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川地震轉眼12周年了,站在今天的角度,再去看這部汶川地震過後拍攝的《唐山大地震》又會有怎樣的體會呢?
《唐山大地震》這部電影,名字看上去雖然像一部災難片,實際上內容卻講述了親情和震後倖存者治癒心靈創傷的感人故事。
這個故事的核心,是張翎發表於 2007年第1期《人民文學》上的中篇小說《餘震》,電影劇情做了改編,雖然大部分內容還原了原著,但方登被收養後的細節做了不小的改動。
原著中的王小燈因為被親情拋棄而變得人格扭曲,命運也比電影中的方登更加不幸,養母去世,被養父性侵,夫妻關係失敗導致離婚,自殺三次以後最終心靈得到救贖,從而寬恕了自己的母親。
電影中的方登,所有的怨恨,皆因對母親偏向弟弟導致日積月累的內心失衡,最終因為母親一句「救弟弟」而認為自己被母親拋棄而徹底崩潰。在怨恨了母親32年以後,卻發現原來母親內心並沒有拋棄自己。最終母女在感情上互相救贖圓滿結局。
劇情按照兩條主線分別推進,地震過後李元妮跟女兒分離帶著兒子獨自生活,方登含著對母親的怨恨被養父母收養,幾經沉浮三十二年最終團聚,把一家人的悲歡離合逐漸展示在觀眾面前。
地震後李元妮誤以為女兒和丈夫都已經去世,帶著失去一條胳膊的兒子方達開啟了艱難的生活,儘管婆婆一再要求將方達帶走可以讓他有更好的生活,但李元妮割捨不了對兒子的親情,因為在她心裡,只剩下這麼一個親人了。
因為女兒和丈夫都在這裡,怕他們的魂找不到回家的路,所以她也一直不肯離開。
比起對親人的思念,李元妮內心更多的是對丈夫和女兒的愧疚,丈夫用命換了她的命,女兒用命換了兒子的命。
而這些,她認為都是她的原因造成的,所以,在三十二年裡,她把丈夫和女兒的照片並排放在家裡,堅持不搬家、不改嫁,思想上過得苦行僧一般,不允許自己「過得花紅柳綠」,而對女兒的愧疚更甚,因為是她這個母親放棄了女兒生的機會。
小小的方登一直感覺母親偏向弟弟,西紅柿被弟弟吃掉兩個,母親說明天給你買,她對母親的反應是:「你騙人!」恐怕從母親把西紅柿先給了弟弟她就就開始了自我暗示:母親是偏愛弟弟的。
但地震當時那種情境,如果救的是她而捨棄了弟弟,她心裡會更好受嗎?
正是這樣的情緒積累,才導致後來在情感上認為被母親背叛拋棄。所以,她即便是從死人堆裡爬出來,也沒有尋找母親,而在被養父母收養以後卻裝作失憶,三十二年來一直刻意迴避,不承認自己有家人,因為對母親的怨恨,進而對養母也沒有太深的感情,即便養父母對她傾注了所有的愛。
直到養母去世前,面對養母留給她的存摺和手錶,和養母對她難以割捨的感情,她才明白了養母對自己的愛。
做為一部商業電影,拋開劇情中的硬傷,比如片名被指標題黨、比如拖沓的情感細節,再比如劇中充斥著各種廣告等等不談,單單能頻頻戳中觀眾的淚點,賺足了觀眾的眼淚,也算得上是一部好的作品了。
如果說《唐山大地震》是一部以催淚為目的的商業電影,那它是非常成功的,而這個成功,主要應該歸功於導演馮小剛一貫對演員的把握和劇情的操控。馮小剛在拿捏這種分寸還是很到位的,催淚的目的達到了,效果也非常無敵。
劇情中有五大淚點:
災難發生的23秒間,天塌地陷中撕裂的房屋、周圍充斥的慘叫聲,突如其來的災難強烈的震撼人的視覺,衝擊著心靈。
年輕的母親趴在震後的廢墟中,面對著的水泥板,一邊壓著龍鳳胎的姐姐,另一邊壓著弟弟,卻只能選擇其中一個人活命,這樣一個無解的難題,意味著母親如果打算救其中的一個活,就要割捨另外一個去死。
母親嘶啞的哭聲和萬般的無奈加上直衝心底的負罪感,被徐帆爐火純青的演技演繹得無可挑剔,把觀眾的淚腺一下就打開了。
電影的開始,便展示了一男一女兩個龍鳳胎孩子在平時的不同,不止是姐姐聰明伶俐時刻保護弟弟,能把搶弟弟冰棍的大孩子推個趔趄,更大的不同,源於母親的區別對待,這種不一樣的待遇,一個西紅柿就足以說明問題,很明顯能感受到媽媽的偏心,似乎媽媽平時說的最多的就是:「登,你讓著弟弟」,讓著弟弟,或許不是因為弟弟小,而是因為弟弟是男孩。
而女兒壓在石板下聽到母親親口說「救弟弟」以後,心底的絕望和受到的重創,一個流淚的眼神和喃喃的一聲」媽媽」,便足以開啟觀眾一波淚奔。而這只不過是壓垮方登心底防線的最後一根稻草,她對媽媽徹底失望了。
李元妮對家人的愛。
對逝去的家人,李元妮最常說的一句話就是「沒了,才知道什麼是沒了」
對丈夫的愛:
面對兒子讓她找老伴的提議,李元妮說:「哪個男人能用命對我好?我這一輩子就做她的媳婦,我一點也不吃虧,!」
在感情上,也許李元妮是固執的,固執到一輩子不改嫁,固執到堅守著家裡的老房子不搬家,固執到死也不離開唐山,固執到每年給丈夫女兒燒紙的時候都會念叨新家的地址,固執到儘管知道女兒沒了,仍舊每年開學都會給女兒買一套課本......但正是這種固執,才讓人感受到她內心那份刻骨銘心的感情。
對方達的愛:
一夜之間,丈夫沒了,女兒沒了,李元妮只剩下方達了。
徐帆的表演殺傷力太大了,每一聲的哭喊都像扎在觀眾的心中的刀子,兒子被奶奶帶走時,看著遠去的大巴,即便是一言未發,單憑那佝僂著前傾張力極強的肢體語言,也足以讓人感受到她心中被抽空和壓抑的痛苦。
而兒子回到她身邊的一瞬間,母子相擁爆發的感情也讓觀眾的眼淚傾瀉而下。
對方登的愛:
作為一個母親,她或許有那麼一點點偏心,但這種偏心是基於她骨子裡傳統的思想觀念導致的,雖然兩個孩子她都愛,但傳統的思想會讓她不由自主地對弟弟更好一些。地震過後,因為丈夫已經沒了,思想裡那種 「為老方家留根」 的想法,又讓她不由自主地選擇了「救弟弟」。
而對女兒方登的愛,也是深入骨髓的,把女兒的照片跟丈夫的擺在一起,每年燒紙的時候都要再三念叨家裡新地址,每年開學給女兒買的課本,還有一直念念不忘答應女兒的西紅柿……看到這些點點滴滴,誰還能說這個母親拋棄了她的女兒呢?
