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綜合大整治
又雙叒叕來了
無牌無證駕駛、機動車亂停佔道
三輪車非法改裝……
這些不文明的交通行為
都是交警蜀黍查處的重點
交通安全綜合大整治
為進一步確保春節期間城區道路交通的安全暢通,讓廣大市民歡度一個祥和有序的節日,1月15日,潮州交警支隊根據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精心謀劃、統籌安排、多措並舉,在全市範圍內開展為期數月的節前大整治行動。重點整治無牌無證摩託車、電動自行車、三輪車及機動車亂停亂放佔道等交通違法行為。
市局黨委委員、第一副督察長黃炳泉在交警支隊支隊長彭桂成、副支隊長潘文雄的陪同下深入市區楓春路、新橋路等一線執勤點檢查督導統一行動。
01
持續整治「野三輪」
在執法過程中,有三輪車主坦言,明白「非法改裝」比較危險,但關於為什麼這樣做,則給出「為了討生活」的說法。
一直以來,三輪車非法改裝違法行為備受關注,這種改裝的三輪車安全性能低,存在嚴重的安全隱患。
02
「無牌無證」上路行駛
在行動中,多輛上路行駛的「無牌無證」摩託車、電動車被交警蜀黍查扣;其中,外賣騎手行業幾乎成了重災區。
無牌無證駕駛機動車是違法行為
法律相關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規定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可並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條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機動車,通知當事人提供相應的牌證、標誌或者補辦相應手續,並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條規定予以處罰。當事人提供相應的牌證、標誌或補辦相應手續的,應及時退還機動車。
03
亂停亂放,佔用非機動車道及盲道
機動車停在非機動車道,侵佔了行人和非機動車的通行權利,讓本就不寬敞的道路更加擁擠,交警蜀黍決不允許,貼單處罰!
01
機動車、非機動車應當按規定停放在相對應停車泊位內,未經許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佔用行道;
02
在設有禁停標誌、標線的路段以及人行橫道、施工地段、非機動車泊位、交叉路口等地方禁止機動車臨時停放;
03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佔用城市道路設置停車泊位或在停車泊位內設置障礙,妨他人停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