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寶天貓拼多多,21個智慧財產權投訴,公益專家給出意見

2021-01-10 21CN

  致謝

  「保護智慧財產權公益服務周」活動公益專家

  廣州三環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廣州市華學智慧財產權代理有限公司、廣東潤平律師事務所:

  裘暉、宮愛鵬、謝靜娜、林梅繁、黃媛君、蘇運貞、雷月華、劉巧霞、官國鵬、桂婷、餘煥娜、黃瑩、劉瑜、張耿語、何子睿、王麗萍、李斌、崔紅麗、張媛、付茵茵、黃琰、韋海雁 、黃詩彬、黃華蓮、賈民俊、顏希文、周全英

 

  4月26日「世界智慧財產權日」,21CN聚投訴攜手廣東新的社會階層人士聯合會同心服務團,開展「保護智慧財產權公益服務周」活動,由同心服務團組織一批專利代理師,為專利發明人和設計人等如何維權提供專業諮詢服務。

  本文精選21個典型案例答問,覆蓋11種常見問題類型,供網友參考。

  從聚投訴平臺投訴案例看,電商平臺的智慧財產權投訴多數集中在淘寶、天貓、拼多多。此次專家答問評析顯示,相關部分投訴帖的投訴事由和訴求,未能得到支持;而部分投訴案例則暴露出,淘寶天貓日常處理智慧財產權糾紛時所作的認定,可能存在誤判。

  

  專家諮詢案例目錄

  一、淘寶智慧財產權處理的那些烏龍【案例1、2、3】

  二、商標代理有哪些坑?【案例4、5、6】

  三、商標具有地域性,國外的商標在中國不受保護【案例7】

  四、「榴的華」品牌投訴:拼多多上多家店鋪售假【案例8、9】

  五、權利方要求店鋪同步價格,不同步就投訴售假?【案例10、11】

  六、在實體店採購的彪馬被判售假,應該怎樣申訴?【案12】

  七、代購店鋪看過來,被判售假如何處理?【案例13、14】

  八、有理不一定維權成功!電商法的程序你搞清楚了嗎?【案例15、16、17】

  九、被判定信息層面售假,怎麼辦?【案例18】

  十、消費者買到假貨,淘寶不支持維權?【案例19、20】

  十一、搞清商標分類的小類很重要【案例21】

  一、淘寶智慧財產權處理的那些烏龍

  【案例1】

  汪先生投訴《淘寶網店小二處理不公》:

  本人在淘寶網上開了個代購西班牙blue cap(中文名藍頂)系列產品的小店,被名德東方(北京)貿易有限公司投訴說侵犯了他們的智慧財產權(著作權)。

  我向淘寶申訴,提供了我在西班牙mifarma網站上的訂單、進口物流查詢記錄、銀行卡支付記錄等能證明我這是從正規網站購入的產品,但淘寶小二沒有採納申訴,仍然給了我處罰。

  隨後我查詢名德東方公司的投訴依據,經在國家商標局網上查詢,該公司曾三次申請blue cap的商標權,均被商標局駁回。經在國家版權局網站查詢,該公司有一幅畫的著作權,這幅畫就是畫的blue cap的商標(也是他們提供給淘寶的投訴依據)。

  該公司以模仿blue cap商標作了一幅畫並獲得著作權本身是一種侵犯blue cap商標的做法,居然還能拿一幅模仿商標的畫來投訴我賣正規渠道進來的blue cap產品,我將查詢到的這些證據提交淘寶小二做第二次申訴,但是很遺憾淘寶店小二仍然沒有支持我的申訴,判定我侵權並給了處罰。

  廣東新階聯同心服務團成員、廣州市華學智慧財產權代理有限公司專利代理師 雷月華 回覆:

  您好!本案中,根據您提供的證據和說法,blue cap(中文名藍頂)標識作品登記證書的登記日期時間晚於訴爭商標的註冊申請日,德東方(北京)貿易有限公司提供的其他證據不足以證明其在訴爭商標的註冊申請日之前對「blue cap」圖形享有著作權。如您所言屬實,訴爭商標沒有侵害德東方(北京)貿易有限公司的在先著作權,您平行進口該商標所有權人的產品的行為不應當為侵權行為,因此,店小二的行為侵犯您的自主經營權,建議您通過法律途徑進行解決。

  【案例2】

  鄭先生投訴《淘寶審核部門違規違紀,涉嫌違法》:

  事情經過:我是淘寶賣家,被其他人投訴智慧財產權侵權,看了後臺之後發現是司法裁定,扣了我們24分。所以去法院問,發現本人根本在法院沒有被起訴過。向小二要司法裁定的案件編號,他們推託了好幾次才給我一個案件的編號。因為中國法律被起訴人是有權知道案件的編號的。我根據他們給的案件編號,打了電話給法院那邊核實,得知這件案件號雖然是存在的,但早已完結,對應的案件的人和事都與我們和投訴方的信息是對不上的。

  之後聯繫小二說明了情況,也提交了和法院的錄音。但是氣人的是,淘寶部門壓根就不會打電話去法院那邊核實,還說一定要有書面的資料和截圖。但是問題是,這件事情本來就和我們無關,法院是不會隨邊出具他人的案件信息來給我們做證明的。就這樣他們浪費了我們兩次機會申述。

  我就不懂了,明明打個法院熱線就能查到的事情為什麼就不做,還要我們去法院出具證明與我們無關,還說給我們三個月時間去法院拿證據。

  過了一個星期之後我們剛好拿到法院公示出來的該案件的案件詳情,我們第一時間聯繫了客服,提交了截圖,證明這件案件的詳情,與我們無關……

  但是他們回復的結果是未審核到案件虛假,什麼情況,國家法院網站都公示了,你們這樣還查不到……

  廣東新階聯同心服務團成員、廣州三環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專利代理師 黃華蓮 回覆:

  根據鄭先生的反映,投訴方採用的是其它案件的法律文書來投訴其侵權,投訴方並不存在相關案件信息。根據《電子商務法》第四十二條的規定,建議訴求人可以通過以下途徑解決:

  (1)可以向工商部門投訴;

  (2)與淘寶公司協商,要求其賠償損失;

  (3)如與淘寶公司協商不成,可做好相應的證據準備,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以訴訟途徑進行維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

  第四十二條 智慧財產權權利人認為其智慧財產權受到侵害的,有權通知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採取刪除、屏蔽、斷開連結、終止交易和服務等必要措施。通知應當包括構成侵權的初步證據。 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接到通知後,應當及時採取必要措施,並將該通知轉送平臺內經營者;未及時採取必要措施的,對損害的擴大部分與平臺內經營者承擔連帶責任。因通知錯誤造成平臺內經營者損害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惡意發出錯誤通知,造成平臺內經營者損失的,加倍承擔賠償責任。

