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佛大學維德納圖書館,很多中國遊客會在這裡拍照留念。
美國東部時間10月1日下午四點,美國地方法院判決裁定:哈佛大學在錄取過程中不存在歧視亞裔美國人。法官艾莉森·伯勞斯 (Allison D. Burroughs) 在她的第v號決定中說,哈佛的錄取程序「並不完美」,但符合憲法規定。 她說,「沒有任何證據表明種族歧視」,也沒有證據表明招生過程「受到亞裔美國人身份的負面影響」。
這起官司美國社會激烈的爭辯和媒體的高度關注,因為它關係到實施了半個世紀之久的 「平權法案」 (Affirmative Action) 的命運,關係到美國高等教育、政府和社會結構是否在整體上對弱勢群體予以照顧,而不單純就個案來比較誰家孩子更有資格上哈佛那麼簡單。
伯勞斯法官的判決具有深遠意義,可能會讓華人孩子的爬藤之路愈發艱難,但也有可能促使華人社群開始更廣泛地思考本族裔在美國社會的發展與前途。
官司還要從7年前說起。
2012年,灣區詹姆斯·洛根 (James Logan) 高中的華裔學生麥可·王準備申請大學,他的加權 GPA 分數 (該分數納入了學生在大學先修課程,即AP課中的表現) 是4.67,這個分數可謂相當優秀。雖然分數如此之高,但他也不是傳統意義上的書呆子。麥可是學校演講和辯論隊的成員,還彈得一手好鋼琴,曾經在歐巴馬首次就職典禮上與舊金山合唱團聯合奉上演出。按照通常的預期,這種表現進入 HYPMS (哈佛、耶魯、普林斯頓、麻省理工和斯坦福的縮寫,美國心目中最好的五所學校) 應該是很有把握的,但最終結果,除了賓夕法尼亞大學外,其他常春藤學校都拒絕了他。
麥可·王
2013年6月,麥可向美國教育部民權辦公室提起了對耶魯大學、史丹福大學和普林斯頓大學的投訴,但沒有成功。他最終選擇了威廉士學院,這雖然是一所頂級的文理學院,但名氣並不如 HYPMS。
入學之後,他開始研究亞裔美國人大學錄取的歷史, 從眾多數據中得出了這個結論:亞裔學生從沒有獲得公平入學的機會。 他決定盡力去糾正這一不公平現象,這不僅僅是為了他自己,更是為了亞裔美國人的後代。
2014年,麥可·王把自己的遭遇寫成專欄,刊發在《聖何塞水晶報》上。小王的故事震驚了美國的華裔社群,其中一部分人開始聯合起來,討論如何為華裔孩子的入學權力而戰。2014年底,這個團體遇到了得州政治活動家愛德華·布魯姆 (Edward Blum) 。
布魯姆出身於密西根州的一個猶太裔家庭,成年後搬去得州休斯頓成為職業政客。在得州參選國會議員失敗後,他多次挑戰各種平權政策,包括曾指控得州大學的招生政策違憲,但該案2016年在最高法院敗訴。布魯姆與這些華裔的意見相同,認為美國大學在招生時考慮了種族因素,對華人和白人不公平。他們成立了學生入學公平組織 (SFAA) ,並以 SFAA 的名義起訴了哈佛。
除了麥可·王之外,這個組織的其他華裔成員並未對外界公開其身份,一直由布魯姆拋頭露面。他告訴公眾,由於該組織的成員擔心受到騷擾,以及在社交媒體遭到不公平對待,開審時不會公開他們的身份。
SFAA 的六位律師都是白人,都曾經在保守派大法官託馬斯手下做過事。作為對照,哈佛一方的首席律師卻是個華裔 William F. Lee,他是第二代華人移民,出生於費城,哈佛法學院畢業,是第一位領導美國大型律師事務所的亞裔,也是哈佛大學管理委員會委員。 代表哈佛的華裔大律師對陣代表華裔團體的白人律師,這本身就充滿了戲劇性。
哈佛辯護律師William F. Lee
面對強烈的指控,哈佛大學本科院長 Rakesh Khurana 出庭作證,辯稱他們從來沒有說過他們僅憑 GPA 和 SAT/ACT 成績錄取,而是對申請人進行全面審核 (holistic review) ,包括成長經歷、種族背景、個人特質、特殊才能、興趣愛好、綜合能力、專業選擇都要納入考量中。打造多元化的學生群體一直是哈佛努力的目標,多元化不是單純的族裔多元化。
