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歲女人:「媽,我買了房子,準備嫁人了」「你怎麼不先給你弟弟買?」

2020-10-11 廣播裡說媒

章小姐,過年前剛滿的30歲,這種年齡,在沿海城市未婚,不算太奇怪。地域越發展,經濟越先進,人們越忙碌。大家都面臨著生存與競爭,也沒有多少人有那種閒情逸緻關心她一個小白領的終身大事。再者說,像她這樣忙於工作耽誤了終身的年輕人,在當地也實在太多了,根本排不上受人關注的理由前十名。

可在她的家鄉,人們的看法就不同了。她是從農村出來的女孩子,中專畢業便離開了家鄉在外闖蕩。沒有任何關係與助力,靠著自己的拼勁、吃苦耐勞再加上自學也算有了屬於自己的一片小天空。在大城市的這些年,她白天上班,有時間的話就到處兼職,掙的錢如果只是維持自己的正常開銷的話,綽綽有餘。

但之前大概6年多的時間之中,她都過得緊緊巴巴,因為錢大部分都寄回給自己父母補貼家用去了,她弟弟原本成績就遠不如她,可家人還是決定放棄她,將讀書的機會留給了兒子。就連後來她弟考了個三本,全部4年的學費都是姐姐提供的。

為了自己這個家與家人,她在外漂泊多年,都沒有時間與精力找男友談戀愛,逼得自己忙得團團轉,成為了一架賺錢的機器,可在父母那裡看來,卻覺得這一切都是理所應當。他們不會關心自己女兒在外面過得好不好,有沒有按時吃飯休息,身體怎麼樣,上班辛苦不辛苦,有沒有找到感情上面的歸屬,打電話就只有一個原因:問她要錢。

不說維持一個家庭的正常開支,光是她弟每年一萬的學費外加生活方面的需求,全是自己姐姐供應的。那些年,她真的每天都要想方法賺錢,但留在手中的,就只夠租個簡陋的房間、留點生活費,就連買件衣服、吃點零食的錢都沒有。

直到7年前,她弟弟畢業參加了工作,她肩上最大的一部分壓力才暫時緩解了。雖說此後還得經常往家裡匯錢,好在自己事業也算發展得比從前好些了,收入增加,多少也能留下些錢了。

如今30歲的她,也早看清了自己在家人心目當中的地位與作用,知道未來得靠自己。在沒有告知他們的情況之下,她將自己多年存下來的錢在老家小縣城買了個小房子,準備不再在外打工飄泊了,回來找個人家嫁了,過上普通人的日子。

今年回家過完年,見女兒遲遲不動身前往外地打工,她母親覺得奇怪,便開口詢問。章小姐聽了之後覺得時機也到了,就笑著跟她說:「媽,我買了房子,準備嫁人了。」「你怎麼不先給你弟弟買?」她母親開口說的便是這樣一句,接下來,父母兩人你一句、我一句開始質疑她不出去打工,沒了收入以後怎麼養活弟弟、讓他好好生活結婚成家起來?

老師講解:

有一種被從小灌溉的理念,叫做身為人家的長女,就得自願擔負起幫扶家庭、孝敬父母、養育弟弟的責任。不止是章小姐,應該還有許多女子都是在這樣一種理論當中默默長大的。她們以犧牲奉獻為己任,無怨無悔,面對父母的偏心沒有半分怨言。

其實責任與義務與權利及享受是相輔相成的,父母之於子女、兒女之於父母都是一樣的。在家庭經濟不允許之時,要求家中長女幫著養家餬口就算不屬於太過分,可在自己兒子已經長大成人、工作之後,還將他未來的幸福,全都壓在自己女兒頭上,無論如何說,都太過分了。

像這種要求,章小姐沒有義務再答應,該為家人做的事情,她已經全都做到了,今後過好自己的生活、盡好自己的本分便行,不要一輩子被家人綁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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