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堂弟,最近,他遇到一件煩心事,好心把同事送回家,自己索要打車費同事居然還不給,這件事情讓他很生氣。事情是這樣的。有次,部門裡團建去聚餐,慶祝部門創造新業績,當時大家都喝得興高採烈的,席間有一個同事老梁喝醉了,整個人攤倒在酒桌上。
聚餐結束後,領導看到他醉成這樣,依靠個人力量是回不去家,於是領導找堂弟送他回家。
送一個醉漢回家,難度簡直就是太大了。堂弟拖扶著同事準備打車送他,可是,堂弟不知道同事老梁的住處,堂弟在公司群裡詢問他住在哪裡,還好群裡的人事主管有他所在住址和父親聯繫方式,堂弟按照地址把他送回家了,還聯繫了同事的父親,兩個人把他抬到了床上,這個時間花了半個小時。
堂弟送他回家已經是十一點了,街上已經沒了往返家的公交車,沒辦法,堂弟只能打車回家花了35元。隔天,堂弟把打車發票給領導籤字,領導就跟堂弟說:「昨天他喝醉是他的個人問題,他喝醉又不是為公司談事情喝醉的,公司就不能給他報銷,這個車費我批不了,你應該找老梁要錢」
堂弟來到老梁工位,跟他說他喝醉的情況,老梁剛開始還不好意思說:「麻煩你了,還送我回家」堂弟順勢說:「沒事,你把打車錢給我就行了」堂弟遞出兩張打車發票,第一張是30元打車費是送老梁回家的錢。第二張是35元打車費是堂弟回家的錢。
老梁跟他說:「你給我打車的錢,我可以掏,但你第二張打車費又不是我消費的,我不願意給」接下來老梁直接給堂弟轉了30元的車費,可是就不給堂弟自己回家的35元。堂弟也覺得憋屈,明明做了好事,還虧本了。本來他可以搭公交回家了,現在打車回家,還沒有報車費,簡直太冤枉了。
當堂弟把這件事情講完後,我就安慰堂弟,你也別在意這點錢,為這點錢難過不至於,你是賠了夫人又折兵。於是他把這件事情曝光在論壇上,引起了網友的圍觀。
對於這件事情有兩個信息漏洞,堂弟沒有提前問清楚處理方式。第一就是打車費究竟是誰付,是公司付,還是員工付,不知道這個責任歸屬,就難以分擔責任是誰的。第二是領導使喚堂弟去送老梁回家,這個行為是領導發起的,這個回家費用是不是應該領導付錢。
在這裡就是暴露兩個問題,那就是三方的溝通出現了問題,都自以為是認為自己信息是對的,別人的信息都是錯的,為了避免這種事情發生,需要提前了解。
第一、提前詢問領導打車費是可以報銷還是不可以報銷,如果不可以報銷就跟領導商量這個錢就應該誰出或者是領導出。還有自己回家是自己付錢,還是公司付錢,或者是領導付錢。
第二、責任人要找對了,在這件事情上,組織者領導就應該負責部門所有人的安全,你就得問領導的意見,而不是去找同事老梁,他只是一個參與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