  【案例3】

  董先生投訴《惡意投訴侵權,淘寶處理不看事實證據》:

  生命果有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投訴本店侵犯其智慧財產權商標名稱:生命之果。

  此商標在商標局註冊的信息中只包含加工果的花生和加工果的堅果,關於水果果乾被商標總局給駁回了。

  我們出售的是農產品水果乾,此水果在網上被稱為生命之果。我們在標題中寫入此名,只是讓買家知道這個水果。而且買家也都是找個水果才搜的生命之果。

  水果果乾不在此商標的權利保護範圍,淘寶不注重事實,在我們提供商標局的截圖信息和商標代理公司的截圖後仍然判我們侵權,導致五個寶貝中兩個申訴成功,三個被下架刪除扣六分。

  廣東新階聯同心服務團成員、廣州市華學智慧財產權代理有限公司專利代理師 王麗萍 回覆:

  如董先生所言屬實,本投訴要解決的問題主要是: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淘寶網)如何處理對賣家的投訴問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第四十三條,淘寶網應當將董先生提交的不侵權聲明和初步證據—商標局的截圖信息和商標代理公司的截圖等,轉告商標權人生命果有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告知其可以向有關部門投訴或向人民法院起訴。並在轉送聲明到達商標權人後十五日內,如果未收到其已投訴或起訴通知的,應及時終止所採取的措施,即撤銷對董先生店鋪包括下架和扣分等處罰。如果淘寶網未按以上要求及時撤銷相應的處罰,造成擴大的損失,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對此,店鋪和淘寶平臺如果未能取得和解,董先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淘寶網。

  關於董先生店鋪所售產品是否侵犯了商標權人的註冊商標,可以根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處理決定或者人民法院的判決做出最終判斷。根據現有董先生所提供的信息,如果其店鋪對該商品的名稱和說明中並未說明其品牌是「生命之果」,而該商標權人的商標也非知名商標,網絡上又有相關證據證明該水果有「生命之果」的稱謂的話,應當不致引起消費者的混淆,所以該使用應該不視為侵犯商標權。

  二、商標代理有哪些坑?

  【案例4】

  劉先生投訴《商標註冊問題》:

  我司委託大連某智慧財產權代理有限公司註冊商標第九大類,現發生如下問題:

  付款後大連某智慧財產權代理有限公司在沒有同我司溝通的前提下,提交了7個小類的註冊申請,忽略了對我司至關重要的第0919類。

  發現問題後我司與大連某智慧財產權代理有限公司溝通,對方拒絕承擔全部責任。作為專業的智慧財產權註冊代理公司,在商標註冊前為何不與我司溝通選擇分類?

  現大連某智慧財產權代理有限公司完全推卸責任,表示我司沒有告知需要註冊第0919類。我司作為非專業公司本不知情商標的第九大類中還包含若干小類,大連某智慧財產權代理有限公司作為商標註冊的代理公司沒有起到應盡的責任,在註冊前理應與我司溝通選取分類。

  廣東新階聯同心服務團成員、廣州市華學智慧財產權代理有限公司專利代理師 崔紅麗 回覆:

  根據我國《合同法》第三百九十九條、《商標法》第十九條、《合同法》第四百零六條,以及貴公司提供的合同文件,貴公司在委託智慧財產權代理公司進行商標註冊申請時,沒有在合同中明確註冊類別應為大類中的哪幾個小類。

  但根據註冊商標申請流程,申請註冊商標時,可在大類下任意選擇10個以內(包括10個)的小類,每多選一個小類需要額外支付100元費用。由於商標分類中的第九大類下包括24個小類,因此商標代理公司在代理商標註冊申請時應與貴公司溝通在24個小類中的具體選擇,即獲得委託人的指示,並按照委託人的指示處理委託事務。

  據此,若貴公司可以提供證據(如郵件、聊天記錄、電話錄音、紙質文件等)證明貴公司對智慧財產權代理公司在委託代理過程中的第九大類下小類的選擇不知情或不認同,則可以根據《合同法》第四百零六條的規定要求智慧財產權代理公司賠償損失。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三百九十九條 受託人應當按照委託人的指示處理委託事務。需要變更委託人指示的,應當經委託人同意;因情況緊急,難以和委託人取得聯繫的,受託人應當妥善處理委託事務,但事後應當將該情況及時報告委託人。

  第四百零六條 有償的委託合同,因受託人的過錯給委託人造成損失的,委託人可以要求賠償損失。無償的委託合同,因受託人的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委託人造成損失的,委託人可以要求賠償損失。 受託人超越權限給委託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第十九條 商標代理機構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遵守法律、行政法規,按照被代理人的委託辦理商標註冊申請或者其他商標事宜;……

  第二十三條 註冊商標需要在核定使用範圍之外的商品上取得商標專用權的,應當另行提出註冊申請。

  【案例5】

  李女士投訴《北京細軟智谷智慧財產權代理(中細軟)代理註冊商標,合同違約後逃避責任且不願退款》:

  2017年6月30日通過中細軟申請商標,根據業務和產品涉及申請了5個商標種類,業務諮詢過程中對接的業務員周某為新人業務差專業知識水平為零,且自作主張改動我們的申請內容。

  大概2017年9月22日商標網初審公告出來後,我方就發現國家網站上顯示的商標圖形和我們合同上所要求的內容不一樣。中細軟遞交的商標圖形為中細軟自行設計,並沒有通過我們的確認。當時就和對接的周某進行的了溝通提出了這個問題,都以「沒問題」「可以用」搪塞糊弄,而不是正視錯誤及時解決。

  2018年8月2號,國家商標網公告顯示商標註冊成功,但註冊成功的圖形與代理註冊合同中的完全不符,且效果我方完全無法進行使用。而此時,中細軟方的周某已經不會主動和我跟進商標的狀態,多次詢問打電話都是以「在開會」「完了說」回應,那個錯誤的商標註冊成功都是我自己在網上查到的。

  廣東新階聯同心服務團成員、廣州市華學智慧財產權代理有限公司專利代理師 張耿語 回覆:

  根據我國《合同法》第三百九十九條、第四百零一條、第四百零六條的規定,《商標法》相關條款,當委託人委託商標代理機構進行商標註冊申請時,商標代理機構需要審查商標圖形是否滿足註冊商標的法定條件(法定構成要素+顯著特徵),並審查是否存在法定的禁止註冊條件(如進行相同或相近的商標圖形檢索),因此若不滿足上述條件,受託人在委託代理過程中可能會對商標圖形進行修改,但受託人對商標圖形的修改應獲得委託人的同意,且受託人應在註冊申請提交之前將申請文件定稿提交給受託人確認,並將註冊申請提交之後收到的官方受理文件提交給受託人。

  據此,若貴公司可以提供證據(如郵件、聊天記錄、電話錄音、紙質文件等)證明貴公司對中細軟在委託代理過程中的商標圖形修改行為不知情或不認同,註冊商標的錯誤由中細軟的工作人員所導致,則可以根據《合同法》第四百零六條的規定要求中細軟方賠償損失。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三百九十九條 受託人應當按照委託人的指示處理委託事務。需要變更委託人指示的,應當經委託人同意;因情況緊急,難以和委託人取得聯繫的,受託人應當妥善處理委託事務,但事後應當將該情況及時報告委託人。

  第四百零一條 受託人應當按照委託人的要求,報告委託事務的處理情況。委託合同終止時,受託人應當報告委託事務的結果。

  第四百零六條 有償的委託合同,因受託人的過錯給委託人造成損失的,委託人可以要求賠償損失。無償的委託合同,因受託人的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委託人造成損失的,委託人可以要求賠償損失。 受託人超越權限給委託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案例6】

  董先生投訴《魚爪網商標申請不成功不退款》:

  本人於2018年聯繫魚爪網幫忙申請商標,在談妥以後於2018年2月27日在魚爪網繳納998元,申請商標。他們於11月22日告知我的商標被駁回,原因是2018年第二季度商標分類出現修改導致駁回。我的錢款是2月繳納的,並承諾可以申請。由於其他原因導致商標無法申請,應該退款給我,但是他們現在拒絕退款。

  廣東新階聯同心服務團成員、廣州市華學智慧財產權代理有限公司專利代理師 黃媛君 回覆:

  如您所言屬實,在購買商標註冊服務之前已經與魚爪網約定,保證成功註冊,不管遇到什麼原因註冊不成功將全額退款。那麼根據我國《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條的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三、商標具有地域性,國外的商標在中國不受保護

  【案例7】

  嵇女士投訴《淘寶網誤判智慧財產權不當使用糾紛》:

  本人在淘寶網銷售一款寶貝,是國際品牌菲律賓生產,該公司上世紀90年代就在國際馬德裡商標註冊商標成功,是國際著名企業。

  最近半年,有一個廣西投訴人屢次使用自己在國內商標總局註冊的類似商標投訴銷售這款寶貝的大量店家。投訴理由是不當使用商標權,投訴同行商家銷售假貨,私下收取商標使用費。

  經查詢,真正一模一樣的商標是一家北京公司註冊,同為國際29類註冊。即使投訴也該是北京公司投訴才合理。我們與同行屢次上傳各種證據申訴商標圖形的差異,淘寶小二均視而不見,所有處理均為投訴人勝訴,直接刪除銷售連結,給經營者造成了很大損失,這屬於不合理判決。我們既不構成形似商標誤導,也不構成不合理使用商標權。

  廣東新階聯同心服務團成員、廣州市華學智慧財產權代理有限公司合伙人、廣東潤平律師事務所律師 裘暉 回覆:

  您好!根據該投訴反映的問題,您在淘寶網上銷售了一款菲律賓生產的「7D」芒果乾,從您提供的相關內容來分析,馬德裡國際註冊商標信息顯示該商標是菲律賓商標。由於商標權的保護是具有地域性的,中國商標權在中國境內獲得保護,而菲律賓或其他國家商標權在中國是沒有商標專用權的,不受保護。

  此外,芒果乾(醃漬、幹制水果及製品)在商標分類表中應分在2904小類,而您說的北京公司所擁有的「7D」商標權是註冊在2903、2905、2910小類,並沒有註冊2904小類。根據中國《商標法》規定,註冊商標的專用權,以核准註冊的商標和核定使用的商品為限,故該芒果乾產品的商標權是歸屬於廣西這家公司,因此您銷售的該商品可能涉嫌不當使用商標權的問題,淘寶網智慧財產權判斷並無不當。建議您儘快妥善處理相關商標事宜。

  四、「榴的華」品牌投訴:拼多多上多家店鋪售假

  【案例8】

  王女士投訴《拼多多商城店鋪「洋銘匯食品專營店」銷售【榴的華金枕頭榴槤幹】假冒偽劣產品,侵犯我司商標權》:

  我司在微信拼多多商城店鋪「洋銘匯食品專營店」購買到的榴的華金枕頭榴槤幹100g包裝上生產日期為20160202,保質日期為20170802,該批次不是我司泰國原裝進口的批次,現在造假貨的也挺厲害的,地下加工的什麼日期都能編造出。

  我司派員購買1包是100克,訂單編號是161212-31883402240,但是發現該店銷售的100克榴槤幹的毛重只有104克,淨重只有83.5克,每一小袋的毛重分別只有41.8克和41.7克。我司的正品「榴的華」金枕頭榴槤幹100g,整包的毛重在130克左右,而每小袋的毛重都是在55克左右的。

  還有其內袋包裝裡使用的是國產的脫酸素劑兩包重達16.1克,除去乾燥劑整包產品的重量只有67.3克。我司所使用的防潮劑是由日本公司專門製作的,而只有我司才使用。

  且我司從泰國原裝進口在中國銷售的「榴的華」金枕頭榴槤幹,是完全符合中國法律規定而製作的,只因此確認上述賣家所售賣「榴的華」金枕頭榴槤幹100g為假冒偽劣產品。

  在此,我司證明,在微信拼多多商城店鋪「洋銘匯食品專營店」銷售的所謂「榴的華」金枕頭榴槤幹,是假貨,嚴重擾亂了市場秩序,嚴重侵犯我司商標權,嚴重影響我們公司的商譽。

  廣東新階聯同心服務團成員、廣州市華學智慧財產權代理有限公司專利代理師 餘煥娜 回覆:

  經核實,第3287057號「榴的華」為「佛山市泰揚恆升貿易有限公司」為有效商標,專用權期限為2013年08月28日 至 2023年08月27日,榴槤幹在商標分類表中應分在2904小類,屬於商品「水果乾」保護範圍。此外,目前拼多多商城上已無法查詢到「洋銘匯食品專營店」的有關信息。

  一、根據中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洋銘匯食品專營店的行為,屬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

  二、根據中國《商標法》第六十條的規定,商標註冊人或者利害關係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也可以請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

