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工作是新時期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重要手段,是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加強黨內監督的重要舉措,審計監督作為黨和國家監督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與巡察建立聯動機制,能夠互為助力,有利於提升巡察和審計監督的成效,實現「發現問題、形成震懾、推動改革、促進發展」的巡察目標。根據縣委統一部署,中共鳳臺縣委第三巡察組與鳳臺縣審計局開展巡審聯動工作,時間是2020年10月12日至2020年12月27日。縣委第三巡察小組和縣審計局著力探索「巡審聯動」新模式和工作機制,充分發揮巡察監督與審計監督各自的優勢,採取優勢互補、信息共享的模式。
一是整合資源,巡審同時進駐。巡察與審計同時進點,節約了被巡察單位時間、報送材料的成本,減少被巡察單位重複工作量,通過調閱黨建財務資料、談話、座談、審核會計帳證表等方式進行了巡察和審計,資源共享,節約了重複了解問題的精力和時間,提升了巡察和審計監督的質量和效率。
二是政治巡察監督和審計經濟監督相結合。政治巡察監督內容包括聚焦基層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黨中央決策部署情況、聚焦群眾身邊腐敗問題和不正之風以及聚焦基層黨組織軟弱渙散、組織力欠缺問題。經濟責任審計監督內容包括機構設置、編制使用以及有關規定的執行情況,重大經濟決策情況,財政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和效益情況,機構設置、編制使用以及有關規定的執行情況,國有資產的採購、管理、使用和處置情況,有關財務管理、業務管理等內部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執行情況,以及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情況,內控制度建立和執行情況,往來帳項的管理和清理情況,履行有關黨風廉政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情況以及本人遵守有關廉潔從政規定情況。「巡審聯動」提升了巡審效能和審計的政治站位以及經濟責任審計評價的針對性,發揮了巡審雙劍合璧、1+1>2的最大效用。
三是成果共用,協作互助。針對審計發現的財務方面的問題,巡察組能夠深入剖析是否存在廉政風險,更快、更準地找到巡察切入點和突破口。同時,針對巡察組指出的問題,審計組開展審計和調查,發現是否存在經濟業務問題,提出建議,增強監督的威懾力,促進整改落實,提高聯審單位的內部完善和管理水平。「巡審聯動」有利於審計成果轉化運用,促進及時整改,促進黨內監督、紀律監督、審計監督合力發揮作用,執紀執法更加嚴肅。
【來源:市審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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