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Art of Memory——從人工記憶到電子記憶

2021-02-14 Golden Factory
Articuli centum et sexaginta adversus huius tempestatis mathematicos atque philosophos,

一叔說:

記憶是什麼?

個人記憶是人對自己全部表象(*頭腦裡所保存的過去感知過的事物再現出來的形象)的總和。記憶有著巨大的欺騙性。在憶起的每個瞬間,總顯得近在眼前,但由於記憶活動的本質——聯想對於個人想像力的完全依賴性而被賦予了荒誕性質;並且,隨著時間黏質的腐蝕,逐漸扭曲模糊直至被徹底遺忘,如泡沫消逝在洪流中。

藝術家克裡斯蒂安·波爾坦斯基(Christian Boltanski)說:「一個人的記憶總是轉瞬即逝,微不足道卻飽含真實獨特的價值。」帶著這種對真實的渴求,他在作品中通過為日常物件賦予意義作為承載記憶的方式,試圖歸檔人類回憶;但由於記憶的私人性和個人力量的渺小,總透露著無奈與悲哀。即使是資料庫龐大的集體記憶,也會有曼德拉效應這樣的大規模漏洞;於是個人記憶的保存看似成為不可能的命題。

<Momumental>Christian Boltanski

印刷術出現以前,個人記憶沒有流傳的條件與意義,歌謠與詩篇作為最早的記憶藝術,以同一形式發揮效用,將集體記憶與必要生存信息糅雜傳承。為了記住自己所要演講的內容,古羅馬與希臘的修辭學家使用「記憶術」(Mnemonic),以「記憶宮殿法mind palace(又稱method of loci)」來訓練使用者具備強大的記憶力,由此產生的「the art* of memory」,自發明以來大受推崇,經久不衰,在歷史長河中發揮著效用,抵禦著遺忘過程帶來的本能而深刻的不安全感。

*:此篇文章中出現的「藝術」(Art)一詞應放置於古希臘哲學與美學概念中理解。Art一詞來源於拉丁文Ars和Techne,Techne其實就指「技」與「藝」,既包括今天的繪畫、雕塑、詩歌等文藝活動,也包括釀酒、農耕工具等技術活動;因此,在西方,藝術與科學同源;art一詞在本文中的含義更接近「技藝」而非「藝術」。

「遺忘」過程為何會帶來生理性的不安:

在自然界,某種生物失去記憶是一件非常可怕的事情,這往往意味著生命危險——它無法記住曾經傷害過它的生物;對於人類同樣如此,只不過身處文明社會的我們往往不用擔心被吃掉。但這種恐懼還是刻在我們的基因中。於是記憶的存儲成為永恆的話題。

紙張出現後,信息存儲設備經歷了由手工物到印刷物的漫長發展過程。雖然中國的日記源遠流長:經學家俞樾認為日記起源於東漢(如馬篤伯《封禪儀記》,就已逐日記敘登泰山之事),並流行於兩宋;但世界範圍來看,讀寫能力的階級壟斷使和書籍受限的教育作用使個人記憶難以在書頁中保留,更不用說傳承。

現代,電子設備——尤其是電腦和手機普及以後,個人記憶終於得以通過「電子記憶」的新形式儲存下來。

可以斷言,一個現代市民,由電子設備承載著個人一大半的記憶,這些記憶以影像(照片、錄像和圖片)為主,看似可靠地儲存在雲端或本地,通過「電 腦」供人們隨時查閱或存取;這和古希臘的「記憶術」有著微妙的聯繫——信息加工理論(*information processing theory,認知心理學基本理論:從機能上,即從行為水平上將人腦與計算機進行類比,把人腦看作類似於計算機的信息加工系統)認為,記憶過程就是對輸入信息的編碼、存儲和提取的過程——記憶術所使用的網格系統是現代計算機存儲器的直接祖先。不同的是,技術的發展為現代人的便利,讓思想的負擔轉移到身體之外。有了電子大腦,我們回憶的過程竟也可以是向外而非向內的。生物大腦的良好記憶力不再是創造的必要條件。當代,「記憶術」這個古人鑽研痴迷的技巧,除了一些有特殊需求的人員(如《最強大腦》和試圖打破金氏世界紀錄的選手),在我們這個媒體觸手可及的時代也仿佛失去了意義。

然而,存儲設備完善的現在,電子記憶就是可靠的了嗎?不然。

在我看來,技術時代特有的電子記憶形式催生的新的不安全感,並不比個人記憶無法存儲時、由對遺忘的恐懼催生的不安少。

電子存儲設備分為雲端和本地兩種,兩者都存在著巨大的遺失、失序、變質的風險;對於雲端存儲,更增添了私密內容被「傳播」的風險。

「美隊」扮演者在2020.09.13私密照流出,正是雲端記憶「傳播」風險的受害者

對於電子記憶的態度,各人也並不相同。

我是一個戀舊的人,將安全感附著於個人記憶,手機、網盤與硬碟中存儲了上萬張圖片文件,更有數不勝數的聊天記錄。我想要通過囤積數據的方式對記憶「保鮮」,以對抗無可避免的生理過程——「遺忘」引發的恐懼;但過量的文件已然將記憶細節埋沒。對於想要憶起的事,我需要耗費大量時間進行搜索,還不一定會成功;對於牢牢記住的事,電子記憶的存在又似乎並不必要。面對大量的個人信息,我感到不同於海量的外在信息給我的壓迫感的另一種無力。因這是我施於自己的壓力。

