賈女士花了借16000塊錢買了這張床墊,店家送了床架,訂貨單上寫了不滿意可以無條件可退,無任何手續費。賈女士說本來打算等新房交付後,讓門店把床墊送過去。後來情況發生了變化,賈女士自己中了一個慕斯的床墊,所以她就用不著剛買的這個床墊了。
月初,賈女士找到這家門店,說是去了兩次但是銷售一直躲著她。第一次去的時候,工作人員說是店長不在,在開會。去了第二次來就說店長去總部培訓去了,每次都不在。賈女士說的銷售員是門店的富女士,她說訂貨單上既然寫了無條件可退,門店肯定是守約。但需要店長或者經理在訂貨單上簽字,但賈女士第一次來的時候沒有帶訂貨單。而第二次來的時候,富女士表示自己並不知情。
但賈女士卻說自己第一次去的時候100%拿了單子,當時所有人都在,他們那天是開會,還把單子留下了,但是對方卻不收。而第二次去的時候,店裡的工作人員說店長去總部培訓了。後來記者聯繫到店長,店長說把訂單所有的東西都核算清楚,該退多少錢就退多少錢,大概七個工作日退貨。
最後賈女士覺得是銷售沒有說清楚退貨條件,否則自己完全可以把訂貨單寄過來。之前跑了兩趟路費都花了快200塊,她希望門店能夠做出補償。門店一位經理表示,賈女士之前兩次來,確實不太清楚銷售是怎麼跟賈女士溝通的。他可以可以先把床墊的錢退給賈女士,賈女士這才接受!
免責聲明:文章內容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和其它問題,請在30日內與本號聯繫,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內容。文章只提供參考並不構成任何投資及應用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