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有一張網際網路企業家們在烏鎮聚餐的照片在網上流傳,人們不僅關注他們吃了什麼,更關心他們坐在一起都說了什麼。
為期三天的世界網際網路大會今天(18日)進入尾聲。在過去兩天時間裡,與會嘉賓在烏鎮「坐而論道」,展開「腦力激蕩」。特別是昨天,10場不同主題的論壇以及超過4場的新聞發布會,達到了三天來的最高峰。
圍繞網際網路,我們總有說不完的話,問不完的問題:微信朋友圈、未來網絡、傳統製造業借力網際網路完成轉型升級等都成為各界關注的焦點。
打開微信朋友圈,常常會看到,連著多個人都在發寫有廣告的紅包,什麼「領快車券,醉了累了用滴滴代駕,冬季出行有滴滴」、「爆款樂1s不單送你滴滴打車券,還送30元紅包啦」……類似的內容,你方唱罷我登場,層出不窮,有時候朋友圈裡,刷了好幾頁還是它,看著這些充滿商業氣息真正用處卻不大的廣告,真是心中除了無奈還是無奈。
對此,作為微信的「老大」,馬化騰表示,這其實也是非常糾結的狀態,我們鼓勵很多企業在微信生態裡去蓬勃發展,但確實發現有一些企業在營銷方面非常過度,因為一方是消費者利益,大家不希望朋友圈給刷屏,瞬間一個營銷活動每天早上發了十幾頁,這個體驗非常不好,另一方面是企業營銷的利益。
天平的一端是消費者,另一端是合夥夥伴的營銷利益,孰輕孰重?馬化騰倒向了前者,他透露,以後紅包類的營銷行為可能在朋友圈會被明令禁止。
馬化騰表示,滴滴紅包很快也會封殺掉,因為這個確實有點騷擾。但這個過程中,還是要有過渡,因為整個平臺在管制方面是很糾結的,很多人說這篇文章侵犯他的權益,但另外一方我也有表達自由的權益,不能把它封殺掉。我們希望在平衡中找到一種社交性或專家性,或者通過法律尋找到好方法。
那麼,另一方的主要當事人——滴滴快的CEO程維會甘心情願損失這麼大一塊「蛋糕」嗎?答案與很多人想的恰恰相反,程維的回答是:yes。
程維表示,我們其實很認同這樣的事情,不是說大話。滴滴本身也是一個平臺,我們也面臨很多規定,不是說滴滴不發紅包了,只是不發朋友圈了。我也認為朋友圈信息有點多,未來可能會發到群裡去。而且我們有過渡期,會設計一些新玩法,紅包依然喜聞樂見。
如果兩方都同意,是否很快微信朋友圈的紅包就會消失呢?實際上近兩年來,微信的任何動作都會備受矚目。作為一個超級平臺App,或者說作為你我每天都用來相互聯絡的一款必備軟體,微信也曾封殺過各種第三方帳號、紅包或者分享。比如這些↓
2015年2月2日中午,支付寶錢包上線了紅包分享到微信和QQ的功能。然而,該功能上線8個小時後,即遭到騰訊全面封殺。當晚10時左右,通過支付寶錢包發送紅包,點擊「發微信好友」後顯示「無法分享到微信」。微信頁面上,出現了「由於當前你分享的內容存在安全隱患,無法分享到微信」的提示。
對此,騰訊方面回應稱,「微信的朋友圈是一個由熟人關係鏈構建而成的小眾、私密的圈子,微信紅包則是好友之間的一種趣味互動、表達情感的方式,我們絕不容許有人打著紅包的名義進行朋友圈惡意營銷,破壞朋友圈體驗。近期公司會對此類掛羊頭賣狗肉的違規行為進行逐步打擊。等什麼時候阿里系接入了微信支付,我們再來談這個問題。」
針對騰訊微信的全面封殺,支付寶於2月3日新增了「紅包口令」功能,當用戶要將紅包分享給微信或QQ時,程序自動生成一張帶有紅包口令的圖片,用戶將圖片發送至微信群、朋友圈等地方,達到分享紅包的目的。由於此時用戶發出的僅僅是圖片,所以相當於支付寶「破解」了微信的封殺。
在微信封殺支付寶紅包之後,數家音樂類App分享到微信朋友圈功能遭禁。從2015年2月3日-4日這兩天時間裡,阿里系的蝦米音樂和天天動聽,以及網易雲音樂用戶發現無法將音樂分享至微信好友或朋友圈。分享時微信會提示:由於當前分享涉嫌含有侵犯他人合法權益的內容,無法分享。