比如找這張圖就花了我二十分鐘T-T

在未來,人腦與機腦相連的技術完善以後,記憶的存儲形式又會發生徹底的變化。過目不忘、隨時檢索、刪檔讀檔等操作都有可能實現。那時,電子記憶的模式更加完善後,人腦的記憶機能會完全失去意義嗎?人們可以打敗「遺忘」,獲得真正的安全感嗎?在思考這些問題時,我對記憶術產生了濃厚的興趣,研究過程中,以下這篇文章發布於一位名叫Eric Wargo的學者的個人網站「The Nightshirt」上;對記憶術的歷史、實踐方法、未來的可能性都作出了討論;值得一讀。我對此文進行了粗略的翻譯,供懷同樣興趣的同學一起研讀。The Art of Memory: Why It’s Just About the Coolest Thing Ever, and Why You Should Learn It Today

記憶的藝術——其迷人之處以及學習的必要性

原文網址:http://thenightshirt.com/?page_id=186

作者簡介:

Eric是華盛頓特區的一位科學作家,擁有人類學博士學位,並且具有為從事考古、心理學和神經科學研究的組織和政府機構工作的專業背景。在業餘時間,他描述自己的生活為「冥想,閱讀,閱讀,重新閱讀,烹飪和收集不知名的70年代黑膠唱片」——這是鍊金術座右銘「 ora,lege,lege,relege,labara et invenies」的粗略翻譯。

而他的個人網站http://thenightshirt.com是他用於思考神秘事物,神秘主義,思想和人類未來的工作檯。

引言:

多年前,當我在科羅拉多大學電影系攻讀本科時,一位客座講師(不幸的是,我已經不記得他的名字了)推薦我讀一本名為《記憶的藝術》的書,該書的作者是弗朗西斯·耶茨(Francis Yeats),他說這是他讀過的最有趣的書。這聽起來是一個不錯的建議,於是我去大學書店買了一本。

《The Art of Memory》Francis Yeats

(*此書講述了記憶術系統的歷史,從古希臘西蒙尼德斯Simoides of ceos的神話起源,到布魯諾的文藝復興時期,最後到戈特弗裡德·威廉·萊布尼茨Gottfried Wilhelm Leibniz和17世紀早期科學方法的出現)那天晚上在家閱讀時,我完全沉迷了。我覺得自己被一種真正神秘而奇妙的事物所吸引,這是一種全新的思維方式,不僅關乎思想和歷史,而且涉及電影、視覺藝術、文學和心理學;這正是那種改變生活的"閱讀體驗"之一。今天我們談論的是"閱讀體驗",但對於古代和中世紀(也是耶茨研究的主要時期)的人來說,書籍是稀有物,並且閱讀的目的(如果你有能力閱讀的話)並不是消遣。完成一本書的閱讀時,你獲得的並不是稍縱即逝的短暫體驗。假如你是個旅居學生或學者,在某個富裕贊助人的圖書館裡閱讀一本書,你可能再不會有機會閱讀第二遍;如果你是個修士或牧師,最好的情況下也只能獲得閱讀聖經的有限機會。令人驚訝的是,在古希臘羅馬或中世紀,經過訓練的博學記憶大師實際上記住了許多書籍;他們的頭腦是組織良好的文本庫,在學習和旅行中,他們很幸運,可以隨時保存、閱讀和研習。幾十年前,當耶茨寫出這本開創性著作時,她對"被遺忘的記憶技巧"這個主題的研究方法持疏遠和懷疑態度。她驚嘆於古人的技巧,但她質疑這些技巧在我們這個媒體觸手可及的時代是否有意義。近年來,跟隨耶茨的腳步,像瑪麗·卡魯瑟斯(Mary Carruthers)這樣的學者,受益於現代心理學和神經科學的發現,並且對這些古老藝術的力量遠沒有那麼輕視。現在,我們擁有了這些記憶術為何有效的科學解釋,並且逐漸了解到記憶藝術在塑造西方乃至現代文學和藝術發展方面的重要性。我們也認識到,這種古老藝術仍然可以發揮作用。即使事實觸手可及,即使有了維基百科,人們仍然需要學習:醫學生不能使用PDA(*個人數字助理)代替對人體解剖學的綜合記憶;也沒有提供下載外語或直升機駕駛技術的Matrix。學習將永遠伴隨著我們。而這種人工記憶(*對應自然記憶)工具,經過遠古時代的實踐磨練,是對大腦正常學習過程的一種驚人有效的放大。實踐記憶的藝術也有許多附帶好處,其中之一是使頭腦更具創造力和靈活性。最好的一點是,這個過程非常有趣——實際上,樂趣和遊戲性才是重點,因為某種層面上,這就是記憶所賴以生存的食物。現在,已有證據表明記憶訓練可以幫助阿爾茨海默症的早期患者;甚至,大腦積極訓練後,可以提升精神壽命。記住這些,接下來,是"記憶的藝術"的簡短歷史脈絡以及導論。


