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燈還有3秒前車剎車致追尾,交警判罰引車主不滿:這也我全責?
隨著汽車的數量越來越多,事故數也在逐年增多,為了更好的保護司機的安全,相關部門也制定了很嚴格的交通法規,對一些事故責任做出了明確的劃分,比如發生追尾事故時,後車基本上是要付全責的,原因很簡單,前車根本沒動後車撞上去,當然後車司機全責,但有時候這樣的判罰也會引發司機的不滿。
司機正常行駛到一個路口時,抬頭看到綠燈還有3秒,就想著趕快加速通過可以少等個紅燈,沒想到前車司機不是這樣想的,一腳剎車停在了原地,接下來的事情我們就可以想到了:後車跟前車來了個「親密接觸」,這是一起非常簡單的追尾事故,可沒想到後車司機下車後就跟前車司機吵了起來,質問它為什麼要停在那裡,前車司機也顯得很委屈:馬上紅燈了,我不停就要闖紅燈了啊,但後車司機依然喋喋不休地說:那你至少提前踩剎車啊,我以為你要過去呢,我都踩油門了你才剎車。
像這種事故相信不少車主也遇到過,按交通法規的規定,後車應該付全責,不僅修車費自理,還要負擔前車受損的費用,但後車司機也很委屈:綠燈還有3秒的時候前車剎車才導致我追尾撞上去的,不應該全都讓我承擔吧?由於兩人各執己見,交警來到了現場,了解過情況後,交警最終判定後車全責,而這一判罰也引起了車主的強烈不滿。
車主表示:如果這也是我全責那真是冤死了,他不剎車就沒有這個事故了。對於後車司機,交警也表示:心情可以理解,但雙方的過錯明顯後車司機更大,不管前車是繼續走還是剎車,後車都應該保持和前車的安全距離,而不是為了搶燈而發生事故,這樣後車司機一定是全責。
對於交警的解釋,後車司機頓時感到啞口無言,無奈之下只得接受了這個結果,交警也認為,司機不想多等一個紅綠燈是正常的,但搶燈的風險是非常大的,「寧等三分,不搶一秒」是連小學生都知道的,開著汽車的成年司機更應該遵守,否則這一類的事故還會出現,到時候吃虧的只能是司機。
小編認為,交警說的還是很有道理的,相比時間來說,行車安全肯定更為重要。在綠燈還有3秒的時候前車剎車導致了追尾事故,交警判罰引車主不滿:這也我全責?你同意交警的判罰麼?歡迎在評論區告訴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