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古到今很多女子都有補貼娘家的行為,現在更是有了一個新興的名字叫扶弟魔。
那是不是只要有補貼的行為就一定是伏弟魔呢?
我來給大家講一個故事,是不是伏弟魔由大家來評判。
小華是我們家老家的親戚,她是老大家中還有一個弟弟,小華比弟弟大了5歲。
小華家裡的家庭條件不是很好,當初考上大學之後沒錢上大學,小華父母跟親戚借了一圈,才好不容易湊足了她上大學的學費。
上大學之後,小華也知道自己家裡的家庭條件不好,一邊讀書一邊找了個兼職,家裡在時不時的給他寄上一點生活費,總算勉勉強強把這個大學給上完了。
等到小華大學畢業工作之後,弟弟也考上了大學,小華把自己的全部工資都拿出來交給父母,作為弟弟上學的學費。
因為自己上大學上的艱難,小華不希望弟弟也像他似的,一邊工作還要一邊打工。然後每個月會拿出一部分工資寄給弟弟當生活費。
弟弟畢業之後,當起了小學老師,小學老師的工資不是很高啊,這個時候小華已經從原來的公司出來了,進了一家外貿企業。
這時候小華每個月的工資是弟弟的兩倍,家裡不再需要他負擔了,小華就想給自己買個房。
在打算買房的時候,小華認識的一個男孩,兩人交往了一段時間,一年之後就準備結婚了。
男孩打算買婚房,缺了點錢,小華本來準備把自己買房的錢拿出來交給他。可這事小華發現自己的弟弟也準備買房結婚。
雖說弟弟在老家當小學老師可是在鎮上買一套房子,也不是當小學老師弟弟可以拿得出來的,而父母那裡本身家裡條件就不好,為了他們姐弟倆上學更是掏空的老本。
於是小華就和男朋友商量,這邊買房子能不能男朋友先付首付,然後貸款她和男朋友來一起還,至於她手裡頭的錢,她想先給弟弟買房。
男朋友聽到他的打算之後立即臉色大變,指責小華是個扶弟魔,然後拉黑了她的微信,從此不再聯繫她了。
小華怎麼也想不通,一家人不是該相互扶持的嗎?她手裡頭有錢,而弟弟剛好缺一筆錢買房,怎麼就不能把這筆錢給弟弟了呢?
至於男朋友那邊買房,她已經說好了,會跟他一起還的,也沒讓他一個人出錢,再說了,他們倆還沒結婚呢,嚴格意義上來說,她的錢還不算是他們共同財產,她憑什麼就不能支配自己的財產了?
小華還覺得挺慶幸,這樣沒擔當的男人,幸虧發現得早,若是等結婚以後才發現這人是這樣的,沒擔當那還更加的吃虧。
誰知道小華把錢拿回去之後,弟弟卻不肯要。弟弟說自己上大學那會已經用了小華不少的錢,現在買房子怎麼能拿她的錢買呢?
他說自己現在也是拿工資的人了,可以貸款,並且做老師雖然工資不高,但是福利還是可以得,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自己不需要付多少錢。小華的錢讓她自己留著當嫁妝。
後來小華用這筆錢,按照原計劃在城裡自己給自己買了一套小居室。當然也帶了一部分款。
至於男朋友嘛,小華覺得隨緣,若是再找一個前男友這種,沒有擔當又小氣的,還不如不找呢。
因為父母的年紀漸漸也大了,就像一條老破的船,總要修修補補,生病住院要花錢,她不可能看著弟弟一個人拿錢,自己一分都不掏。
到時候若是為了這些錢吵架,鬧得家庭不和,老人心裡不安,自己也覺得挺沒意思。
小華覺得父母給了她生命,又傾盡所有地讓她上大學,等到她有能力了,給弟弟一些上學的生活費,減輕父母的負擔,是她作為家庭的一份子,應該承擔的責任。
親愛的朋友們,你們覺得小華這種想法對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