The Origin Myth of the Art of Memory

記憶藝術的基本要素可以從其(希臘)神話起源中找到。塞薩利有一位貴族,名叫斯科帕斯(Scoopas),正在舉行宴會,為此他委託塞奧斯的詩人西蒙尼德斯(Simoides of ceos)作詩。西蒙尼德斯抒寫了一首優美的抒情詩,主要讚美了宴會主人,但他也設法在詩中加入了對神卡斯特Castor和波利科斯Pollux(*宙斯的雙胞胎兒子)的讚美。之後,斯科帕斯吝嗇地告訴詩人,他只付約定費用的一半,另一半則要向詩人的朋友:神聖的孿生兄弟索要。

隨後的宴會上,有人向西蒙尼德斯傳了一個口信,說有兩個年輕的先生在外面等候,想和他談談。詩人離開餐桌走了出去,卻發現一個人也沒有。然而,在他離席時,宴會廳的屋頂坍塌了,斯科帕斯和所有的客人都遇難了。西蒙尼德斯是宴會中唯一的倖存者。

當悲痛欲絕的家屬們來到廢墟中,想認領死者的屍體安葬時,卻根本無法辨認出誰是誰——屍體全都扭曲得面目全非。但西蒙尼德斯發現他竟可以很容易地根據客人們原本落座的桌子周圍辨認出屍體。那時,詩人意識到根據事物的位置回憶事物是一種很有價值的方法,因此他制定了記憶規則——後來演變成記憶的藝術。

Simoides of ceos神話故事版畫

例如,如果你是一名辯護律師,需要記住案件中所有的證據來闡述你的論點,你首先要在腦海中創造一個生動的形象(image)來支持每一個證據。其次,你將這些形象按順序(也就是說,根據你將要論述的論點)"放置"在你熟悉的某些建築或物理環境中。這個過程發生在想像之中,你在腦海中漫步於那個環境中。然後,當需要回憶時——也就是代表被告在法庭上慷慨激昂地辯解時——你只需在同樣的建築物中進行一場精神漫步,按序遊覽每個生動的形象以及它們代表的事實。

大約兩千年後,學徒們在使用西蒙尼德斯發現的基本原理時對,這些原理進行了詳細闡述和擴展。文藝復興時期的記憶大師沒有在記憶宮殿中使用真實的建築物和環境,而是在紙上設計了精緻的網格系統——本質上是抽象記憶建築物或"劇院",通過這些網格系統可以存儲和交叉引用大量知識,正如現代的Excel電子表格。當今計算機資料庫的根源——實際上,現代計算機的根源一般都可以追溯到記憶網格系統,這些系統是由雷蒙·盧爾(* Ramon Llull 馬略卡王國的數學家,博學家,哲學家,邏輯學家,作家和神秘主義者)和喬爾丹諾•布魯諾(* Giordano Bruno,文藝復興時期義大利思想家、自然科學家、哲學家和文學家)等人在歐洲文明"重生"期間設計的。

儘管記憶的藝術已經發展了幾個世紀,但它的基本原則始終一樣:創造一個生動的形象(image)來代表每一件要記住的物品,然後把這個形象"放置"在某種結構中。然後,回憶就變成了一件簡單的事情——即充滿想像力地重新訪問你的記憶場所,找回你之前放置在那裡的生動形象。

記憶的工作原理是把事物分解成小塊,再重新組合起來。所以讓我們把記憶的藝術分成兩個部分:生動的意象部分,以及,之後建立的,空間/結構部分。

如果你曾嘗試過死記硬背,比如歷史考試的一串日期,你就會知道這有多困難:無論眼睛略過課本幾十次、幾百次,但就是記不住。期末考試時,當你試著回想準備好的材料,你會發現細節模糊,信息鬆散,並且充斥著大量的猜測。

除非——你把那些事實和你已知的無關事物聯繫起來。幸運的是,我們的大腦會自動做這件事。即使你沒有在練習記憶技巧,你的大腦也會盡力為你要記憶的材料建立聯想。如果你沒有有意識地運用記憶的藝術(你很可能沒有),但還是通過了考試,那是因為你的大腦設法找到了方法,把你學習的新的、不熟悉的材料與大腦中你所熟知的事物聯繫起來。

記憶的藝術就是利用了這個原則,並且有意識地引導和放大它。

創建一個記憶形象(image)是一件簡單的事情:用你熟悉的事物替代想要記住的事物,儘管它們互不相關。如果是一個由幾部分組成的複雜概念,就把它分解,然後用腦海中出現的一些關聯事物替換每一部分,並使用每個關聯創建一個小插圖或場景。一旦你這樣做了,記憶(這個過程)就不需要過多努力了。所產生的形象(image)將是瘋狂的,而瘋狂的形象(image)無需幫助即可深刻停留在腦中;反向操作也沒有問題,稍後從這些生動形象(image)中重建原始材料即可。

記憶的藝術運用的這個原理,即如果你想記住你不知道的事物(這是記憶過程的本質),請將其連結到你已知的事物。這個過程越個人化越好——因為沒有什麼比你自己的經歷更熟悉的了;並且越不相關越好——因為荒謬是記憶的基礎。