像麥可·王一樣,很多華人學生以為只要學習好,活動能力強,滿足哈佛大學的硬性條件,就有機會被錄取。實際上,哈佛大學的招生官有很多錄取指標是學生和家長不為所知的。哈佛內部有一套招生術語,比如 「Dockets」、 「Tips」、 「Dean’s interest lyouist」、 「Z-list」、 「The Lop list」 和 「DE」,在庭審中逐步披露。
哈佛創始人約翰·哈佛
哈佛大學將全國分為20個地理上的 「docket」, 每個 「docket」 都安排了招生小組,他們對當地情況和當地高中非常了解。通常會有兩到三個招生官從5個方面來審核申請學生,這5個方面包含了學術、課外活動、體育、個人和綜合。
「Tips」 是哈佛大學的招生偏好,包括:(1)少數族裔; (2)繼承群體,即哈佛或拉德克利夫校友的子女; (3)哈佛大學捐助者的親屬; (4)哈佛大學工作人員或教職員工的子女; (5)招募的運動員。儘管哈佛大學的 「Tips」 裡有少數族裔,但是教育部1990年的一份報告指出,哈佛大學沒有給亞裔美國人任何 「Tips」。
Dean's Interest List 這個名單是院長和招生主任列的,囊括了一些對捐贈有興趣的申請人,或者是和哈佛大學有聯繫的申請人 。每年三月份,大約40人的招生委員會決定那些徘徊在錄取邊緣的申請者的去留。在庭審中,哈佛透露了Dean’s Interest List的一些信息。當被法官問道:「如果一位申請人有興趣對哈佛大學進行捐贈,那麼這個申請人是否有可能被列入『Dean's Interest List』?」哈佛資深錄取官 Christopher J. Looby 回答到, 「這是有可能的。」
Z-list 是哈佛的後門,在法庭上哈佛代表以保密為由死活不願意公開。布魯姆透露,Z-list 上的學生學術方面處於被錄取的邊緣,但是由於一些關係哈佛大學想錄取他們,因此他們會進入 「Z-list」,並且在推遲一年入學的條件下保證被錄取。在最近幾年,每屆都有大約50至60名學生通過 「Z-list」入學,他們大都是有色人種,而且通常是校友子女或者 「Dean's Interest List」 上的學生。
「The Lop list」 和 「DE」 被認為是哈佛用來控制種族比例和限制華人學生錄取的手段,SFAA 的首席律師 Adam K. Mortara 對此進行了猛烈攻擊。在招生過程的末尾,院長和招生辦主任會審查初步被錄取的學生,並決定哪些人會被 「lop」,被 「lop」 意味著他們的錄取結果會從「錄取」變成「待錄取」或者「拒絕」。為了能決定哪些人被 「lop」,哈佛大學招生官會根據一個列出申請人5條信息的表格進行篩選,這5條信息包括申請人姓名、血統、種族、體育特長和經濟援助。「DE」 是 「distinguishing excellence」 的縮寫,意思是非常突出的優秀表現,這是對申請人性格和個性的評價。 在哈佛看來,華人雖然聰明而優秀,但個性特點不夠突出,經常獲得 「很聰明,但缺乏DE」 的評價, 然後就被列入 Lop 名單,最終被刪除。
在案件過程中,華人團體迎來了一個意象不到的同盟軍——川普政府。在開庭之前,2018年8月30日,美國司法部發表聲明,強烈譴責哈佛大學在錄取過程中歧視亞裔的做法,高調支持 SFFA 狀告哈佛一案。司法部說哈佛的做法是 「毫無疑問的違憲行為」。聲明指出:「哈佛每年接收數百萬美元的納稅人資助,作為條件,哈佛特別同意在錄取過程中不會針對任何族裔採取歧視性措施。然而,提起訴訟的學生和家長們提交了令人信服的證據,證明哈佛使用種族因素非法歧視亞裔美國人。」
司法部的表態似乎切中要害: 雖然哈佛是私立大學,招生過程中可以更加任性,但不要忘了,無論是哪個私營部門和個人,起碼都得遵守美國憲法和法律,不能歧視特定族裔;其次,哈佛既然接受了聯邦資助,納稅人當然有權監督並發表意見。
