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編自網絡小說的電視劇《大唐明月》近日官宣演員陣容,引發網友關注。不過,在電視劇本身之外,另外一件事情也開始受到大家關注——小說改編權與原著作者拿到的收益有著巨大差價。這種情況是如何造成的?
2011年6月,一部名為《大唐明月》網絡小說開始在起點中文網上架更新。這部網文是一部以女性為主角的歷史穿越架空小說。小說以中國歷史最具傳奇性的唐高宗永徽四年到武則天垂拱元年間武周奪唐的千古大觀這段歷史(公元653年到685年)為背景,以史稱「儒將之雄」的名將兼名臣裴行儉及其夫人庫狄氏為主要人物線索,講述了那個特殊的時代波瀾壯闊。
她當時是「一邊在清華讀博,一邊寫作」的,據她的採訪,「寫網文」也是她逃避博士論文的一個方式。那時的藍雲舒還是個網文圈的「小透明」,在「完全沒想過版權之類的事」藍雲舒與起點中文網籤訂了一份關於這部作品的合同。
按照這份合約,起點會給網文作者相應的榜單推薦,讓平臺的讀者注意到這部小說;讀者在起點的訂閱收益,作者可以拿一半;如果有版權改編收益,作者可以拿40%。
2013年,藍雲舒發現起點打來了十幾萬元,此後有人找到她,說《大唐明月》的版權已經售出。起點當時以45萬元的價格賣掉了《大唐明月》上中部8年的影視版權,分到作者手裡的是18萬元。扣稅後,藍雲舒拿到了約16萬元。
閱文集團8確認,2013年,起點中文網確以45萬元的價格賣掉了《大唐明月》上中部8年的影視版權。
那1300萬又是怎麼來的呢?
原來,買下《大唐明月》的只是「中間人」。後來,影視公司又從「中間人」手裡買了兩次,,對。是兩次,才得到該作的電視劇改編權。影視公司第一次與「中間人」交易是在2014年,當時買下了《大唐明月》三部裡的上部5年電視劇改編權,花了500萬元。
2019年,這份5年的合同到期。影視公司為了拍攝電視劇,又從「中間人」那裡買了《大唐明月》上部和中部的電視劇改編權。這次花了800萬元。兩次相加,這部作品的電視劇改編權總共賣出了1300萬元。
而這位淨賺1255萬的中間商,他「甚至都不是影視公司」,而是「一個自然人」
對於原著作者來說,她拿到的只是通過起點合約獲得的約16萬元, 對「1300萬元交易」的情況,閱文集團回應稱,此為第三方的商業交易行為,起點無法判斷是否為真實情況。但對於《大唐明月》的原著作者來說,遇到這種事似乎只能「認了」,5月6日,藍雲舒也曾在其微博談及此事,並表示,「(電視劇)製片方也覺得我很慘,也想從我這裡買,但是沒有辦法啊!」
那麼這部由《陳情令》導演執導,光版權就花費1300萬的IP改編劇,具體呈現效果如何,還是有待上映後觀眾的考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