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間,要避免人群聚集,但又有急事需要到行政(市民)服務中心辦理怎麼辦?這是不少企業、群眾復工後遇到的難題。
福州高新區行政(市民)服務中心實行疫情防控期間「預約辦理」服務工作機制,積極倡導網上辦理和預約服務,實現市民、政府服務和疫情防控「兩手抓、兩不誤」。
預約辦理
為民服務「不打烊」
為了進一步方便企業和群眾,優化營商環境,提升獲得感,福州高新區行政(市民)服務中心暫停現場取號,推出「預約辦理」服務,實行「網上預約」「電話預約」兩種服務機制,企業、群眾可以提前一個工作日,通過「福州高新區行政服務中心」微信公眾號、 e福州app等方式進行預約,也可以通過各個窗口公布的電話進行諮詢和預約,再到中心現場辦理相關業務,即辦即走。
自2月17日起,福州高新區行政(市民)服務中心陸續開放部分的市場監管類(涉疫服務)、建設類、稅務和出入境等服務窗口,截至2月21日,已開放所有業務窗口提供預約辦理服務。
在服務中心,高新君看到,無論是辦事大廳,還是自助服務區,都有保潔人員定時對整個服務中心的任何角落進行消殺作業。在入口處,還專門設置了紅外線熱像系統對進入大廳人員進行體溫監測,同時安裝了自動噴淋系統,進行消毒。
福州高新區行政(市民)服務中心負責人陳昕表示:「凡是進入大廳的人員一律實行三查一問,即查身份信息、查體溫、查預約情況,問是否有疫情重點區域的旅居史和接觸史。此外,服務中心各個公共區域一天進行3次消毒,營造安全的業務辦理環境。」
受疫情影響,前來辦理業務的市民不多,但服務中心全體工作人員仍堅守崗位,有條不紊地為群眾受理預約業務,接聽諮詢電話。
「特殊時期,我們倡導企業、群眾如非緊急業務,儘可能不要在疫情防控期間到大廳辦理,儘量通過網上辦理業務。如確實要前往窗口辦理的,需要提前預約。」陳昕告訴高新君。
2月17日至今,福州高新區行政(市民)服務中心共辦理業務5997件,其中網絡等非接觸辦理962件,現場辦理2235件,電話諮詢2800件。
特事特辦
重點項目審批「加速度」
2月14日,高新區行政(市民)服務中心市場監督管理局服務窗口接到一通電話。「現在防疫物資短缺,市政府和高新區管委會跟我們溝通過,我們有幾條生產線想轉產防護服,想諮詢如何辦理相關手續。」致電諮詢的正是福建廣裕德製衣有限公司,疫情期間,他們主動承擔起企業的社會責任,為疫情防控添磚加瓦。
在詳細了解企業需求後,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窗口負責人劉華主動介入,積極通過電話、微信等方式,耐心指導企業準備經營範圍變更所需的材料。企業經辦人到服務窗口提交材料後,立即啟動受理,迅速辦結,當天就頒發了營業執照。
疫情期間,為助力疫情防控工作,高新區宏德盛、億彤、廣裕德等企業火線轉產,生產防護服原材料、防護服、口罩等防疫所需物資。針對一些防疫產品相關生產企業的審批需要,高新區行政(市民)服務中心本著程序合規、指導到位、提速審批的原則,提供「一站式、全鏈條」的並聯審批、限時辦結綠色通道,實行預約辦、馬上辦,第一時間核准發出相關證照,盡最大努力滿足疫情防控需要。
此外,高新區行政(市民)服務中心還全面疏理了全區規上工業企業、規上限上商貿服務企業和省、市重點項目共188家,為這些類型的企業提供便捷綠色通道以及即時服務。企業無需預約,可直接到現場辦理,為企業復工復產儘可能提供便利條件。
省重點項目福建省四流科技有限公司計劃落地於高新區創新園二期,2月21日,通過綠色通道,經辦人員當天就完成公司註冊的有關手續。
「我們還提供審批代辦服務,由項目代辦員『一對一』跟蹤重大項目審批情況,實時掌握項目審批進展情況,建立項目審批『一項一檔』審批時間表。依託『一企一議』協調機制,針對項目審批問題,及時予以研究解決。」劉華表示。
「網際網路+政務服務」
倡導「不見面審批」
按照「一趟不用跑,最多跑一趟」的目標,高新區行政(市民)服務中心持續推進和做好「網際網路+政務服務」,加大力度推行 「網上辦」「郵寄辦」等「不見面審批」服務,目前中心可辦理「一趟不用跑」事項1014項,「最多跑一趟」事項1299項。
群眾通過「省網上辦事大廳高新區分廳」「福州高新區行政服務中心」微信公眾號辦理的行政審批事項,需審驗原件的,可選擇「快遞寄送申請材料」,中心提供雙向快遞免費服務,全程不見面、零跑腿。無法按時提供紙質材料的,原則上可待窗口正常開放服務後補交。
陳昕介紹道:「此外,我們還實行投資建設項目分階段並聯審批模式,相關審批業務均統一納入建設類窗口一窗受理,凡是已納入『不再重複提交證照清單』的材料,經窗口人員審核可以調取使用的,申請人均無需再提供紙質證照。」
高新區行政(市民)服務中心通過推行告知承諾的辦理方式,除涉及國家安全、重大公共安全等特殊事項,對非核心要件可容缺辦理的事項,可要求申請人按承諾時限補正,先行予以做出審批決定;對可全過程告知承諾的事項,可依據申請人信用情況直接做出審批決定,強化事中事後監管;對可豁免審批的事項,可告知條件後豁免審批,轉為事中事後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