  由於訴訟對證據有一定要求,且目前拼多多商城上已無法查詢到「洋銘匯食品專營店」的有關信息,可能收集證據較為困難,再加上訴訟糾紛解決程序較長,因舉證、開庭、路途往返等等程序性事項所耽誤的時間和付出的成本較大,故建議您儘量選擇前兩種方式解決,以避免訴累。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第五十七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均屬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一)未經商標註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的;

  第六十條 有本法第五十七條所列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行為之一,引起糾紛的,由當事人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商標註冊人或者利害關係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也可以請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時,認定侵權行為成立的,責令立即停止侵權行為,沒收、銷毀侵權商品和主要用於製造侵權商品、偽造註冊商標標識的工具,違法經營額五萬元以上的,可以處違法經營額五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經營額或者違法經營額不足五萬元的,可以處二十五萬元以下的罰款。對五年內實施兩次以上商標侵權行為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應當從重處罰。銷售不知道是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能證明該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並說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銷售。對侵犯商標專用權的賠償數額的爭議,當事人可以請求進行處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也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向人民法院起訴。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後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案例9】

  王女士投訴《拼多多商城假貨橫行,我司幾度提醒和投訴都被無視,現又有<天富源>銷售假冒榴的華金枕頭榴槤幹偽劣產品》

  廣東新階聯同心服務團成員、廣州三環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專利代理師 周全英 回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條、第二百一十四條規定,基於貴司提供的上述信息及相關規定,我方對該事務的具體處理建議如下:

  (1)在投訴被無視的情況下,可以進行證據保全,通過司法途徑讓侵權商家和拼多多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2)如果商標與投訴者商標相同或高度近似,在侵權商家銷量達到一定金額後,可以向公安機構報案追究侵權者的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一十三條 未經註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第二百一十四條 銷售明知是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銷售金額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銷售金額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五、權利方要求店鋪同步價格,不同步就投訴售假?

  【案例10】

  紀先生投訴《投訴車僕天貓店涉嫌不正當競爭及價格管控,借淘寶打假勢頭惡意投訴,淘寶不注重事實,隨意判定商品假貨》

  廣東新階聯同心服務團成員、廣州市華學智慧財產權代理有限公司專利代理師 黃瑩 回覆:

  從紀先生提供的淘寶平臺上的投訴信息來看,該投訴所涉及的2項智慧財產權為註冊號為11246185和1136652的註冊商標,於中國商標網(http://sbj.saic.gov.cn/sbcx/)查詢結果顯示,該兩項商標的商標註冊人為「江西車僕實業有限公司」,分別申請於2012年07月24日、1996年12月20日。目前該平臺的信息顯示,兩項商標的專用權期限分別截至2024年04月13日、2027年12月20日,江西車僕實業有限公司於2017年期間享有所述的註冊商標的商標專用權。

  紀先生所提供的相關票據等資料顯示,經銷商從江西車僕實業有限正常進貨後將產品銷售給紀先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三條第一款的規定,江西車僕實業有限公司有權於專用權期限內在其相應商品上正常使用。根據「商標權一次用盡」原則,經由江西車僕實業有限公司售出的產品再次銷售時即無需商標權人的再次許可。

  綜上,對於該投訴,提供如下方式供投訴人參考:

  1. 補充提供所涉的2項商標的商標專用權權屬信息、法律狀態信息等,結合相關證據進行申訴,以證明所出售的產品為經商標權人出售的(正品),要求撤銷相關處罰。

  2. 如果無法申請到二次申訴的機會,您可預約前往杭州阿里訪客中心處理相關事宜。

  3. 如果在阿里訪客中心也無法處理時,確認沒有售假的情況下,準備好相關證據可以通過法院訴訟來解決。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第三條 經商標局核准註冊的商標為註冊商標,包括商品商標、服務商標和集體商標、證明商標;商標註冊人享有商標專用權,受法律保護。

  【案例11】

  潘先生投訴《伽藍(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惡意投訴賣家假貨》:

  被投訴產品是代理商直接發貨的,且產品帶均有防偽碼,投訴方為了壟斷淘寶市場對不是授權的產品投訴假貨,涉嫌違法反壟斷法。如果產品確定為假貨希望投訴方能把第三方出具的鑑定報告給出來,不能自己說是假貨就是假貨,畢竟產品是有防偽碼的,查詢防偽碼最公正。如果投訴方是為了不讓我們賣產品最起碼可以先告知。

  商標權所有人:伽藍(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通過商品頁面描述、產品圖等信息判斷商家銷售假貨。但商品圖描述和廠家生產的商品描述一致,如果是商標侵權,則應是廠家侵權生產。要求廠家撤銷非法投訴,廠家價格壟斷讓商家無價格自主權,並且有損消費者低價的權利。

  廣東新階聯同心服務團成員、廣州市華學智慧財產權代理有限公司專利代理師 官國鵬 回覆:

  您好,根據該投訴反映的問題,2018年9月13日您收到淘寶網「投訴假冒商品」的違規通知,您所銷售的多款商品涉嫌侵犯伽藍(集團)股份有限公司8548650號「自然堂CHCEDO」的商標權,其商標註冊類別包含了0306小類(化妝品),其商標專用權期限是2011年09月14日至2021年09月13日。

  但您對此並未向淘寶網提出申訴。

  若確如您所述沒有銷售假冒商品的話,建議您:1、首先提供商品的合法來源證據,向淘寶網進行申訴;2、若申訴不成,您可預約前往杭州阿里訪客中心處理相關事宜;3、如果在阿里訪客中心也無法處理時,確認沒有銷售假冒商品的情況下,準備好相關證據可以通過網際網路法院訴訟來解決。

  六、在實體店採購的彪馬被判售假,應該怎樣申訴?