2月5日,QQ音樂官微發布題為《是的,請回到尊重音樂的地方!》的長微博指出:「做盜版音樂易,守正版環境難,不要因為走得太遠,忘記了音樂最初的起點。」此文被網友熱議。
10月13日,QQ音樂與網易雲音樂宣布達成合作,本次合作主要以音樂版權轉授權的形式進行,隨後14日,網易雲音樂分享到微信朋友圈和微信好友的功能被解禁。
而至今蝦米音樂、天天動聽的朋友圈分享依然在被屏蔽之列,天天動聽的音樂可以通過微信ShareExtension分享到微信個人好友,但分享連結下提示來自「微信ShareExtension」。
12月3日晚,中國優步(Uber)各城市微信公眾號遭集體封號。就此舉動,微信方面表示,年底臨近,微信公眾平臺連續接到用戶舉報,反映部分公眾帳號存在惡意營銷、誘導分享,以及藉助收集用戶信息牟利的行為;
微信公眾平臺對此類帳號進行了專項清理和整治。目前,此類帳號已經根據《微信公眾平臺運營規範》陸續進行了封號等不同程度的處罰。
然而,這不是Uber第一次被微信封殺,此前最著名的一次封殺案例發生在今年7月份。當時有用戶發現在微信中無法搜索到「Uber」公眾號,在朋友圈轉發的公眾號文章屏蔽了Uber關鍵詞,相關轉發文章僅自己可見。後微信方面回應稱:「經過產品部門排查,系統抖動導致誤攔,目前部分已修復。」
但微信的回覆顯然沒有讓封殺事件平息,一時間數家科技媒體發文,紛紛測試微信上搜索「Uber」和「滴滴」、「神州」之間的差異,有人調侃「系統抖動」為何只影響了Uber而不是其他關鍵詞。
12月5日,「Uber優步」微博帳號回應,並以 #UberEverywhere# 的標籤、製作主題為「朋友本無圈」的海報回應微信封殺。Uber 官方還分享了文章
《微信平臺全面封殺UBER的24小時裡,優步做了什麼》並稱「我們習慣用行動來「回應」。」目前,在微信中搜索關鍵詞「Uber」後,系統提示「該用戶不存在」微軟「小冰」是由微軟(亞洲)網際網路工程院研發的人工智慧聊天機器人程序,被包裝為90後萌妹子形象。2014年5月29日下午,小冰正式發布。只要用戶通過微軟必應網站「認領」,即可加為微信好友之後拉入群聊。
微軟「小冰」上線後雖然引起了不少微信用戶的關注,由於用戶需求超出預期,10萬小冰帳號被認領一空,之後微信訂閱號中出現了多個虛假的「微軟小冰」,2014年6月1日早餐,微軟小冰官方發布頁面被域名劫持,無法訪問;上午10點左右,騰訊全面封殺真假微軟小冰的微信帳號。騰訊發布公告稱,微軟小冰涉及模擬用戶操作、誘導用戶拉群、批量註冊垃圾帳號等影響平臺規則和用戶體驗的違規行為,微信團隊將依照平臺規範對此事進行處理。
騰訊全面封殺微軟小冰後,微軟在兩天內連發多個聲明回應騰訊。「騰訊在未做任何說明的情況下,突然開始大規模殺死在各個聊天群組之中的『小冰』帳號。同時,網絡上出現一些明顯是僱傭水軍的文字內容,詆毀、謾罵『小冰』,並毫無根據地散布『小冰』侵犯用戶隱私的謠言。『小冰』採用最高等級的用戶隱私保護,用戶的信息不會因此存留在伺服器中而發生洩露。」
而騰訊在6月4日對外發布聲明表示,微信是一個基於熟人關係鏈的溝通平臺,目前的人工智慧技術無法取代人與人之間的情感交流。小冰類產品的運營方式嚴重損害了用戶體驗,對用戶信息安全也造成了極大的隱患,騰訊自己也不會開發類似產品。
微軟小冰被微信封殺後,微軟在其他社交平臺推出了一系列交互帳號,2015年8月,微軟推出了第三代「小冰」,新版小冰支持語音方式互動,並且重新回歸微信平臺,以公眾號的形式與微信用戶進行交流。
微信一連串的「封殺」處理,有人為此氣憤,認為微信肚量小,自己給自己當裁判員;也有人說微信自己搭建的平臺,當然有權進行管理,沒人逼著誰進駐微信,不喜勿用。對此,你又怎麼看待「封殺」這把尚方寶劍呢?