<The Persistence of Memory>Salvador Dali

創建記憶形象(image)的方式與遠古時代藝術家,詩人和喜劇演員所使用的創造性手法相同:隱喻、尾韻、頭韻和雙關語。基本上,這些手法都使用到以下共同的過程:基於一些表面或瑣碎的事物,將不相關的事物聯繫在一起。可能是通過兩件事物的發音——押韻或雙關語——或者是它們共同的某種模式或結構,這就是隱喻。

你可能(像我一樣)討厭雙關語(puns)的原理——只因發音相像,就把兩個完全不同的概念聯繫在一起;但在很大程度上,雙關語其實是大腦運作的基礎。大腦是一個喜愛使用雙關語的器官;它用來建立聯想的雙關是視覺、聽覺、觸覺的,甚至可能涉及味覺和嗅覺——換句話說,它們要比你喜歡賣弄的朋友糟糕的雙關語複雜高級得多。(夢境反映了記憶被鞏固的過程,就由複雜的多感官雙關語組成。如果你有記錄夢境的習慣,就很容易發現這一點。)

  

有人認為,大多數人之所以如此厭惡雙關語,是因為他們覺得雙關語有某種生物學功能,直覺上,我們覺得最好不要去看、去點破它——就像我們消化系統的證明一樣。但如果你想控制你的記憶,就必須與這個過程成為朋友,並且善於利用事物直白呈現的任何膚淺的共同點,將毫無相似性的兩樣聯繫在一起。像莎士比亞這樣的喜劇演員和作家一直都明白雙關語的力量。

(*巨蟒劇團Monty Python,*英國超現實喜劇團體)
Your Inner Monty Python: The Mind at Play

讀過一遍之後,你可能會毫不費力地記住我上面提到的關於詩人和忘恩負德的主人的神奇故事,記住詩人是如何通過辨認被壓死的其他客人的屍體來"發現"記憶的藝術的。這是一個生動的故事,生動的故事容易記住,這幾乎不需要有意識的努力。但是,如果我告訴過你現在有一個小測驗:你還記得詩人和他的主人的名字嗎?你還記得故事是在哪裡發生的嗎?

如果你確實記得這些細節,那是因為你的大腦在心理上將這些名字和細節與你更熟悉的事物聯繫在一起。在這一點上我要提醒你們:記憶從來都不是優美的。事實上,記憶的過程,聯想的過程,總是很愚蠢的。

對於我來說,要記住首次"發現""記憶藝術"的故事,我需要的只是一個心理形象(image):(*此段充滿英文諧音雙關語,因此不作翻譯)In front of a ruined banquet hall, Paul Simon idly 'simonizes' his car with one hand (Simoniz was some sort of car wax or sealant they used to advertise on TV when I was a kid); with his free hand he is idly twirling his car keys. Sticking out of the rubble behind him is a crumpled telescope that was once its owner's pride and joy; it is surrounded by thistles so you can't retrieve it without getting pricked.

的確很蠢,但你一定會記住它,也很難忘記– and thus have a hard time not remembering that Simonides of Ceos (with a hard "C" it sounds a bit like "keys") invented the art of memory after a banquet hall collapsed, and that his proud,ill-fated host was a man named Scopas (the telescope), a nobleman of Thessaly (the thistles). 這些只是浮現在我腦海中的最初聯想;毫無疑問,你會產生其他的記憶形象(image)(一個叫西蒙的朋友或親戚,等等),你的記憶形象會完全不同,但同樣荒謬或愚蠢,但它會同樣有效。

記憶形象(image)總是超現實的。我發現它們經常類似於巨蟒劇團的荒誕喜劇小品。這是因為記憶的藝術使用想像力,也就是在你的頭腦中玩弄文字和形象(image)從而形成新的聯想的能力。有些人很容易自然運用他們的想像力。孩子可以,藝術家也一樣。有些人很容易在物體中看到數字——例如,數字2中的天鵝(這個例子來自數字助記number mnemonic——稍後會解釋)。在雲或巖層中看到臉或其他物體也是同樣道理;當然,冥想等放鬆的精神狀態對這個過程也有幫助。

Heinrich Cornelius Agrippa of Nettesheim (1486–1535)

鮮活的想像總是被墨守成規的人所迴避和不信任——成長就是把我們的想像放在一邊,去面對冰冷而有序的現實世界。在像愛因斯坦這樣極具創造力或才華橫溢的人的傳記中有一個共同的主題,那就是這些人敢於運用他們的想像力;他們不會覺得被思維規則或對"什麼是正確的思考"的擔憂所束縛。

即使是那些早已不習慣有意識地運用想像力的人,也擁有這種自由聯想的能力,並將心理形象(image)投射到所感知的事物上。我們一直在這樣做,這是學習的必要條件。"投射"這個詞實際上是種誤導:將我們的想像"投射"到世界上的事物上,實際上是我們內化——也就是說,在記憶上消化——我們的經歷。當我們睡覺時,大腦會自動地進行這樣一個過程;我們夢中生動的聯想形象(image)很可能是記憶形成的過程;而記憶的藝術就是在我們清醒的時候有意識地控制想像,以極大地加快學習的進程。