  【案例12】

  陳先生投訴《淘寶無緣無故對本店從經銷商渠道(採購)的一批正品彪馬品牌運動鞋和衣服進行售假扣分處理,提交申訴後完全無理由的不予通過》:

  收到處罰後,本人按照要求提交了材料。該連結並未出售一筆。本想這些東西是有據可查的,經得起任何一方的考驗。但是在昨天收到下達的結果是說申訴不通過。

  今天早上打電話給淘寶客服,客服查驗後說,我提交的材料看不出什麼問題。但通過內部查詢查出真正結論是:商品有明顯假貨信息,或憑證來源非權利人,或授權經銷商不具有開票資質。

  針對查的這個商品有明顯假貨信息,或憑證來源非權利人,或授權經銷商不具有開票資質。本人一點點做出解答:

  商品有明顯假貨信息,被處罰的款本店就進了5雙,整批貨進了3個款。這5雙鞋,我可以寄到淘寶或者國家質檢部門或彪馬品牌公司進行檢測,只要有一雙假的,本人承擔所有法律責任和所有損失。

  憑證來源非權利人,這點沒錯,但本店是從品牌權利人授權的公司進的產品。

  授權經銷商不具有開票資質,這就搞笑了,審核人員是指領跑不具有開具發票的權利還是說不具有開具彪馬產品的發票權利?開票權這麼大的公司還是經過國家相關部門備案,合法納稅的應有的權利吧。

  廣東新階聯同心服務團成員、廣州市華學智慧財產權代理有限公司專利代理師 桂婷 回覆:

  根據您的自述,您需要注意申訴時應提供合法有效的證據來證明所售產品不是假冒、盜版商品。淘寶平臺按照《阿里巴巴規則》的相關規定來處理「違規行為及處理智慧財產權侵權」,其行為並無不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的規定,銷售他人註冊商標的商品,應該獲得商標權人的授權;如四川領跑體育用品有限公司未獲得權利人的授權,您從該商場代購的商品,即使未出售一筆,也可以認定為銷售假冒商品。

  建議您同四川領跑體育用品有限公司溝通,讓其提供權利人「彪馬」公司出具給該商場合法有效的授權書,將該授權書連同您購買商品的全套資料提供給淘寶申訴平臺。如果無法申請到二次申訴的機會,您可預約前往杭州阿里訪客中心處理相關事宜。如果在阿里訪客中心也無法處理時,確認沒有售假的情況下,準備好相關證據可以通過法院訴訟來解決。

  七、代購店鋪看過來,被判售假如何處理?

  【案例13】

  王先生投訴《淘寶全球購店鋪被冤枉售假》:

  我們是開了8年淘寶全球購店鋪,出售商品全部來自美國百貨商場或商場官網及專賣店的原裝正品。8年來幾千件商品出售,從未有消費者來投訴我們有假貨問題。這次接到淘寶網通知:

  違規編號:9871209082

  投訴方:HerschelSupply Company Ltd.

  智慧財產權名:HERSCHEL

  投訴理由:投訴方通過商品頁面描述、產品圖等信息判斷商家銷售假貨

  我們覺得非常荒唐,毫無根據!請問投訴方拿到過我們銷售的這款錢包實物嗎?如果沒有,沒有真憑實據哪裡來真假對比的理由!(這款錢包只採購1個尚未出售過)投訴方在去年2016年9月及12月已經連續2次都以相同投訴理由來投訴我們另款同樣型號錢包!投訴理由一樣,沒有生產過為由,在我們舉證下,投訴方2次敗訴收場。

  我們按照淘寶要求提交申訴材料憑證,這些憑證提交足以證明,我們採購的這款來自美國百貨商場的被投訴商品,非假貨。

  但淘寶侵權審核部門仍舊判我們申訴不通過,理由是未提供被訴商品型號對應一致、進貨數量與銷售數量相符的,從商標權利人到您店鋪的正規進貨憑證。我們去電淘寶客服反映,客服回復如果是在商場購買的,需要提供投訴權利人給美國百貨商場的授權書。

  這個是不切實際的要求,因為沒有哪個百貨商場有義務一定要給消費者一份購買這商品的品牌權利人給予百貨商場授權證明的,難道淘寶全球購每家店鋪出售的商品都會有出售品牌的授權書?不然淘寶海外代購就不存在了。

  我們已經舉證了那麼多證明被投訴商品的合法正規來源材料,被投訴商品是在美國政府允許合法經營的連鎖百貨商場官網訂購來的,淘寶可將我們提交的證明材料給投訴方的。如果淘寶還認為我們是投訴方所說的售假,請拿出證據來。不能只憑通過信息層面就來判定假貨的。

  廣東新階聯同心服務團成員、廣州市華學智慧財產權代理有限公司專利代理師 劉巧霞 回覆:

  如王先生所言屬實,且確認美國bloomingdale's百貨商場已獲得該款錢包對應的商標授權,建議您:1、可再次電話或聯繫淘寶工作人員,繼續申請給予二次申訴的機會,並認真詳實的提供申訴材料。2、如果無法申請到二次申訴的機會,可預約前往杭州阿里訪客中心當面處理相關事宜。3、如果在阿里訪客中心也無法處理時,確認沒有售假的情況下,可準備好相關證據通過人民法院訴訟來解決。

  另外提醒的是:智慧財產權具有地域屬性,進口商品進入中國境內應當遵守中國法律,不得侵犯中國商標權人的權利。跨境海外代購商品是否構成商標侵權時要區分以下三種情形:

  1、在跨境電商代購商品上的商標在國內無商標權人,且與國內現有商標不構成近似商標,不會造成消費者混淆、誤認的情形下,因國內並無相同或近似商標的商標權人,此種情形下,涉案商標在我國當然並不構成商標侵權。

  2、在跨境電商代購商品上的商標與國內已經獲準註冊的商標來源於同一權利人的情形下,涉及到的系商標的平行進口問題。對於平行進口商品一般不認定為商標侵權行為,除非造成消費者對商品的生產、來源產生合理懷疑,從而對商標權人的認可度和信賴度降低,致使商標權人的利益受損,實行商標平行進口重大差異非法原則的認定標準。

  3、在跨境電商代購商品上的商標與國內商標權人註冊的商標並非同一權利人且構成相同或者近似商標的情形下。因商標具有地域屬性,跨境電商代購商品在境外可能屬於合法產品,但其一旦進入我國境內即應遵循我國法律,不得侵犯我國註冊商標權利人的權利。如構成在相同或類似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近似商標且易導致相關公眾混淆,則應認定為侵犯國內商標權利人權利的侵權產品。

  【案例14】

  李女士投訴《淘寶智慧財產權投訴申訴材料齊全卻被無理判定申訴不成功》:

  店鋪一款海外代購商品被投訴。按照淘寶的規則提交了正規採購渠道採購商品的證據作為申訴材料,包括商品在海外代購的採購憑證、付款憑證、海外以及國內運輸的憑證、還有採購方的代購資質和與店鋪的關係,整個證據鏈條是完整不缺的,而且按照要求提供海外採購公司的營業執照、採購公司與店鋪的合作協議均上傳的原件的數碼拍攝件。但是仍舊申訴不通過,並且拒絕給再次開通申訴入口,以海外公司營業執照不是原件的照片為由,且不給合理的解釋。

  廣東新階聯同心服務團成員、廣州市華學智慧財產權代理有限公司專利代理師 李斌 回覆:

  您好,根據該投訴反映的問題,您於2018年6月11日收到淘寶網的智慧財產權投訴通知,在淘寶網銷售的一款海外代購商品涉嫌智慧財產權侵權問題,根據您和淘寶客服的對話可知,主要涉及「戴森」商標。經查明,該「戴森」商標註冊在第7類,註冊號為「6369539」,商標權人為「戴森技術有限公司 DYSON TECHNOLOGY LIMITED」,商標專用權期限自2010年2月28日至2020年2月27日。

  根據您提供的材料知悉,您和德國公司「Herr Hans Schander」雖然籤訂了合作協議,但該德國公司並非「戴森」商標在中國的商標註冊人,也沒有證據證明德國公司獲得商標註冊人的許可。

  另外,您所提供的營業執照僅能證明德國公司在德國工商登記的信息,並不能證明您已在中國授權獲得「戴森」商標的使用權,淘寶客服要求您提供的是商標註冊人 「戴森技術有限公司 DYSON TECHNOLOGY LIMITED」的授權文件,故德國公司的營業執照並非有效證據;

  再次,從海外代購的商品用於銷售,在未取得商標權人許可時,銷售的該商品的行為可能涉嫌不當使用商標權的問題。淘寶網智慧財產權判斷並無不當。建議您儘快妥善處理相關商標事宜。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第五十七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均屬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

  (一)未經商標註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的;

  (二)未經商標註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

  (三)銷售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

  …… 

        八、有理不一定維權成功!電商法的程序你搞清楚了嗎?

  【案例15】

  張女士投訴《淘寶網多次拒絕對涉及侵權的淘寶商家作出下架處理》:

  我公司(德化帝煒陶瓷有限公司)近日發現淘寶網站存在較多侵犯我公司著作權(該著作權已登記)的淘寶商家,我公司於2018年10月多次通過淘寶網的智慧財產權投訴平臺以及人工客服進行投訴。

  我公司在投訴過程中,詳細列明了侵權事由並提供了登記證書、侵權圖片等多項資料,但淘寶網均以與認定侵權事由無關的理由拒絕處理,對我公司享有的著作權及其他合法權益造成極壞影響。

  廣東新階聯同心服務團成員、廣州三環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專利代理師 黃詩彬 回覆:

  首先,依據《電子商務法》第四十一至四十三條的規定,投訴人在向淘寶網提交通知其採取刪除、屏蔽、斷開連結、終止交易和服務等必要措施,並提供初步證據的情況下,淘寶網有義務採取必要措施,即使被投訴店鋪申訴成功,投訴人也可以在收到淘寶網的通知後十五日內向工商局投訴或者向法院起訴,並且將投訴或起訴的信息告知淘寶網,這種情況下,淘寶網應維持其採取的必要措施。

  因此,基於貴司提供的上述信息及相關規定,我對該事務的具體處理意見如下,希望能夠對貴司起到幫助:

  1、如貴司所言屬實,在貴司詳細列明侵權事由並提供了登記證書及侵權圖片等證據進行多次投訴的情況下,如淘寶網查明情況屬實,淘寶網有義務進行下架處理;如果淘寶網未在收到通知後十五日內及時處理,貴司可向工商局投訴或者向法院起訴,並且將投訴或起訴的信息告知淘寶網,這種情況下,淘寶網應維持其採取的必要措施;同時,即使被投訴的淘寶商家的商品在申訴後重新上架,除了可以採取反申訴措施之外,也仍然可以採取上述措施。

  2、如淘寶平臺拒絕下架的原因是,貴司提供的證據不足(如被投訴的淘寶商家產品與貴司享有著作權的產品存在7處不同,淘寶網一般不會做下架處理),貴司可進一步完善證據,如固定被投訴淘寶商家的侵權證據,建議通過工商投訴或者自己委託公證機構獲取侵權產品及銷售量的證據,並委託中立的第三方鑑定機構對侵權產品出具鑑定報告,重新向淘寶網投訴,或直接向工商局投訴或向法院起訴。

  3、如淘寶平臺拒絕下架的原因是,被投訴淘寶商家的商品也擁有相關的智慧財產權,淘寶網一般也不會做下架處理,此時貴司可向知識產品管理部門投訴或者向法院起訴。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

  第四十一條 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應當建立智慧財產權保護規則,與智慧財產權權利人加強合作,依法保護智慧財產權。

  第四十二條 智慧財產權權利人認為其智慧財產權受到侵害的,有權通知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採取刪除、屏蔽、斷開連結、終止交易和服務等必要措施。通知應當包括構成侵權的初步證據。 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接到通知後,應當及時採取必要措施,並將該通知轉送平臺內經營者;未及時採取必要措施的,對損害的擴大部分與平臺內經營者承擔連帶責任。 因通知錯誤造成平臺內經營者損害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惡意發出錯誤通知,造成平臺內經營者損失的,加倍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十三條 平臺內經營者接到轉送的通知後,可以向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提交不存在侵權行為的聲明。聲明應當包括不存在侵權行為的初步證據。 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接到聲明後,應當將該聲明轉送發出通知的智慧財產權權利人,並告知其可以向有關主管部門投訴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訴。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在轉送聲明到達智慧財產權權利人後十五日內,未收到權利人已經投訴或者起訴通知的,應當及時終止所採取的措施。

  【案例16】

  何女士投訴《淘寶小二敷衍處理賣家申訴,一分鐘處理完結導致銷量600的產品連結被刪除》:

  2018年12月21日,店鋪接到來自同行孕邦母嬰旗艦店的法人陳福憲的智慧財產權侵權投訴,說我們的孕婦褲侵犯了他的外觀專利。

  我們收到投訴之後就查了陳福憲申請的外觀專利,孕婦褲的外觀專利主要在託腹上面,他的孕婦褲託腹是三分之二半託型託腹,託腹只在腰部的前面中間三分之二的位置。而我們的褲子用的是孕婦褲比較通用的全託型託腹,就是前面腰部整個為託腹,後面也有腰部託腹。

  我們申訴了兩次。第一申訴就不成功,至於哪裡不成功淘寶也沒有給出明確的說法,就是一句話,申訴失敗。之後我們又做第二次申訴,中間一直等了8天,才等到小二介入,結果小二介入1分鐘,這個申訴就完結了,給我們的答覆就是申訴失敗。

  廣東新階聯同心服務團成員、廣州市華學智慧財產權代理有限公司專利代理師 王麗萍 回覆:

  首先,從文中可知,此投訴要解決的問題主要是: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淘寶網)如何處理賣家投訴問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第四十三條,淘寶網應當將何女士店鋪提交的不侵權聲明及初步證據轉送給智慧財產權權利人——「孕邦母嬰旗艦店的法人陳福憲」,告知陳福憲可以向有關部門投訴或向人民法院起訴。並在轉送聲明到達陳福憲後十五日內,如果未收到陳福憲已投訴或起訴通知的,應及時終止所採取的措施,即撤銷對何女士店鋪的處罰、恢復相應的購買連結等。如果淘寶網未按以上要求及時撤銷相應的處罰,造成擴大的損失,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對此,店鋪和淘寶平臺如果未能取得和解,何女士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淘寶網。

  其次,關於何女士店鋪所售產品是否侵犯了外觀設計專利權,則需要從一般消費者(孕婦服裝的設計者和使用者孕婦相結合的擬制的人)做出綜合判斷。可以根據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決定或者人民法院的判決做出最終判斷,店鋪也可主動向國務院行政部門提起該外觀設計無效的宣告,以進一步維護自己產品的權益。

  【案例17】

  童先生投訴《權利人抽樣發現天貓平臺賣家銷售仿品,天貓平臺拒不處理》:

  1. 權利人懷疑天貓平臺該賣家銷售其授權公司的仿品,遂進行了抽樣,抽樣結果經權利人和授權生產廠商鑑定,確認為仿品,並非為正規渠道銷售的商品,於是按照阿里巴巴智慧財產權平臺的要求發起了投訴。

  2. 阿里巴巴平臺在審核我們的著作權有效性,及投訴資料後,受理了對該賣家的投訴,並通知了該賣家。但是該賣家隨後在上傳了在我司前幾個月的採購單證後,阿里巴巴審核人員就判定對方申訴成功,全然不顧我方投訴報告裡對於抽樣商品就是仿品的事實,判我方投訴無效。隨後,在諮詢阿里的客服後,得到的答覆就是,就算是權利人採購驗證了對方銷售的是仿品,只要根據平臺現有的申訴規則,即拿出曾經在正規渠道採購的單證,就可以申訴成功!

  3. 對此,我方認為這個是赤裸裸的包庇行為,按照天貓平臺現有規則,即便權利人或者廠商認定是仿品,阿里的商家只要之前採購過正品,後面摻假售假,權利人也根本沒有辦法投訴,售假的商家毫髮不損,除非去法院起訴!按照小二和阿里官方的規則,可以理解為,今後只要我在正規渠道採購過正品,有採購的證明,那就可以在平臺明目張胆的銷售仿品或者假貨了!

  廣東新階聯同心服務團成員、廣州市華學智慧財產權代理有限公司合伙人、廣東潤平律師事務所律師 裘暉 回覆:

  您好,根據該投訴中反映的問題, 天貓平臺按照阿里巴巴規則的相關規定來處理違規行為及智慧財產權侵權事宜,根據賣方提交的申訴和證明材料認定賣家申訴成功,認定無法判斷其涉嫌侵權。根據《電子商務法》、《侵權責任法》相關規定,天貓平臺作為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做法符合相關義務。

  對於權利人認為的權利可能受到的侵害情況,建議權利人可以通過以下途徑解決:

  (1)可以向有關工商部門投訴;

  (2)與對方商家協商,要求對方承擔相應的停止侵權,下架商品以及賠償損失等責任;

  (3)如與商家協商不成,可做好相應的證據準備,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以訴訟途徑進行維權。

  九、被判定信息層面售假,怎麼辦?

  【案例18】

  王先生投訴《淘寶信息層面判定售假不予處理》:

  2019年1月16日,收到淘寶售假處罰通知!

  違規編號:13628364034,

  違規案例:通過信息層面判斷賣家出售假冒、盜版商品

  處置方式:立即指定商品在途訂單交易帳期延長處置點;立即刪除商品;扣2分。

  收到處罰後萬分著急,聯繫供貨商出具品牌授權與進貨證明。因我們拿貨多樣性,而後聽朋友說通過海外代購申訴通過機率大,便試了一下(根據您帳戶行為綜合判定申訴不成立)。小店所售蘋果手錶,開店五六年沒有被扣過一分,現在用一個看著像假貨的名義給我們蓋上售假的帽子。

  之後天天找客服小二,我們可以出具品牌授權證明(18年授權圖給了,19年授權已經下來)、還有進貨單,小二告知無法二次申訴。

  目前店鋪幾乎倒閉狀況,處罰已經開始,商品搜不到,流量只有以前的十分之一。買家購買過的商品,退回被判定換貨的駁回售後的,都被淘寶小二強制僅退款給買家。

  廣東新階聯同心服務團成員、廣州市華學智慧財產權代理有限公司專利代理師 張媛 回覆:

  您好!根據該投訴反映的問題,2019年1月16日您第一次收到淘寶售假處罰通知「通過信息層面判斷賣家出售假冒、盜版商品」後通過海外代購申訴,申訴不成立。

  根據您的自述,您需要注意申訴時應提供合法有效的證據來證明所售產品不是假冒、盜版商品。

  如果確如您所述沒有售假的話,建議您:1、首先可再次電話或聯繫在線客服,繼續申請給予二次申訴的機會,並認真詳實的提供申訴材料。2、如果無法申請到二次申訴的機會,您可預約前往杭州阿里訪客中心處理相關事宜。3、如果在阿里訪客中心也無法處理時,確認沒有售假的情況下,準備好相關證據可以通過網際網路法院訴訟來解決。

  十、消費者買到假貨,淘寶不支持維權?

  【案例19】

  黃女士投訴《購買到未經商標持有方授權的產品》:

  我作為消費者,2018年11月6日,在湖南遠道電子商務有限公司旗下天貓平臺上的「遠道車品專營店」,購買了一款標識為NFA/紐福克斯品牌的H200通用汽車抬頭顯示器。收到快遞以後發現包裝外面沒有生產廠家、生產日期以及檢驗合格證,我懷疑是假冒貼標商品。

  之後我本人聯繫了紐福克斯光電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證實了我的猜想。而且商標持有方也給我發送了證明,證明他們公司沒有授權任何公司生產該產品,並且商標持有方所有產品目錄中並沒有該款設備。湖南遠道電子商務有限公司以掛羊頭賣狗肉的方式欺騙消費者。

  之後我聯繫商家要求退還貨款以及賠償損失,商家拒不履行。天貓平臺的評判小二,一而再再而三偏袒商家,要求我退貨。作為消費者在網絡上買到假冒商標的商品,竟然沒有權利要求合理的說明以及賠償?

