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是個活人,但我代表死者,我為他們唱歌。
我是個名聲相當大的歌手,我的歌名噪一時,因為我代表死者歌唱,家人無數次的勸阻過我,但我依舊很喜歡這麼做,在代表死者歌唱的時候我就會進入一種恍惚的狀態,在那時,我能爆發出更多的靈感和體驗到我的歌唱對象的痛苦,那在迷濛之間的痛苦,那詭異的快感,都使我對這種歌欲罷不能。
我以前從來不相信鬼神,但直到我數次與死神擦肩而過:我喝了酒之後騎著摩託車在無人的馬路上狂飆的時候,不知道從哪個角落裡鑽出來的一輛車讓我緊急轉彎之後直接摔倒在了路邊,我的腦袋就這麼磕在了路邊的一個水泥柱上,沒有帶摩託頭盔的我竟然只是擦傷,這真的讓我感覺到不可思議,我雖然只是擦破了一點皮膚,但是我依舊昏迷了三天,昏迷之中,我感覺自己就是奔跑在無垠黑暗之中的一隻螞蟻,那種隨時都有可能死去的感覺讓我又是驚喜又是害怕,最後就不知道怎麼的就跑到了出口——我醒了。
從昏迷中清醒之後沒多久,我正在車後排睡覺的時候,一輛從對面疾馳而來的摩託車就這麼與我們這輛正常行駛的汽車相撞,處在撞擊最中心的我竟然只是個擦傷,這讓其他最輕都是個骨折的朋友們看我的眼神都十分奇怪,但是我明明只是個擦傷,怎麼就又昏迷了?又是逃跑,或者說,又要逃跑:身後的黑暗如同海嘯一般洶湧而至,我只能跑,拼了命的擺動雙腿,讓他們帶我離那些根本就看不透的黑暗浪潮之中遠一點。
我又跑到了終點,那個有光的地方,我醒過來了,先映入眼帘的是我的妻子和我的兩個女兒,她們都是我的心肝寶貝,但是我出軌了,我無法從那個女人的身邊離開,他太有吸引力了,我好像要被撕裂了一樣,哦天哪,饒了我吧!我不想再體會這種被撕裂的痛苦了,果然還是替逝去者唱歌比較讓我感到舒服。
又和死神擦肩而過了,我收到一家外國公司的邀請,他們出重金請我去他們國家開一場演唱會,結果歌唱完了,收到了大量歡迎,但是我人差點沒了:在旅館我剛因為想看電視下了床,就在我離開床的那一剎那,床上方的天花板就轟隆一聲掉下來了,感情我要是再晚下床兩秒,真就是要和我的老婆女兒陰陽兩隔唄。
這數次與死神擦肩而過的經歷,讓我徹底厭煩了這種每天都提心弔膽過日子的生活,我買來一大堆的恐怖電影,開始研究靈魂存在於這個世界的證據,但是我一無所獲,最終惱羞成怒的我決定去尋找一下死亡的意義究竟在哪裡,我叫上了幾個平時玩的很好的朋友,我們在一處偏僻,荒無人煙的廢棄小屋中喝了很多酒,這時,有個人突然從懷裡掏出一包煙,給我們一人分了一根,我們都點上了,在極致的愉悅中,我們開始探討起了樂隊未來的發展方向。
我,我為什麼,什麼也感覺不到了,他們怎麼不來幫我?啊,我懂了,原來我已經死了啊,要是剛才他們幫我一下的話,我還能把我的新專輯出了來著,那首歌唱地獄中的人的歌。啊對了,原來靈魂是真的存在的啊,可惜我現在說話也沒有人能聽得到了,對不起,我的妻子,我不應該出軌但是我離不開她,我希望你改嫁希望你幸福,希望如果我有來生,我一定只會代表我自己去唱歌。
聲明:本故事為原創民間故事,請勿與封建迷信掛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