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遙遠的救世主》中,展會之後樂聖起訴格律詩不正當競爭,要求格律詩賠償樂聖的損失600萬,這樣表面看格律詩應訴是輸(訴訟費用就很高),不應訴也是輸(心虛,會失掉品牌價值)。
在葉曉明和歐陽雪拿著10萬元登門道歉被拒後,馮、葉、劉三人趕緊連夜籤了股權轉讓協議,推出了格律詩的公司經營。此處,馮、葉、劉為何怕了?為何認定這起官司一定會輸?說白了是扣了本書的題眼——&34;,他們是扒著井沿等待被救的人,一直想著依託丁的謀劃和社會背景來得救。殊不知在弱勢文化屬性根深蒂固的影響下蒙蔽了雙眼而看不清事實的本質。他們把丁看成了救世主,可這世上哪有什麼救世主,得救之道從來都在自己。最終三人選擇了退,與自我拯救擦肩而過。
肖亞文在得知此事後,選擇接下律師的活,而且願意在官司判定之前借款入股格律詩並掌管公司。她為什麼不退反進?筆者覺得有以下幾點:
1、 肖做過丁一年的助力,了解丁的為人與做事風格,不可能打無準備的仗,此次官司是其多米諾骨牌裡重要的一個環節。——個人IP和個人品牌建立至關重要,能找到並依託這種IP也同樣需要慧眼;
2、 肖在認知層面上屬於是&34;的層級,她看到了客觀事實的本質,這官司勝面大值得去做,就像丁和韓一賠五賭寶馬車一樣,有失敗的可能,但勝算多一些。——很少存在百分之百勝率的戰場,有些時候勝算大於敗面就可以上了,此賭非彼賭;
3、 任何關係、合作的建立都是你要、我有。格律詩乃至歐陽雪都需要一個有能力掌管公司的人,肖亞文需要一個平臺和翹板實現自己的財務自由和人生價值,官司判定之前是最佳時機,不然肖的決策就不值錢了。——決策時機很重要,天時、地利、人和。
貫穿這件事的主要的因素就是客觀事實的本質。就像《教父》裡說的一樣:花半秒鐘就看透事物本質的人,和花一輩子都看不清事物本質的人,註定是截然不同的命運。
馮、葉、劉三人固然有些小聰明,但終究是沒有看清事物的本質,根處還落在了&34;。
如果把《遙遠的救世主》看的太玄了,就失去讀此書的意義了,畢竟是文學作品。也不要故弄玄虛的學習效仿,有些東西學不來也仿不了。回到現實身處環境,實事求是的走好每一步才是正道,不做救世主,也不等救世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