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山西省教育廳
曝光3名教師
因有償補課、打罵學生
被處理、處分結果
太原三十七中教師
田永偉有償補課被處理
根據群眾在省教育廳廳長信箱舉報,經核查,太原市第三十七中學校教師田永偉於2019年11月至2020年1月利用周六日時間為20名學生補課6次,人均收費540元。太原市第三十七中學校已對田永偉在全校進行通報,責令其作出深刻檢查、將所收費用全部退還學生家長,同時取消其本年度精神文明獎勵。
太原市育英中學校教師
賈建斌有償補課被處分
根據群眾電子郵件舉報,經核查,太原市育英中學校教師賈建斌在2020年給部分學生補課並收取費用。太原市育英中學校已責令賈建斌停課、向學生家長全額退款。同時,根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第二十條第一款、《中小學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為處理辦法(2018年修訂)》第四條第九款等,經2020年11月2日太原市育英中學校長辦公會議研究,決定給予賈建斌行政記過處分,並扣發其當年度文明獎金,一年內不得評先評優、晉升職稱。
太原新希望雙語學校
教師郭富偉被處分
根據群眾在省教育廳廳長信箱舉報,經核查,太原新希望雙語學校教師郭富偉在教學管理中曾出現違反師德、打罵學生行為。太原新希望雙語學校已給予郭富偉行政警告處分,並對其作出扣發全年績效考核獎、取消一切評優選模資格的處理。
12月7日
教育部發布
違反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典型問題
涉及山西一教師
2020年,李某某於寒暑假期間組織所帶班級學生進行有償補課,在學生管理教育過程中簡單粗暴,言語失當。李某某的行為違反了《新時代中小學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第五、十項規定。根據《中小學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為處理辦法(2018年修訂)》等相關規定,給予李某某解聘處理,並責令其退還所收補課費;給予學校常務副校長停職檢查、扣罰一年崗位工資和職務津貼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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