 

要記住一系列的事物——一個論點,一本書,無論什麼——你只需要一種方法把一堆瘋狂的記憶形象(image)串在一起。換句話說,你需要一個記憶存儲結構。這個結構可以是物理的,空間的結構,也可以是時間的結構。我們會在《記憶的藝術》中看到這兩種例子。

在古希臘和羅馬,記憶藝術的實踐者習慣於"收集"地點用於實施藝術。每當拜訪一個新城鎮,他們會找到合適的建築(最好是明亮的,不要太雜亂或嘈雜擁擠),他們會穿過建築,捕捉特徵,記住它,間隔特定距離標記位置(通常在5到10組)之後用作記憶位點(memory loci)。然後,當記憶一篇演講或一篇法律文章時,他們會在腦海中走過那個空間,並在每個位點放置他們生動的形象(image)。在需要的時候,回憶這些材料只是簡單地在這個記憶的空間裡進行精神漫步,收集存放在每個精神場所的生動畫面。

Sherlock Holmes中的主角就使用了記憶術,在腦中建立了巨大的記憶宮殿

由於對事實的記憶依賴於我們所生存的物理環境,位置助記法的使用是自然的結果。對於沒有文字的社會來說,物質世界的位置變成了一種長期有人居住的記憶空間。我在巴布亞紐幾內亞的一個偏遠村莊呆了一段時間,周圍都是雨林。在我看來,這片森林茂密而美麗,但毫無變化。空間在這裡沒有意義。但我的當地同伴和嚮導們會常常停下來,指著某個彎曲的樹根、某個小丘或溝渠,想起某某人在那個地方說過的有趣的話,或者想起他們在那裡殺過的一頭特別的豬大笑起來。對他們來說,叢林是一個熟悉的記憶景觀。

在我們生活的城市或郊區中,道理也是一樣的,即使我們沒有意識到這一點。當你試圖記住你讀過或聽到的材料時,注意你周圍的環境、天氣,或者諸如氣味、噪音(孩子們在玩耍,外面有工作人員走過)、講師的穿著(如果是在上課)和你所坐的物理位置等感官細節是非常有用的。引申開來,如果你是從書中學習材料的話,頁面上的"位置"也是幫助你記憶的一個重要部分。我們都有過這樣的經歷,試圖在一本書中尋找某個事實,卻只記得它在哪一頁的左下角。記憶的藝術只是簡單地利用和放大了大腦自然地將記憶關鍵放在設定和環境的細節上的方式。

現在我們知道了,中世紀的彩繪手抄本(*Illuminated Manuscripts),有著巨大的彩色大寫字母、華麗的裝飾和奇異的邊緣畫的精美藝術品,其實是對記憶藝術原則有意識的應用。抄寫員們不只是想把他們的書頁做成美麗的貢品獻給上帝;他們的設計有實際的目的。光照之下,每一頁都輝煌得獨一無二;更重要的是創造出一個生動的視覺結構,這將有助於讀者以後回憶他們正在閱讀的材料。

同樣的原則也適用於現代設計。一個設計良好的網頁是一個包含多種元素和視效的結構,可以引導我們的注意力,建構我們的記憶。設計師往往不會從"記憶"的角度去思考——他們的口號是"視覺衝擊"之類的東西——然而,衝擊和記憶實際上是一回事。一個能吸引我們的注意力、讓我們發笑的廣告,換句話說,就是在我們的記憶中找到現成的東西。它為一種指定產品創造了一種現成的聯繫,並將其植入我們的喜劇性的潛意識中,而那可能會對我們後來的購買行為產生影響。實際上,廣告鈴聲的作用就像在大腦中的建築精神漫步一樣:為產品創造一種"記憶空間"。

You taught me the names of the stars overhead
That I wrote down in my ledger.
Though all I knew of the rote universe
Were those Pleiades, loosed in December.
I promised you I'd set them to verse
So I'd always remember
That the meteorite is the source of the light
And the meteor's just what we see
And the meteoroid is a stone that's devoid
Of the fire that propelled it to thee

——<Emily>Joanna Newsom

歌曲實際上是最著名的,也可能是最古老的記憶設備,它們的工作原理和我們已經見過的位置或網格記憶法基本相同。押韻的格律就像從起點到終點的熟悉路徑;它是一種非常簡單的方式,可以將簡短的信息連結成一個順序,創建一個線性結構。在押韻的框架上加上旋律,進一步區分每一行文字,突然之間,在你的腦海中以正確的順序說出一系列情感上動人、陌生或兩者皆有的單詞和形象(image)並不困難。對我們來說,不費力氣就能記住歌詞是相對容易的。

There's a lady who's sure
All that glitters is gold
And she's buying a stairway to heaven
When she gets there she knows
If the stores are all closed
With a word she can get what she came for——<Stairway To Heaven>Led Zeppelin

