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黔南州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貴州高速公路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委員、董事、副總經理覃傑(副廳級)涉嫌貪汙罪、受賄罪一案,在黔南州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黔南州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馬濤以國家公訴人身份出庭支持公訴。
黔南州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覃傑利用擔任貴州省公路工程集團有限公司黨委副書記、董事長、總經理,貴州路橋集團有限公司黨委副書記、董事長、總經理,貴州高速公路集團有限公司黨委委員、董事、副總經理等職務上的便利,侵吞國有資產,數額巨大;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貪汙罪、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庭審前,馬濤依法審查了全部案卷材料,訊問了覃傑,聽取了辯護人意見,組織辦案組成員多次討論,對關鍵性證據逐一梳理審查,嚴把公訴證據證明標準,對案件細節逐一進行分析、研判,釐清思路,制定預案,為開庭作好充分準備。 庭審中,馬濤宣讀了起訴書,發表了質證意見,在法庭辯論中,圍繞犯罪構成要件就指控的犯罪事實進行了充分的闡述,就本案的爭議焦點進行了辯論,並結合該案情況及被告人認罪態度等代表檢察機關發表了公訴意見。 庭審結束後,法庭宣布擇期宣判。 來源 黔南州人民檢察院
編輯 李劼
編審 楊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