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很多朋友會說我已經註冊了商標了,就不需要申請版權了,是這樣的嗎?其實不然,生意無小事凡事儘量做到未雨綢繆。那麼先簡單介紹下官網文件:
以下紅色文字及截圖來源於,中國商標官網,
2.2 2 著作權
2.2.1 未經著作權人的許可,將他人享有著作權的作品申請註冊
商標,應認定為對他人在先著作權的損害,系爭商標應當不予核准注
冊或者予以無效宣告。
2.2.2 適用要件
(1)在系爭商標申請註冊之前他人已在先享有著作權;
(2)系爭商標與他人在先享有著作權的作品相同或者實質性相
似;
(3)系爭商標註冊申請人接觸過或者有可能接觸到他人享有著
作權的作品;
(4)系爭商標註冊申請人未經著作權人的許可。
2.2.3 關於在先著作權的界定
在先享有著作權是指,在系爭商標申請註冊日之前,他人已經通
過創作完成作品或者繼承、轉讓等方式取得著作權。
在先享有著作權的事實可以下列證據材料加以證明:著作權登記
證書,在先公開發表該作品的證據材料,在先創作完成該作品的證據
材料,在先通過繼承、轉讓等方式取得著作權的證據材料等。商標註
冊證或晚於系爭商標申請註冊日進行登記的著作權登記證書不能單
168
獨作為認定著作權成立的定案證據。
對生效裁判文書中確認的當事人在先享有著作權的事實,在沒有
充分相反證據的情況下,可以予以認可。
2.2.4「作品」是指受到《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保護的客
體。
2.2.5如果系爭商標註冊申請人能夠證明系爭商標是獨立創作完
成的,則不構成對他人在先著作權的損害。
2.2.6系爭商標註冊申請人應就其主張的取得著作權人許可的事
實承擔舉證責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及其《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
系爭商標註冊申請人應當就著作權人做出過直接的、明確的許可其使
用作品申請註冊商標的意思表示舉證證明。
綜上簡單一句話解釋下:就是人家拿這個圖形已經申請版權了,您再拿這個去申請商標,即使僥倖通過了也有被無效的可能。
廢話不多說,再上一個圖,您就更清晰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