在上面的文本中,你不可能混淆這些行的順序(例如,你就是不可能以"All that glitters is gold"開頭)。你可能會在這裡或那裡弄錯幾個詞,但如果你是在70年代長大的,不管你是否喜歡齊柏林飛艇樂隊(Led Zeppelin),那些形象,不管它們意味著什麼,都是與某一特定的旋律緊密結合在一起的,因此是令人難忘的。不管你喜不喜歡,你大概都能模糊地想像出這位"lady"和她的"stairway"、"stores"和"glitters gold"。

在中世紀,記憶藝術的從業者很大程度上放棄了對建築空間的使用——這曾是古人的一種時尚——並在圓形劇場的模型上,用方形、圓形,或半圓形的腦中網格替代。像建築內部一樣,分行分列的網格由可填充內容的規則位點(loci)即單元格組成。然而,與建築的各部分不同,存在於網格中的單元格並沒有本質上的有差別和可記憶之處,所以這個系統的關鍵是使用交叉引用(*如"有關×××× 的使用方法,請參閱第×節")的代碼系統。

<Giulio Camillo's Memory Theatre> 1510

在網格系統中,網格的維度或坐標軸——行和列——必須是不同的已知序列,如"行"用數值編碼,而"列"用字母編碼(或是其他)。如此,每個單元格都有一個行字母和一個列號,那麼這兩個字符的組合就會成為進入單元格的心理形象(image)的鑰匙。每個心理形象都要包含那個單元格的代碼。

這就是文藝復興時期的記憶大師們——像布魯諾這樣的人——儲存和編碼大量知識的方式。他們通常非常熟悉許多列表形式的序列,可隨時鍵入單元格的行和列——黃道十二宮,萬神殿神序,聖經家譜等等。儘管理論上來講,記憶網格可以用簡單的數字和字母表編碼構建,但以上這些事物都與生動的聯想有關,有助於形成記憶形象。

使用這種方法可以創建大量的腦中電子表格。這樣一個系統,規模的唯一限制就是你可以用多少自然序列進行編碼。有字母表——一串26個字母,幾乎每個人都能背熟——還有數字;即使只是使用數字0-9(或1-10)加上字母表,你也會得到一個有260個單元格的網格——這比我需要的要多(不過我從未需要記住一本書過)。再乘以一年中的12個月...你明白我意思。

網格系統是現代計算機存儲器的直接祖先,其功能相同:每一個信息都有一個"地址",網格中的一個定位,使其能夠被訪問和查找。

七、為記憶騰出空間

大腦的功能與你在計算機上找到的任何東西都非常不同,比如CPU或硬碟;在這些地方,比特(*二進位制信息單位)離散地佔據了磁碟上的位置。當神經科學家掃描參與記憶任務的實驗參與者的大腦時,不同的區域往往同時被激活——這些區域涉及知覺、情感、語言和其他一切。記憶不是像便利貼那樣分散的東西,歸檔在你大腦的某個地方;它是多個過程、形象(image)和聯想的匯合。

儘管大腦如此複雜,它仍與計算機有一個共同之處:記憶存儲空間有限。由於大腦只能處理定量的信息,它必須找到將信息壓縮到儘量小體量的方法——既要佔用最小的存儲空間,又要使信息的傳輸和處理速度更快。

通過查找冗餘來壓縮信息是資訊理論的基礎:計算機有各種壓縮信息的算法——通過查找重複的或共同的數據來分類信息,然後讓同類信息共享這些數據,而不是多次記錄同一數據——來釋放硬碟驅動器或其他磁介質存儲器上的空間。一個世紀前,西格蒙德•弗洛伊德(Sigmund Freud)意識到,"數據壓縮"也是他發現的許多無意識心理過程的根源。以幽默為例:莎士比亞曾說"風趣的核心在於簡潔",但弗洛伊德卻認為經濟用詞,用少量的言語傳達大量信息,才真正有趣。如果你分析審視大多數真正有趣的笑話,你會發現它的力量很大程度上來自於一個小小的笑話裡傳達了多少信息,傳達了多少聯想。

笑話提示我們的大腦不斷做出尋找被壓縮的信息的努力:對一則好的笑話,我們欣喜是因為大腦發現了一段極富營養的信息——小包裝,大信息。隱喻——思維和記憶的基石,是相同原則的一個更普遍和流行的例子。就像笑話一樣,隱喻也非常經濟。它使我們能夠用已熟知的更簡單術語來思考複雜的大課題。例如,將一個國家喻為一個人:兩者都有身體、器官、"手臂"和領導整體的頭。(想要了解隱喻及其如何建構思維方式的,請參見認知科學家喬治·拉考夫George Lakoff和馬克·詹森Mark Johnson的開創性工作,尤其是我們賴以生存的隱喻。)

如果你的硬碟已經滿了,你會刪除你不需要的東西(訪問過的網站,文件初稿,不想保留的舊照片)來為新東西騰出空間。大腦的工作方式要微妙得多。首先,大腦具有可塑性——即在一生中不斷變化的能力。然而,在神經元數量有限的情況下,新物質如何能無限期地添加到舊物質中去呢?難道新材料就不能代替舊材料嗎?