儘管如此,但 SFAA 還是在今天輸掉了這起官司。
布魯姆在一份聲明中說: 「亞裔學生對法院維持哈佛的歧視性入學政策感到失望,我們認為,在審判中提交的文件,電子郵件,數據分析和SFFA證詞有力地揭示了哈佛對亞裔申請人的系統歧視。」
哈佛大學目前並未發表評論,這起官司很可能上訴到最高法院。最高法院在2016年一起類似的官司中,支持了德州大學的類似招生方案。如果SFAA在最高法院的終審中也輸掉,那就意味著哈佛將延續目前的招生策略。
哈佛究竟有沒有歧視華人?這仍然有待進一步釐清。但華人群體能一改往日的 「受氣包」 角色,建立社群,組織募捐,通過法律途徑與哈佛大學在庭審中硬槓,令這所高高在上的美國第一學府不得不在公審環節暴露出其招生中存在的黑箱操作問題,這本身已經是巨大的勝利。 什麼叫融入主流社會?按美國的法律和規則主張自己的權利,這就是融入。
當然,華人群體需要反思的問題也不少。在初高中時,學生們是不是過於看重分數,將大量精力消耗在自己並不感興趣的AP課程上?在社區關係上,華人家庭的參與度是不是還不夠高,服務精神是不是還有所欠缺?一些學生和家長一心為了爬藤,是不是忘記了培育對職業與興趣的好奇與熱誠?這些特質在一些大學招生官眼中,可能是會與 「急功近利」 畫上等號,擔心華人學生有優秀的學習能力和執行力,但未必是卓越的領導者,而一流學府恰恰希望培育出領導者和推動社會變革的人。
坦率來講,我認為這些問題跟某些人批判的華人 「劣根性」 無關,而是 與移民社群根深蒂固的文化與危機感有關係 :經歷多年戰亂和顛沛流離,幾代華人一向認為成績是成功的敲門磚,一直以來較為關心的還是個人的生存與發展,想讓孩子們關注社會、參與各類義工活動?很多家長欠缺這方面的意識和動力。
但是不著急,一代一定比上一代更強。像麥可·王這樣不平而鳴,進而掀起一場社會運動團結起華人團體的年輕人,已經是明證。
本文獲授權轉載自微信公眾號」有槽「(ID:Dr-Venting)
哈佛招生不公平嗎?
華人起訴哈佛招生不公案的判決,在華人群體中引發激烈討論。
一位曾在美國工作多年、最近剛回到中國的化學家表示,華人起訴哈佛招生 「不是什麼壞事,至少讓人家知道華人有這個 concern」。
他也指出,並非所有華人都認為哈佛大學招生存在歧視,他就是之一。「亞裔在哈佛已經有25%了,這個數字已經不低了,因為亞裔佔美國總人口的總數只有5.6%。」(根據美國人口普查局2017年的數據)
相比之下,非裔美國人被哈佛錄取的比例則要大大低於他們佔美國人口的比例(2017年為12.7%)。 「如果是我的話,有好的黑人學生,我也願意收他,因為我覺得黑人科學家太少了。你這麼大一個 population,如果就沒有什麼科學家,他們也很難找到身邊的榜樣,對不對?」這位化學家說。
一位居住在美國西部的華人表示, 「其實,如果哈佛按照那些拼命想上名校的華人希望的標準錄取的話,哈佛將會像紐約的著名公立高中一樣,90%以上是亞裔。估計哈佛變成那樣後,他們也就不想上了。」
曾在美國求學、工作多年的生物學家饒毅指出,亞裔男性在美國受歧視也是事實;另外 「要求(哈佛)錄取標準清晰,恐怕也是合理要求」。
普林斯頓大學教授謝宇則拒絕評論該判決結果。 「上哈佛有那麼重要嗎?」他反問道。 「沒有充分研究過的問題我沒有發言權。讀哈佛在我看來不重要所以我不去研究這一問題。」
他同時表示,」許多中國人用錯誤的觀點看美國學校,認為上美國的哈佛就像上中國的北大。其實不然。美國很多學校有好的學生。不會都去哈佛。不同的學校有自己的特長,為不同的學生服務。其實,普林斯頓的排名還在哈佛前,但我不會先入為主認為普林斯頓的學生一定比其他學校的學生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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