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梁菲是從小到大的好朋友,我們兩個人都是一個村的,她比我小一歲,而且梁菲家裡條件比起我們家來說,要差一些,因為她從小就沒有了母親,而我媽媽看到她挺可憐的,就經常會叫她來我們家吃飯,給予她一些母愛,所以從小我就拿她當自己的妹妹一樣,她從小就喜歡跟再我的屁股後面,叫著我敏敏姐姐,聲音特別的甜。
我們從小學到初中都是形影不離的,後來我考上高中,我們全家也就搬去了市裡,那時候梁菲沒有在讀書,而是選擇去外面打工去了,那時候我們就用電話來聯絡我們的感情,每次她放假回來的時候,還會去我們家做客,我爸媽也會做一桌很豐盛的飯菜招待她,而閨蜜也會帶上很多禮品到我們家,都會準備我跟我爸媽的。
後來梁菲的爸爸再婚了,梁菲就經常跟我說:敏敏姐姐,我真的不想再回我那個家裡,我討厭我那個後媽,她經常在我面前挑撥我跟我爸的關係。然後我摸著她的頭說,沒事的,傻丫頭,我的家就是你的家,想住多久就住多久,知道後來我去念大學之後,梁菲才從我家離開,之後她就去外省打工去了。
我念大學的時候,梁菲也會趁放假的時候去看我,那時候她也賺了一些錢了,會給我買漂亮的衣服,還帶著我去外面餐廳吃好吃的,我大學的同學看到都非常的羨慕,說能夠從小一直玩到大都這麼好的,真的很少,我也為自己有著一份難能可貴的友情感到自豪,雖然不能像之前那樣經常在一起,但是感情卻一直都沒變,也早就把閨蜜當成了我的家人。
我畢業之後就跟在大學裡的男朋友結婚了,他們家是做生意的,家裡的條件也不錯,我父母在我結婚的時候也給了我二十萬的陪嫁,而閨蜜在外省一直工作,閨蜜跟我說,她想創業辦個美容院,她自己手上有些錢,想跟我借三十萬,當時我手裡也就二十萬,要說幾萬我心裡肯定想都不想就給了,可是二十萬確實有些多的,一再權衡下我還是借給了閨蜜,老公也給了十萬給我,當時她也說過三年一定還給我,還說給我加利息。
三年一晃而過,可是到了還款的日期,閨蜜也沒有說主動還我錢,我想會不會是閨蜜忘記了,有幾次我還特意提醒,其實閨蜜這三年也掙了錢,房子車子也都買了,不會沒錢還錢,因為我提醒了閨蜜幾次,她都裝蒜,所以我就明著跟她說了,最開始她說過幾天,後面就乾脆躲著我不見面,實在沒有辦法,我就去美容院找她。
當時閨蜜在辦公室說:林敏,不是我說你,至於為了一點錢到我公司來找我嗎,再說了,我憑自己本事借的錢,為什麼要還給你,你有什麼憑證說我借了你的錢嗎? 聽到閨蜜那麼說,我說當初自己怎麼對她的,從小到大也沒虧待過她,就因為閨蜜不肯還這三十萬,我們的關係變得不如從前了,可是就閨蜜說的這錢是她憑本事借的,就一直也不願意還,而我就只有轉帳記錄,我能把這三十萬給要回來嗎,還是說我這三十萬就這樣打水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