  廣東新階聯同心服務團成員、廣州市華學智慧財產權代理有限公司專利代理師、廣東潤平律師事務所律師 林梅繁 回覆:

  根據我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遠道車品專營店未經許可,在所銷售的 H200 通用汽車抬頭顯示器這一商品上標註了紐福克斯光電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的商標,假冒註冊商標,侵犯了其註冊商標專用權。

  同時,根據我國《產品質量法》第二十七條的規定,產品或其包裝上的標識必須真實,並且有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有中文標明的產品名稱、生產廠名和廠址。

  此外,根據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條,遠道車品專營店所銷售的產品包裝上沒有生產廠家、生產日期以及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屬於「三無」產品;但又在網店銷售頁面上假冒是「 NFA/紐福克斯」註冊商標的商品,誤導消費者以為是紐福克斯光電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所生產的產品。根據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四條的規定,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消費者可以依照國家規定、當事人約定退貨,或者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等義務;進行退貨、更換、修理的,經營者應當承擔運輸等必要費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第五十七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均屬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一)未經商標註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的;(二)未經商標註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三)銷售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四)偽造、擅自製造他人註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製造的註冊商標標識的;(五)未經商標註冊人同意,更換其註冊商標並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六)故意為侵犯他人商標專用權行為提供便利條件,幫助他人實施侵犯商標專用權行為的;(七)給他人的註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

  第二十七條 產品或者其包裝上的標識必須真實,並符合下列要求: (一)有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 (二)有中文標明的產品名稱、生產廠廠名和廠址; (三)根據產品的特點和使用要求,需要標明產品規格、等級、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稱和含量的,用中文相應予以標明;需要事先讓消費者知曉的,應當在外包裝上標明,或者預先向消費者提供有關資料; (四)限期使用的產品,應當在顯著位置清晰地標明生產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 (五)使用不當,容易造成產品本身損壞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產品,應當有警示標誌或者中文警示說明。 裸裝的食品和其他根據產品的特點難以附加標識的裸裝產品,可以不附加產品標識。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第二十條 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有關商品或者服務的質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應當真實、全面,不得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宣傳。經營者對消費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的質量和使用方法等問題提出的詢問,應當作出真實、明確的答覆。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應當明碼標價。

  第二十四條 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消費者可以依照國家規定、當事人約定退貨,或者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等義務。沒有國家規定和當事人約定的,消費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退貨;七日後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條件的,消費者可以及時退貨,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條件的,可以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等義務。依照前款規定進行退貨、更換、修理的,經營者應當承擔運輸等必要費用。

  【案例20】

  馬先生投訴《商家利用商標近似故意混淆商標概念誤導消費,現要求退貨且全額退款並承擔相應快遞費及通訊費》:

  1.天貓商家波司登七月專賣店在其天貓店鋪內利用商標近似、故意混淆商標概念等廣告誤導消費:商標一,波司登男裝;商標二,波司登;通常情況下商標一的服裝常被普通消費者理解為商標二的男士服裝,故引起誤導消費。

  2.消費者通過天貓平臺與商家協商結果為:商家同意退款但不承認商品存在問題且不承擔運費,故協商不成。

  3.消費者與商家協商未能達成一致,遂向天貓平臺反饋,平臺給出已無法再維權並建議消費者與商家協商,但協商結果如初。

  4.通過天貓平臺以「品牌商品近似」等原因舉報所購商品,平臺給出答覆涉及複雜的法律問題。

  廣東新階聯同心服務團成員、廣州市華學智慧財產權代理有限公司專利代理師 黃琰 回覆:

  您好!根據投訴帖反映的問題,馬先生在天貓店鋪「波司登七月專賣店」購買的男裝,其包裝袋、品牌形象介紹中使用了「BOSIDENG HOMME 波司登男裝」;經查詢,「BOSIDENG HOMME 波司登男裝」商標為波司登國際服飾(中國)有限公司於2014年12月07日註冊公告的商標,專用權期限為2014年12月07日 至 2024年12月06日。目前天貓網上已無法查詢到「波司登七月官方店」的有關信息。

  根據《中國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條例》第十七條,如若該天貓店未獲得波司登國際服飾(中國)有限公司的品牌線上分銷代理授權,在無其他許可使用的情形下,則構成侵犯他人(即波司登國際服飾(中國)有限公司)的註冊商標專用權。即波司登七月官方店存在欺詐行為。

  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五條,您可以通過下列途徑解決:

  (一)與店家和解;

  (二)請求消費者協會組織調解;

  (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投訴;

  (四)向人民法院起訴,並主張商品價款3倍的賠償。

  《中國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條例》

  第十七條 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時,不得有下列欺詐消費者的行為:

  (五)生產或者銷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務侵犯他人註冊商標專用權;

  (六)生產或者銷售偽造或者冒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稱、包裝、裝潢的商品;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第五十五條 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3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500元的,為500元。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十一、搞清商標分類的小類很重要

  【案例21】

  吳女士投訴《淘寶智慧財產權處罰申訴裁定標準混亂》

  廣東新階聯同心服務團成員、廣州市華學智慧財產權代理有限公司專利代理師、廣東潤平律師事務所律師 謝靜娜 回覆:

  您好,根據該投訴反映的問題,2018年8月9日您收到淘寶網的智慧財產權投訴通知,您在淘寶網發布的商品「窗格牡丹手鍊」、「佛頭」等四款銀飾涉嫌侵犯上海素原首飾有限公司10199489號「素」的商標權,該商標是註冊在1401、1403、1404小類,商標專用權期限是2013年01月21日至2023年01月20日。

  此後您向淘寶網提出申訴,申訴材料中顯示,您曾經在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期間獲得上海本素飾品有限公司關於5273858號「SU素」商標權的代理權,該商標註冊在1402、1404小類,商標專用權期限是2010年03月21日至2020年03月20日。

  從您在淘寶網發布的商品名稱看,涉嫌侵犯商標權的四款產品均為銀飾品,其在商標分類表中應分在1403小類,但您所獲得代理權的商標並未註冊在1403小類。

  根據中國《商標法》規定,註冊商標的專用權,以核准註冊的商標和核定使用的商品為限。同時,由於涉嫌侵犯的商標和您獲得代理權的商標是兩個不同的商標。所以,建議您:

  1、首先核實所涉商品是否存在侵犯10199489號「素」商標權的可能,若不存在侵權情況,再重新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向淘寶網進行申訴;

  2、若申訴不成,您可預約前往杭州阿里訪客中心處理相關事宜;

  3、如果在阿里訪客中心也無法處理時,確認沒有銷售假冒商品的情況下,可以準備好相關證據通過網際網路法院訴訟來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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