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喬丹紀錄片的播出,很多人也回憶起了當年那個「真刀真槍」的籃球時代。那時的球員各自都有鮮明的特點,比賽對抗也極為激烈。這種激烈不僅僅是體現在焦灼的比分上,更多的是球員和球員之間在對抗時展現出來的激情和熱血。但如果要選出一名最能代表那個時期的球員,想像很多人可能不一定會選擇喬丹、伯德,而是選擇羅德曼。
綽號大蟲的羅德曼是NBA的傳奇球星,他也是NBA歷史上最有特點的一名球員。大蟲留給球迷最大的印象就是不得分只搶籃板。在效力公牛效力,羅德曼經常有0分20+板的表現,他的得分似乎從來都是個位數,但籃板數經常會上20。屢屢拿到這種數據的球員,在聯盟歷史上恐怕也只有大蟲了。
就連《灌籃高手》也是以大蟲為原型編寫的,在漫畫中主角也是個光搶籃板不得分的主兒,所以羅德曼不會得分的形象更加深入人心。可羅德曼真的不會得分嗎?實際上羅德曼只是不想得分,如果他想靠得分立足於聯盟其實也是沒問題的。
羅德曼給人留下不得分的刻板印象,主要形成於公牛時期,那些出名的數據也大多是這段時期創造的。那三年間他平均每場比賽出手4.5次命中2次,但羅德曼場均能上場35分鐘,這麼長時間只出手4—5次也實在是太少了。那時的羅德曼已經34歲,他效力公牛3年後已經37歲「高齡」。這一階段羅德曼的打法出現了改變,主要是因為球隊不缺得分手,只要拿下籃板把球交給喬丹,得分向來不是羅德曼的任務。而且就算喬丹手感不好,其他人也都有得分能力。
但在去公牛之前,羅德曼其實也是個「正常」球員。他在活塞效力了七年時間,在第二年的菜鳥賽季,他能平均拿下11.6分,籃板方面則是8.7個,這個數據也接近於其他內線球員。在活塞剩餘的幾個賽季裡,羅德曼也能場均拿下10分左右。
要知道在那個時代,一場比賽拿10分能算得上是隊伍裡第三或者第四號得分手了。而且細數羅德曼的得分方式,有中投有上籃甚至也有三分,這些得分手段其實羅德曼都是會的。羅德曼最多一次曾經單場拿下34分,如果這樣的球員還算不會得分,那簡直說不過去了。
至於為什麼羅德曼早期能有更佳的得分數據,那還得說取決於球隊的戰術需求。因為當年活塞防守能力極為強隊,一眾悍將堪稱「即防球又防人」,活塞的籃筐周圍也是對手最恐懼的。但說到進攻能力,活塞隊中是沒有喬丹這種級別的得分手的。球隊裡每一個人都要有進攻任務,當然這也包括羅德曼。
去了公牛以後羅德曼對自己的定位也很清晰,再加上他的球商極高,大蟲清楚地知道自己什麼時候該做什麼。當然羅德曼在公牛時期也有「刷」籃板的嫌疑,有的時候他可以上空籃但仍然選擇傳球,這就明顯是他個人的原因了。
此外羅德曼在隊友心目中地位很高,即便總是態度散漫但喬丹仍然很少批評他。因為羅德曼明顯是功大於過,而且他的那些負面新聞基本都存在於球場外,在球場上羅德曼的表現還是可以用「強勁」來形容的。
因此羅德曼並不是不能得分,他不會得分根本就是一個大假象。不得分對於大蟲來說只是因為在特定的時間和地點裡,根本不需要他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