研究記憶的研究人員已經意識到,記憶並沒有消失,而是不斷地被扭曲和改變,以適應我們不斷更新的自我審視的新標準。它要經過暗示和重塑,不斷的編輯和移動。具有可塑性的大腦不會丟棄舊的經歷,而是轉換和改變它們,通過在現有事物之間建立有意義的聯繫來節省空間,並為新想法騰出空間。(也許在大腦中,"理解"和"為···騰出空間"是同一件事。)在這個過程中,記憶、過去的經歷被扭曲、改變。它們沒有消失,但也沒有保持原始狀態。

記住和忘記並不是兩件獨立的事情(硬碟驅動器中也是一樣)。相反,把大腦想像成一種可塑的粘土物質。它可以被刻印,拉,推和重塑。刻印的痕跡會保留下來,但當粘土被拉向這個或那個方向時,印記會扭曲,特徵的重要性會發生變化。

換句話說,記憶是一個改變和轉化的過程,而不是一個獲得和失去的過程。

 

八、關聯

記憶會自然涉及到不相關的事物——即聯想的過程。「配對無關事物」在設計自己的人工記憶系統時至關重要。這一點必須永遠記住,因為人們很自然地會把相關的事物配對在一起。但是自然的巧合對記憶不起作用。人為配對才行。

例如,如果你正在學習藝術史,利用熟悉的畫廊作為記憶空間似乎是個不錯的主意。但這是錯的。因為藝術自然屬於畫廊空間內,它處於你的腦內畫廊裡時不會有難忘的對比和戲劇性,而且內容會模糊和褪色。畫廊確實提供了很好的記憶空間,但不是為任何藝術相關的東西準備。(這個邏輯可以被普遍擴展:你的車庫是一個很好的存儲空間,但不是用來存儲與汽車或機械相關的東西的;除了宗教,教堂對記憶任何事情都很有用。)選擇一個與你所能想像的主題完全不相稱的記憶空間。(即使這意味著用不得體的心理意象玷汙你的教堂,比如裸體的人和動物。)

你的檢索計劃只是一個將什麼連結到什麼的問題。在記憶中,就像在修辭、戲劇和其他藝術中一樣,對比是關鍵。將不相關的事物連接起來,就會創造出穩固而穩定的結構。你可能會認為這會讓你的頭腦變得混亂和隨意,但事實恰恰相反。

想像一下傾斜或水平的大梁橫跨一座巨大建築的範圍,為支撐重量的直立柱提供了穩定性。如果不同的主題和興趣被區分開來,知識的角落或孤島就會分崩離析。結構是萬物之間的相互關係。它可能看起來很隨意,但交織的元素越多,不相關的東西就越緊密地聯繫在一起,而且,雖然很矛盾,你對每個單獨部分的記憶也就越清晰。

與建築中縱橫交錯的大梁相比,另一個比喻是小鎮廣場上"縱橫交錯"的人們,也就是說,社會中人們的定期交往和性交。社會是關聯,學習就是聯想:在大腦中創造一個思想的社會。思想的聯繫或社交常常被比喻為人們在一起,即人們的性交。這不足為奇,性是如此強大的象徵。對弗洛伊德來說,一切都是性的象徵。但性也是一種象徵,一種除了思維過程以外的任何事物的象徵——即關聯。

九、毫不費力的下流聯想

學習記憶的藝術意味著重獲童年的習慣,在我們的經驗中玩耍,即使方式不當。如果你編造一個記憶形象(image)來記住一些事實或故事,並且真的使用了自己大腦產生的聯想,這些形象通常會是瘋狂的。可能有趣,可能噁心,可能下流;最少也會愚蠢到不能與任何人分享的地步。一個人的經歷和優先級越特殊——也會因此越奇怪或愚蠢——記憶形象就越有效。記憶形象越是難以與他人分享,就越有效。

歷史上,這一心理學層面的古怪事實一直是記憶的藝術無法享有積極聲譽的原因之一。在迷信的中世紀和文藝復興時期,記憶技巧常常被歸類為"魔法",而白魔法或"自然"魔法與黑魔法之間的界限是模糊而變換的。像喬爾丹諾·布魯諾這樣的記憶術研究者不得不不斷地為他們的做法辯護,以免有人懷疑他們的做法是異端邪說。傳授記憶的藝術不在1600年讓布魯諾被宗教法庭燒死的罪行清單上,但事實上,這種藝術促使人們跳出狹隘的思維框架進行思考,因此極權主義教會總是視其為潛在的反文化、需要控制的、不可信任的東西。

布魯諾的記憶術工具

如果你是一個正常的、精神健全的、負責的成年人,且最近尚未有意識地運用你的想像力去建立關聯,那麼現在就從數字系統開始吧。不用太複雜,使用我建議的標準形象(除非有其他形象出現在你的腦海中)。如果數字3讓你想起了一個女人的屁股——這一形象我關聯的是字母B——那麼一定要用它(或者男人的屁股)。無論如何,都要下流。要愚蠢。

但是要抵制那種你需要"別出心裁"的感覺。真正起作用的是那些毫不費力、自然而然出現在腦海中的東西,通常像笑話一樣都是我們從別人那裡獲得的。不要花心思讓你的形象對你來說具有原創性或者"獨特"。永遠都要使用第一可用的,手邊的,隨便什麼湧現腦海中的——這些是"免費"的關聯——免費,毫無代價。

