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古代百案 聊人性黑暗
文:蕉葉夢
永平縣周儀,娶妻梁氏,生下女兒玉妹,年方二八,姿色上佳,因有個賢惠的母親,玉妹自幼便受到嚴厲的教導,四德兼修,十裡八鄉無不稱讚玉妹的品格,女兒六七歲時,周儀看上了同鄉的楊家,便把女兒許給楊家之子,楊元。
兩人互看了生辰八字,十分滿意,打算挑個良辰吉日讓玉妹過門,不料梁氏突然亡故,因要守孝期,兩家的親事便耽擱下來,當地有個富豪伍和,為人奸詐,靠放印子錢為生,得來的都是不義之財。
一日,他去欠債人家中要錢,路過周家時,見周家門戶大開,他探頭探腦朝裡頭看去,一眼瞥見院內的玉妹倚著刺繡,只見這女子容貌上佳,身段苗條,伍和心中一跳,再也不能忘懷,遂問僕人道:「這是誰家的女子?長得如此美豔。」
僕回答道:「這是周家的女兒,叫玉妹,」伍和起了色心,又問:「這女子可許了人家?」僕人回道:「還不知,要不小人替你去打聽打聽?」伍和阻止,打算自己弄個清楚,回去之後,伍和想著玉妹的容貌,日夜思念,寢食難安,遂請了媒人魏良來。
魏良家貧,見伍和來請,意圖討好,一聽伍和求親的事,立即答應下來,次日,他便梳洗一番去見了周儀,談起玉妹的事,魏良說道:「周老爺,我們當地有個伍和,是遠近聞名的大戶,他家極富,田地千頃,門第也高,聽說周老爺的千金品貌俱佳,特讓我來求親,想給你做女婿,所以今日來問問周老爺的意思,不知你意下如何?」
周儀聞言,心中不喜,他十分厭惡伍和的為人,又不願得罪他,只得婉拒道:「伍官人年少英姿,家中有錢,這我也是知道的,只是小女與他無緣了,先前我家早就和楊家定了親,將女兒許給了楊元。」
魏良只得將此話報給了伍和知曉,伍和大怒:「我家有錢,門第也高,又不是屈居在楊元之下,為何這周老頭敢拒絕我?實在氣人,若是不出了這口惡氣,我定不姓伍,」魏良見他惱怒,也知他不是個好性,便勸道:「伍官人,古人說得好,爭親不如再娶,伍官人何必如此執著?」
伍和聽不進這話,打算尋個由頭去告官,魏良怕出事,悄悄託人私下裡通知了周儀,得知此事後,周儀立即託了原媒去楊家說合,擇日就送了女兒去楊家完婚,想杜絕爭端。
伍和得知玉妹嫁人,怒上心頭,立即吩咐下人砍了數株杉木,全部浸泡在楊家的魚塘裡,另一邊就去告官出氣,告到了水平縣主秦侯處,接了這案子,秦侯提來原被告和鄰居一一審問,鄰居皆說:「這些杉木是伍和家的,只是不知為何會在楊家的池塘中,」楊元也道:「大人,伍和與我爭親,他見玉妹嫁我,心中惱恨,便伐木栽贓,以報爭親之仇,冤得小人實在悽慘。」
伍和卻道:「大人,這杉木是種在我家墳山上的,楊家隨意砍伐,驚動我家祖先,害得他們死了還不得安生,還請大人做主,」當時的秦侯是個好官,他聽了這話,又了解了伍和的人品,遂讓衙役去調查一番,這才知道伍和撒謊,便道:「伍和,你這人品我也知曉,何必強行辯解?你因爭親未遂,故意栽贓陷害,今日就判你杖責二十板子。」
伍和聽聞此判決,不敢反駁,只得趴下挨打,判詞如下:審得伍和與楊元爭娶宿仇,連年秦越,自砍杉木,黑暗圖賴,其操心亦甚勞,而其為計何甚拙也,裡鄰實指,蓋徒知元池有贓,而不知贓之在池由於和所丟耳,元系無辜,和應反坐,某某幹證,俱落和套術中,姑免究。
誰知伍和並不服氣,怒氣回家,對僕說道:「我不殺了這楊家小兒,誓不罷休,」思前想後,伍和打算計劃一番,一日,他見一乞丐覓食,便請他回家吃肉喝酒,問道:「你去往各處乞討,有沒有哪家願意給你吃飽喝足的?」乞丐回道:「各處大戶人家,都願意施捨吃食給我,但是只有楊元家中給的最多,我們做乞丐的,都願意去他家吃飯。」
伍和又問:「他家這幾日是不是在辦酒?什麼時候完?」乞丐回道:「還未完呢,明日我又要去乞討,」伍和想罷,遂道:「他家東廊下有一口井,你有沒有見過?深淺如何?是不是與左鄰右舍一起用?」乞丐回道:「深淺不知,這口井只有他家獨自用,」伍和壞笑,又道:「我多賞你酒肉,託你辦一件事,你可願意?若是辦得好,我還有一錢銀子賞你。」
