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石市文化和旅遊局
關於進一步做好文化和旅遊經營企業疫情防控工作的
提示函
全市各文化和旅遊市場經營業主:
2021年春節臨近,境外新冠肺炎持續高發,全國多地出現零星散發病例,個別地區出現嚴重疫情,疫情形勢嚴峻複雜。為全面落實文旅行業重點場所、重點部位防控措施,堅決防止疫情在全市文旅行業出現反彈,確保冬春季疫情防控工作安全穩定,根據黃石市疫情防控指揮部2021年第一次會議有關精神,特作工作提示如下:
一、提高防控意識。全市所有文化和旅遊場所要嚴格按照規定做好員工的健康管理,每日嚴格實行登記制度。要高度重視疫情防控工作,切實加強經營活動風險評估,配備防護用品、抓好防疫宣傳、做好人員培訓、排查安全隱患,落實環境消殺措施並做好記錄,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應急處置預案。
二、落實防疫措施。文化和旅遊場所要嚴格按照疫情防控指南要求,認真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一)娛樂場所(歌舞、遊戲、遊藝娛樂場):歌舞娛樂場所(歌舞廳、KTV)接納消費者人數不得超過核定人數的75%,每個包間接納消費者人數也不得超過核定人數的75%,包間門口需明示限額人數;遊戲、遊藝娛樂場所接納消費者人數不得超過核定人數的75%。要切實落實預約消費、錯峰入場、限制停留時間等措施。消費者進入場所必須佩戴口罩、測量體溫、出示健康碼,消費者不佩戴口罩或者體溫異常的,場所應當拒絕其進入。
(二)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網吧):網吧接納消費者人數不得超過核定人數的75%。要切實落實預約消費、錯峰入場、限制停留時間等措施,限制上網人數。消費者進入場所必須佩戴口罩、測量體溫、出示健康碼,消費者不佩戴口罩或者體溫異常的,場所應當拒絕其進入。
(三)影劇院和演出場所:演出場所要嚴格執行人員預約、限流措施,嚴格落實「非必要不舉辦」原則,暫停舉辦中大型營業性演出活動。電影院觀眾人數不得超過劇場座位數的75%,進入劇場必須佩戴口罩、測量體溫、出示健康碼,消費者不佩戴口罩或者體溫異常的,場所應當拒絕其進入。
(四)旅行社:應有序開展境內旅遊經營活動,如有組織赴其他低風險區組團業務,需切實做好行前說明、行程管理和安全防範工作,避免赴中高風險區開展旅遊活動,嚴格執行旅行社不得經營出入境團隊旅遊及「機票+酒店」業務的相關要求。嚴格落實在交通、住宿、餐飲、遊覽、購物等方面的疫情防控要求。
(五)旅遊景區:A級旅遊景區應嚴格落實景區接待遊客量不超過最大承載量75%的限流要求,實行分時預約制度,做好遊客體溫檢測、信息登記,配合使用「健康碼」核驗、核酸檢測證明等手段,引導遊客自覺佩戴口罩,遵守公共秩序,保持購票、遊覽、休息、用餐等人員規定的距離等。對容易形成遊客擁堵的區域,有針對性的加強疏導。對索道、纜車、大型遊樂設施等設備加強安全檢查,達不到安全要求的堅決停止運營或使用。
三、做好個人防護。各場所從業人員要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個人防護工作。做到勤洗手、科學佩戴口罩,加強夥食營養、注意休息,堅持體溫檢測,一旦出現發熱、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瀉等相關症狀,要及時到就近定點醫療機構就診,並向所在單位報告相關情況。
四、加強應急處置。要加強與衛生主管部門聯動協作,加強信息報送,開展應急演練,提升疫情防控和應急處置能力。如發現疑似症狀人員,相關經營單位要立即暫停該經營活動並第一時間報告,配合相關部門做好疫情排查和防控措施。一旦出現確診病例,經營單位要立即落實應急處置預案,配合相關部門和單位做好患者隔離、密切接觸者追蹤等工作,妥善處理善後事宜。
各級文化和旅遊行政部門將根據戰時狀態管理原則開展高頻度的監督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疫情防控問題,依法依規,從重從嚴處置。
黃石市文化和旅遊局
2021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