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奪舍」這個詞除了現代修真小說引用比較多外,在古代神話小說、志怪小說中也能見到。例如:《封神榜》中妲己就是被九尾狐所奪舍。畢竟小說只有寫得新奇、有趣,才能吸引讀者來看。那麼道教中有沒有這樣的說法呢?
我認為是沒有的。「奪舍」在小說中的意思很明確,就是奪取他人的身體據為己用,這種旁門歪道的做法是不存在道教文化中的,道教修行是教人行善積德,功行圓滿才能位列仙班,在道教經書《太上感應篇》寫到:「欲求地仙者當立300善;欲求天仙者,當立1300善。」況且,「奪舍」這樣的行徑本身就違背了道教教義。
雖然道教沒有「奪舍」,但是有一種說法我比較認同,就是在神話小說《八仙得道傳》中提到鐵拐李「借體還魂」的說法。為什麼認同呢?第一,作者無垢道人是道教中人;第二,他在小說中寫的這種道法看似合符道德。故事是怎麼樣的呢?下面給大家講一下:
話說有一天李玄(註:鐵拐李的本名)元神出竅去雲遊,出發前吩咐徒弟看好他的軀體,並給徒弟說道,如果第六天子時還沒有回來,就不用守了,直接把他火化。當徒弟守到第六天時,家中來信說他母親病重快不行了,讓他火速回去。李玄的這個徒弟是個孝子,知道這事後心急如焚,恨不得立即回到母親身旁侍奉,他看著李玄的軀體,心想師父第六天還沒有回,雖然沒有到子時估計是不回來了,就恭敬地把師父軀體火化,完事後火速地趕回家中。當天子時一到,李玄歸來,發現自己的軀體已被火化,掐指一算知道了前因後果,他沒有怨徒弟半點不是,而是怨自己不該出遊,這樣徒弟就可以早早回家照顧母親了。李玄由於沒有到返虛的境界,所以不能長時間的離開身體,當他正想該怎麼辦的時候,文始真人降臨為他指點迷津,並為他找了一具跛腳的軀體還魂。
鐵拐李「借屍還魂」的故事,其實其中另有隱情,我沒在文中講述,其實文始真人為他還魂,是需要滿足以下兩種條件:
第一,必須是修煉到陽神出竅的境界。為什麼呢?因為普通人的記憶是靠大腦儲存的,好比手機機身的自帶內存,是無法分離出去的,單單的靈魂是沒有載體的;而修煉到陽神的,好比手機有了儲存卡,儲存卡可以帶著數據在另一臺手機上可以使用。
第二,與「屍身」主人必須是有善緣之人,故事中,那個跛腳屍身,前世曾受鐵拐李大恩。所以今生死後,借與身體就當報恩了,了清因果。
最後,雖然「奪舍」這種說法在小說中很普遍,但是在現實生活中,它完全是不可信的,包括《八仙得道傳》裡「鐵拐李借屍還魂」的故事,大家就當樂一樂就好,沒必要去糾結真假,因為都脫離了我們的現實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