乞丐歡喜,立即回道:「財主你願意用我,又肯給錢,即便是下井取黃土,我也願意去,哪裡還敢推辭啊,」伍和道:「放心,不要你下井,只要你在井口做些功夫,」言罷,伍和又給他上了許多酒肉,待乞丐吃飽喝足後,便問要做何事,伍和道:「你今日吃醉了,就在我這裡住下,等明日酒醒,我再跟你說。」
次日清晨,伍和問乞丐道:「可醒酒了?」乞丐道:「醒了,」伍和遂拿了一包金銀首飾交給乞丐,又道:「託你拿著一包首飾,潛入楊家後,將它丟在井中,萬萬不要洩露此事,只有你知我知,」乞丐拿過小包,便出了伍家門。
他照舊前往楊家去討吃,趁人不備,把小包扔進東廊下的井中,當即回去報給伍和知曉,討得一錢銀子做賞錢,次日天明,伍和在家中大喊失竊,又讓僕人寫了狀紙去告官,告到了包公門下。
包公提來伍和審問,伍和栽贓說是楊元盜竊,還說有人看見楊元盜竊之後,把東西扔在井中藏匿,包公派了衙役去搜查,果真在東廊的井裡找到了一包首飾,楊元見贓物果真在,竟一時辯解不得,包公審問他幾次,楊元都不認偷盜,包公問道:「井在你家,贓物又在你家井底,你還不承認?」
一番刑罰過後,楊元吃痛,卻仍舊不認,包公遂問伍和曰:「你這首飾是請誰打的?」伍和回道:「金的是黃美打的,銀的是王善打的,」包公立即提來二人審問,又拿了首飾給他二人看,誰知黃、王二人只看了一眼,皆道:「大人,我二人給伍家打的首飾是金的和銀子,並非是銅和錫啊。」
此話一出,驚得伍和一臉茫然,包公聞言,便知此事有內情,他細看了首飾,竟哈哈大笑起來,問伍和道:「你家財大業大,為何丟了這銅錫的首飾,也來告官?」隨後,包公讓衙役把楊元先關押起來,伍和羞得退堂回家,包公見狀,讓衙役跟著伍和去,衙役領命去了。
只見伍和行到西街的一所破廟,怒氣衝衝尋到一個乞丐,問道:「昨日託你做的事,已送一錢謝禮,為何那首飾成了銅和錫的了?」乞丐聞言,死活不肯承認,只說自己不知,伍和又道:「你還敢狡辯,當初替我打首飾的人去了公堂,一樣便認了出來,」乞丐說不出話來,衙役見狀,立即拘了兩人去衙門問話。
包公也奇怪這事,便問了乞丐緣由,乞丐還是不認,十板子下去後,他便老實招認了出來,原來那日他去楊家丟首飾,行至半路,忽生貪財之心,便在偏僻處坐下,打開包袱一看,只見裡頭有金釵一對、金簪兩根、銀環一對、銀釵兩根,他心中大喜,正欲拿走,又怕伍和發現要拿他,思慮半晌後,他見路上有一小販,正在販賣胭脂釵環,都是些便宜貨色,心中遂生了一計,將討來的二鬥米,三分碎銀,買了銅錫簪釵,換掉小包裡的真貨。
包公聽完,才知自己也被伍和戲耍了,怒極痛打他八十板子,又放了楊元歸家,至於那個乞丐,身為同謀害人,也挨了二十板子,伍和經過這事,再也不敢隨意告官了,連平日的營生也不敢做了。
此案判詞如下:審得伍和,狠毒萬分,刁奸百出,栽贓誣陷楊元,冤沉井底,用錢賄賂乞丐,事敗市中,前假杉木為奸,已坐誣罔,茲以首飾構訟,更見居心,用盡機謀,徒然禍已,難逃罪罟,竟爾害身,陷人之心太甚,欺天之惡彌彰,擬以要衢徒役,用警群梟,剪汝太劇兇器,以昭大法,楊元無罪可身,乞丐徇私量罰。
後記:俗話說的好,螳螂捕蟬,黃雀在後,它們卻沒料到,黃雀身後還有個捕鳥人,玉妹是蟬,最後被楊元這個螳螂捕獲,身為黃雀的伍和虎視眈眈,爭親失敗後懷恨在心,一直想算計楊元,於是他便請了乞丐吃飽喝足,又許下銀子,誰知乞丐正是捕鳥人,伍和千算萬算,都沒算到乞丐會起了貪心,從中做了手腳,換掉了真金白銀的首飾,如果不是這個破綻,怕是這案子要審上好久,伍和敗就敗在太自以為是,第一次算計楊元沒有成功,第二次竟找了個外人,他低估了人的貪財心,尤其是一個常年吃不飽的乞丐,見了金銀財寶,不動心就有鬼了,此文告訴我們,不要貪心,不要怨恨,沒準哪天你就成了別人的盤中餐了,好好享受當下的生活有啥不好,非要去幹壞事,到頭來把自己都給害了。
此文翻譯《包公案》中一則------栽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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