IT評論人磐石之心刊文《你必須知道的微信封殺門事實》曾表示如果孤立的看「微信封殺支付寶紅包以及音樂應用」,或許感覺微信的確霸道。若從長計議,你就會發現」微信封殺門「其實是2年來阿里巴巴與微信相互封殺的一個小片段。
2013年7月底,微信封殺了一些針對淘寶商品和商家營銷的公眾帳號,微信此舉是不希望微信成為淘寶的流量入口。
2013年8月5日,微信5.0發布推出微信支付,緊接著阿里系相關人員就大肆微信支付有安全硬傷,同時淘寶、天貓禁止使用微信支付二維碼交易,禁止微店二維碼和連結。
2013年10月,阿里巴巴推出來往對抗微信,微信封殺了來往轉到微信的連結,讓來往在微信上絕跡。與此同時,阿里旗下的蝦米音樂取消分享到微信按鈕,改為分享到來往;阿里投資的新浪微博手機客戶端不能分享到微信。
2013年11月,手機淘寶已經關閉了從微信跳轉到淘寶商品和店鋪的通道,從微信的淘寶商品以及店鋪的連結點擊進入,會跳轉到手機淘寶的下載安裝頁面。
………(此處省略1萬字,還有多場口水仗、封殺仗不一一列舉)
在封殺戰的背後,其實誰都知道是利益。如果微信不做支付、不做微店,那麼阿里巴巴不會和微信有封殺戰。網際網路公司目前打造的所謂生態系統,其實就是對內開放對外封閉的系統。無論是自己打造產品,還是投資別人的產品拉到自己的生態圈裡,都要同其他生態圈劃清界限。
來網際網路的精神就是開放,但是我們看到的卻是比傳統金融業更為封閉的事實,這確實耐人尋味。造成這種狀況的原因,或許是因為網際網路行業一直處於創新的前沿,監管力度弱,信奉的是「叢林法則」,誕生的自然也是草莽英雄。隨著網際網路與傳統產業融合,網際網路公司也將面臨越來越多的監管,目前網際網路金融政策、社交網絡實名制政策等許多政策相繼出臺,相信網際網路公司也必將面臨監管和治理,這對於瘋狂生長,搞不開放、不合作、不正當競爭的網際網路現狀將起到管理作用,對於廣大網民來說應該是件好事。
虎嗅網作者嘎嘣脆脆發文《馬化騰手舉「用戶至上」開始大義滅親,滴滴紅包不能在朋友圈分享透露出什麼信息》其中提到從淘寶、支付寶紅包,到天天動聽、網易音樂,再到今日頭條、Uber,有意也好抖動也罷,曾被微信封掉的APP已有十餘個,給出的理由也基本相同:存在惡意營銷、誘導分享,以及藉助收集用戶信息牟利的行為。但這一說法顯然不具有信服力,公眾質疑的地方主要有三點:其一,「惡意營銷」「誘導分享」的解釋含糊不清,完全沒有細節定義;其二,沒有一視同仁,按照字面解釋滴滴紅包也存在惡意營銷、誘導分享的傾向,但在微信分享中一路暢行無阻,不免被揣測因有資本上的關系所以被特殊保護。其三,微信一向鼓吹的開放,在一次次的封殺中成為了泡影。
此前微信與Uber的那場封殺,將微信的封殺標準置於前所未有的質疑之中。在第二屆烏鎮世界網際網路大會上,騰訊董事局主席馬化騰首次對怎樣的微信分享會被封殺首次給了一個比較明確的答案:紅包類的營銷行為在朋友圈會被禁止,包括滴滴紅包在內均不能分享到朋友圈內。
可惜嗎?對用戶來說,當然不!有人將滴滴紅包形容為「牛皮癬」,優惠幅度很小,卻像鏟不掉的牛皮癬死乞白賴的出現在朋友圈或者各種群中,如果確實需要這些紅包可以點對點發送,因此對於普通用戶並無多大影響。
對微信而言,一方面擺出了一個用戶至上的姿態,另一方面戴了「大義滅親」的高帽,受益最大。
新浪創世紀專欄作者白永忠發文《美式網絡中立制度不能破解微信"封殺門"》,全文略長,但結尾一段話,小編覺得很有意思網際網路是20世紀偉大的經濟與社會奇蹟,遠遠超出了其發明者當初的預想,已經從科學家、極客及科技迷的「寵物」,演變為與道路、電力一樣的基礎設施。快速發展的網際網路已經成為經濟增長與發展的新引擎。歧視、封閉、人為封鎖,是否會驅使網際網路走向終結?這是所有有責任感與使命感的人們應當考慮的問題。
假如有一天電力公司宣布其電網不能確保海爾電冰箱的正常運行,用戶須更換為美的品牌的冰箱。人們肯定會被震驚,覺得匪夷所思,但是,誰也不能排除,哪一天網際網路領域會否發生類似的事情!
微信封殺別人,到底該不該?小編沒有實力站在特別高的角度去分析評判,並且這個問題也本無對錯之分。但小編是個普通的微信用戶,感覺對於一個大平臺,永遠不可能讓所有人滿意。可以下三點還是應該做到的:
1、選擇權永遠在用戶手中
2、規章制度必須有,而且要有明晰的評判依據細則。一旦有人犯錯,違規什麼,怎樣處罰,一目了然。
3、及時通告、通知
有時候,你什麼都不做,保持完全自由,用戶會抱怨。有時候,你什麼都替用戶做主,用戶也會抱怨。就是這麼不好伺候,也是每個商家都遇到的難題吧。
編輯:夏文
內容綜合自:中國之聲、新浪科技、虎嗅網、雷鋒網、it之家、快科技、大河報、百度百家、北京青年報、鳳凰科技、pconl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