母親李元妮痛苦的自我救贖,就是一出純粹的悲劇。
地震後,婆婆勸她改嫁,她不願意,說:「媽,你們老方家不能把我掃地出門啊」。
遇到的牛師傅是個實誠的好男人,提出跟她一塊過,她說: 「不可能」,問她還能跟以前一樣嗎?她說:「也不可能了」,簡單的八個字,決絕地堵住了自己通往幸福生活的路。
最後跟女兒團聚,女兒問她為什麼要這樣,人生能有幾個三十年?她卻回答:「我要是過得花紅柳綠的,就更對不起你了」
原著裡的母親在地震前是這條街上的一朵花,電影裡徐帆也演出了小城少婦風韻猶存的韻味。但正如方達說的,「其實母親心裡早就碎成了渣」,在含辛茹苦把兒子養大成人的三十二年裡,雖然生活過得很安穩,但這種安穩卻更突顯悲涼,因為她從如花少婦時,就過起了從心裡到身體的守寡日子,如同天黑前的薄暮持續了三十二年一眼望不到頭。
方登的養父母對方登傾注的愛。
雖然是領養的孩子,但不管養父還是養母,對方登的愛都是真的。
電影裡這部分情節改編的比原著更有人情味,也更催淚。
不管是養父尋找方登的過程中對方登不著調的男友伸出的拳頭,還是養母臨終時對方登的戀戀不捨,亦或方登若干年後帶著女兒找到養父時養父那一聲帶著哭腔的 「我天天擔心!」
養父母對方登的感情,反而襯託出了方登對養父母的「冷情」,比如不顧養母的要求自作主張去了外地上大學,比如跟男友分手以後便銷聲匿跡讓養父找不到她,又比如不顧養父年邁卻多年不曾回家。這些情節都體現出了方登因為心靈遭受創傷而變得情感上的淡漠,但即便是這樣,養父母對她的愛已經超越了血緣的羈絆。
電影以唐山大地震為開始,汶川地震作為劇情實現轉折的必然一環。給了方登一次身臨其境「現場重現」,也是給她提供了一次心理療傷的機會。
在重現地震的現場,讓方登以旁觀者的視角目睹了一個母親的萬般無奈下的選擇,她才能開始試著原諒母親,直到她看到母親給她準備的西紅柿和課本,才明白母親原來從未拋棄過她,三十二年的怨念只不過是虛妄,而她卻用三十二年隱匿生還的方法,讓母親背負了一輩子的精神枷鎖。
於是她的心底又經歷了一次大地震,如果說她之前一直活在被拋棄的怨念陰影裡,雖說是痛苦的,但絕對不會比知道真相以後對母親的內疚更痛苦。
這就像恨一個人,對方把刀子戳進你心裡,你可以拼盡所有力氣對他說:「我恨你」。但是對一個人的內疚和負罪感,卻是綿裡藏針,伸手摸不到,卻會經常出其不意讓你疼在骨髓裡,所以,方登拼命低下頭對母親說:「對不起,我對不起你」。
從劇情上說,地震只是導致了跨越32年一家人悲歡離合故事的一個起因,一家人割不斷的親情一直在劇情中維繫著人物的情感歸屬,李元妮對丈夫和女兒永遠的身心皈依和罪惡感,以及痛苦的執著加強了悲情的效果。雖然地震讓劇中人經歷了失去親人的痛苦和骨肉離散的折磨,但最終的結局也是美好的大團圓。
這部電影真切演繹了這樣一句話:23秒何其短,32年又何其長。
人們常常對生命會有一種錯覺,看似很長的一生,一天一天,總有著揮霍不完的日子;但倘若真正放眼看去,才能切身體會,生命是如此的短暫與微不足道。
做為普通的人,生命之中所有那些能夠承受的和難以承受之重,只是對單個個體而言,對骨肉親人而言,對在乎自己和用心愛自己的人而言。
只有理解了這些輕與重的人,才能深切地感受到維繫一份真情的不易和艱辛,才能夠明白那些彌補不了的痛,也只有真正懂得的人才能做到用生命去珍惜和執著於自己的家人,自己的愛情和親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