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媒體報導,一位00後女大學生前往上海中華遺囑庫第二登記中心為自己訂立遺囑。據悉,這名女生叫小紅(化名),今年剛滿18周歲。
在小紅的遺囑力,銀行卡中的2萬多元存款都留給自己的一位朋友,而非留給自己的父母。小紅表示,以後自己掙錢了會儘可能地放到這張卡裡,如果以後資產更多,也可能會重新訂立遺囑。
小紅說,將存款全部留給朋友,是因為這位朋友曾在自己最傷心難過的時候陪伴自己,給自己關愛和支持。訂立遺囑的目的,並非因為自己命不久矣,相反,自己的身體還很健康,立遺囑不是終點,而是新的開始。
對於小紅的決策,很多網友表示不理解:只是因為幾句話,就把東西都留給別人,那你爸媽養了你這麼多年,白養了嗎?最後什麼都沒給你父母。
把2萬多元存款都留給朋友,本是小紅的自由,作為一個滿過18歲的成年人,他有權利安排自己的財產歸屬,也有一定的能力為自己做下的事情負責,這一點無可厚非。而大多數網友爭議的,並非是這2萬元歸屬於誰,而是小紅這樣做法背後的含義。
作為一個剛滿過18歲的學生,已經擁有2萬多元的存款,確實讓人佩服,但這2萬多元中,有多少是自己掙的,又有多少是父母、看在父母面子上的親朋好友給的壓歲錢、零花錢?說到底,這筆錢到底是不是小紅憑藉個人能力存下的財產尚未可知。如果是憑藉個人能力掙的,那留給誰都毫無關係;如果是源自於父母,那這樣的處理方式,或許就值得商榷。
此外,2萬元的價值或許不那麼重要,但把2萬元留給朋友這一行為表現的態度很重要。網友所關心的是,對於在某個階段安慰自己的人付出回報,對養育自己近20年、掏心掏肺付出的父母卻未提絲毫,這樣的行為,與忘恩負義有何區別呢?還能指望這樣一個人孝順嗎?
但實際上,財產分配只是對父母回報某一種表現形式,而非關愛父母的所有內容。遺囑中未提及父母,並不代表不孝,小紅完全可以通過其他形式來報答父母的養育,比如在日常生活中給予他們更多的陪伴。況且,小紅自己也表示,如果未來存款多了,也有可能更改遺囑。
再者,在小紅與她的父母之間,是否存在著一些不為人知的事情,這一點我們也不得而知。僅以2萬多元全部給朋友就斷定她是白眼狼,不得不說過於武斷。
拋開這件事情本身,我們也要看到,受到網絡、教育方式等因素的影響,確實有不少子女與父母之間的親情正在逐漸淡漠,與父母失語甚至於反目成仇的現象時有發生。如何更好地維繫父母與子女的關係,這是更應該思考的一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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