以「司法建議書」的形式插手案件辦理,並形成人大代表之間「互幫互助」的利益鏈條。這是很多企業界人士參與賄選的原因之一。其實,很多人把賄選當成了生意來經營,人大代表這個身份對很多「老闆」來說,非常有吸引力。因為有了這個身份,才能更好地進入權力場,對自己的生意前景「幫助很大」,所以都希望自己成為「紅帽商人」。
一位知情者稱,每年兩會前夕,是賄選收錢的「旺季」。遼寧省近些年的兩會上,人大代表駐地成了行賄受賄的「交易寶地」,行賄者怕留下證據,大多用現金交易。
遼寧省一位退休官員說,並不是所有的人都想走賄選這條路,但是全省政治生態被汙染,民主選舉氛圍被破壞後,很多人只有靠近惡勢力才能生存。「只有嚴肅查處這些惡勢力,才能解決賄選的深層次原因。」
習近平對換屆做出了哪些指示?
重點三個字:「零容忍」
對於本次遼寧賄選案,中央採取全國人大常委會臨時會議這樣的「非常手段」,發揮了極大的警示和震懾作用。這有著兩大現實背景考量。其一,今明兩年是全國範圍內的集中換屆年,黨的方面,有省市縣鄉四級黨委大換屆及召開中共十九大;國家方面,地方各級人大、政府、政協也將集中換屆,嚴肅換屆刻不容緩。其二,即將在今秋舉行的十八屆六中全會,主題即是從嚴治黨,加強換屆紀律亦是應有之義。
十八大以來,在從嚴治黨和重拳反腐的過程中,加強對換屆紀律的整頓是重要一環。各級領導幹部都應嚴肅學習本次賄選案的教訓,學習習近平總書記對於換屆選舉問題的指示:
對跑官要官、買官賣官的決不姑息
要嚴明組織人事紀律,對違反組織人事紀律的堅決不放過,對跑官要官、買官賣官的決不姑息,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有的地方往往在集中換屆時加大查處力度,平常就不那麼注意了。不換屆時選的幹部跟換屆時選的幹部一樣重要,不能完全不設防。組織部門要抓跑官要官、買官賣官的典型案件,抓住了以後從重從嚴處理,並要警示天下。
——2013年9月23日-25日,在參加河北省委常委班子專題民主生活會時的講話
以「零容忍」的政治態度對待賄選
今明兩年,全國省市縣鄉要陸續換屆,要深刻吸取湖南衡陽破壞選舉案和四川南充拉票賄選案的教訓,以「零容忍」的政治態度、規範嚴謹的法定程序、科學有效的工作機制、嚴肅認真的紀律要求,堅決杜絕此類現象發生。
——2016年3月8日,在參加十二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湖南代表團審議時指出
做好問責工作
今年,地方領導班子開始換屆,要嚴肅政治紀律和組織紀律,做好問責工作,加大監督和查處力度,確保換屆風清氣正。
——2016年1月12日,在第十八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六次全體會議上的講話
要健全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體系
要健全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體系,讓人民監督權力,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確保國家機關按照法定權限和程序行使權力。要善於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反對腐敗,加強反腐敗國家立法,加強反腐倡廉黨內法規制度建設,讓法律制度剛性運行。
——2013年1月22日,《依紀依法嚴懲腐敗,著力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
堅持在憲法和法律範圍內活動
要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把黨的領導貫徹到依法治國全過程。各級黨組織必須堅持在憲法和法律範圍內活動。各級領導幹部要帶頭依法辦事,帶頭遵守法律。各級組織部門要把能不能依法辦事、遵守法律作為考察識別幹部的重要條件。
——2013年2月23日,在主持十八屆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體學習時的講話
需要科學有效的選人用人機制
把好幹部選用起來,需要科學有效的選人用人機制。要緊密結合幹部工作實際,認真總結,深入研究,不斷改進,努力形成系統完備、科學規範、有效管用、簡便易行的制度機制。
——2013年6月28日,在全國組織工作會議上的講話
堅決防止帶病提拔
對群眾反映強烈的黨員領導幹部,黨的十八大以後不收手,為所欲為、自鳴得意的,還有現在重要崗位、可能進一步提拔重用的年輕幹部等幹部問題線索,要重點查處。同時,要堅決防止帶病提拔,紀委、組織部對有的問題未查完,疑慮很大的幹部,不要貿然提拔。
——2014年6月26日,在中央政治局常委會聽取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2014年中央巡視組首輪巡視情況匯報時的講話
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辦事作為考察幹部重要內容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明確要求,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辦事作為考察幹部重要內容,在相同條件下,優先提拔使用法治素養好、依法辦事能力強的幹部。我們黨選拔任用幹部的標準就是德才兼備,而法治觀念、法治素養是幹部德才的重要內容。用人導向最重要、最根本、也最管用。
——2015年2月2日,在省部級主要領導幹部學習貫徹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專題研討班開班式上的講話
(資料來源:俠客島、中國新聞周刊、人民網、黨建網微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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