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明文規定禁止在職教師有償補課。特別是中小學義務教育階段。代課老師或班主任組織的補課存在很多社會問題。比如孩子享受公平教育的問題。校外補課的安全問題。師德師風的建設問題等等。按理說存在這麼多問題,教育部和各級教育主觀部門都有規定不允許在職教師有償補課。但是這種補課之風不但沒有被禁止,還有猖獗之勢。
張先生女兒就讀本縣實驗小學三年級。該校三年級共有六個班。女兒剛上小學一年級時,張先生因為女兒作業天天被老師叫去學校,最後張先生就把女兒送到了班主任老師的校外補課班上。
這種情況在學校很普遍。以張先生女兒三年級六個班為例。其中兩個班語數英三名老師都在校外開設補課班。一個班有班主任和某一門代課老師開設校外補課班。有三個班只有語數英一位老師開校外補課班。這種現象在別的年級也存在。
如此公開且普遍的存在,又是教育主管部門明文禁止的。為什麼就屢禁不止呢?
一,在職老師補課是巨大的經濟利益誘惑。
張先生夫妻二人平時做些小生意,無暇在家輔導女兒作業,在女兒上一年級時就送去班主任的補課班寫作業。女兒所在的班主任的補課班,一共有二十三名學生。每天都會在老師補課班寫作業。一個月每人收費600元。老師一個月的收入就接近一萬四了。假期還有單另開設的班。這樣補課老師一年補課就會有17萬左右的收入。這對於本地教師工資來說已經是相當高了。正是因為有這種巨大經濟利益的趨勢。造成部分老師依然違規補課的原因。
二,對於在職教師違規開展校外補課的處罰力度過輕。
老師補課被查出,一般的處理結果是校內通告警告。比較嚴重的,反響比較大的也就是取消績效工資,降低崗位等級。更為嚴重的才會調離一線代課。
對於警告和取消績效工資降低崗位等級。根本不夠震懾那些補課的老師。因為績效工資和補課收入的差別是天壤之別。
調離一線代課崗位,這一條對補課老師威懾是比較大的,因為這意味著補課老師不在學校代課就無法很容易得招收學生了。這對於從事補課的老師有一定的打擊也只是相對於招生而言。
有接近補課老師的知情人士透露。補課老師表示,如果停薪留職都願意補課。職稱什麼都不重要,還是因為補課的收入高。誘惑大。在這收入面前,那些輕微的處罰都起不了作用。
在職教師校外開班補課確實存在很多社會問題,比如安全問題,教育公平問題,正確師德師風建設問題。因此國家教育部門出臺法規不允許在職教師有償補課。可這種行為在有些地區依舊很嚴重。如何制止這種不良風氣,讓老師把心思放在學校的課堂上,是地方教育主管部門,每一個教育工作者都應該思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