版權在記憶的藝術中毫無意義,對所有權的任何考慮,就像對禮節的任何考慮一樣,只是對想像力不必要的束縛。在心靈和精神意象的世界裡,一切都是自由的。沒有人擁有任何東西。無論源頭何在,如果它此刻存在你的腦海中,它現在就是你的。布魯諾"無恥地"直接從亨利•科尼利厄斯•阿格裡帕(Henry Cornelius Agrippa)等早期大師那裡抄襲了許多形象,但違反了16世紀的智慧財產權法並不是他被火苗吞噬的原因。

試圖在使用心理意象時保持原創性是得不償失的。記住:記憶是遊戲,而遊戲應毫不費力;你越想讓記憶工作,它的作用反而會越小。

十、結論

Conclusion

柏拉圖在他的《斐德羅篇》中講述了修思(Theuth)是如何來到埃及統治者薩姆斯(Thamus)面前,是兜售各種藝術和科學的故事。當講到寫作時,修思表現出相當大的熱情,吹捧這對記憶大有幫助,並向國王高度推薦。然而,說服薩姆斯不是那麼容易。經過一番思考,他說,這種藝術不是用來記憶(memory)的工具,而是用來提醒(reminding)人的——這是巨大的區別。他說,記憶本身會消逝,智慧也會隨之消逝。他說,人們會變得更加難以相處,因為他們會認為自己是明智的,而非真正明智。

事後看來,很難贊同薩姆斯的觀點。讀寫能力帶來了不可否認的、無數的好處,並以多種方式改善了我們的生活。我們不想失去它。但薩姆斯在一點上是正確的:所有書本上、電子以太中所編碼的知識都不會自行發揮作用。理性和智慧是知識使用者的屬性,而世界上所有的信息本身並不會使我們在使用它們時變得更好或更聰明。寫作不能,實際上也不能提升我們。這是一份贈予我們的禮物,而不是我們具有的天賦。

智慧和知識需要源自記憶的訓練。習得之物及其對生活的影響,需要被記住、被收集、並按某種體系組織起來,以供訪問,以便被紀念和理解。紀念和理解是記憶的父母,他們的命運經由其後輩統一為共同目標。

驚人的是,在它的起源神話中,記憶的藝術誕生於辨認死者以合理紀念的需要;在這個故事中,我們很容易看到古埃及神話中奧西裡斯(Osiris*冥王;植物、農業和豐饒之神)的影子。

奧西裡斯,地球的主人,被他的弟弟賽特(Set*力量、戰爭、沙漠、風暴和外國之神)謀殺了,賽特把他的屍體埋葬在一個棺材裡,順著尼羅河而下,在河岸擱淺後被一棵高大的紅柳包裹。然後,這棵樹被砍倒,用作當地國王房屋的支柱。奧西裡斯的王后伊西斯(Isis*生命、魔法、婚姻和生育女神),在阿努比斯(Anubis*奧西裡斯與奈芙蒂斯Nephthys——房屋和死者的守護神、也是生育之神——幽會時所生的狗頭神、死神)的幫助下,找到了這座房子,並成為國王孩子們的保姆。經過一番探索,伊希斯最終得到了裝有她丈夫遺體的盒子,並將其藏在了一個安全的地方。後來,賽特碰巧在箱子上,認出了他的哥哥,於是把屍體切成十四塊,撒在埃及各地。伊希斯乘一艘紙莎草船出發去尋找她心愛的丈夫的碎片,每發現一塊,她就建造一座墳墓。只有通過女王的愛和冥界的各種痛苦(在《亡靈書》 the Book of the Dead中有詳細描述),奧西裡斯才能被重組並復活。

在木乃伊化過程中精心保存屍體及其特徵的部分原因是,死者保持其可辨認的外形的重要性。因此,在陰間,物質身體或克哈特(*khat,指活著的肉體藉以在死後復活成肉的物質)將與自我的其他組成部分重聚(*古埃及人認為靈魂有九部分,從最物質性到最抽象,分布在身體不同部位):靈卡(*ka,形象或替身),魂巴(*ba,靈魂),凱布特(*khaibut,肉體的影子),庫(*khu,閃光的靈魂),賽赫姆(*sekhem,力量)和瑞恩(*ren,名字)。

把奧西裡斯看作是我們想要記住的東西,或者是我們想要賦予永恒生命的東西,是很有幫助的。"陰間永生"和記憶不一樣嗎?塞特,奧西裡斯狡詐的兄弟,代表著分割的力量;也會被視為記憶的敵人:遺忘。但分割也不全是壞事,考慮到如果這些部分被重獲、分別珍藏、並妥善埋葬,整體就可以被重新組合——字面上,re-membered,重新組合——有時這種重新組合是對原始版本的增強。死亡=重生。

上面所描述的人工記憶就是利用這種分裂的能力來組織和集中思維的。在中世紀的思想中,沒有記憶就沒有創造力:想像和回憶是同一枚硬幣的兩面。沒有把東西拆開再重組的能力,什麼也記不住,沒有記憶,我們就不能創造新的東西。我曾在其他地方說過,夢,創造力的源泉,實際上是記憶的藝術在我們睡覺時自動運作,以幫助鞏固長期記憶中的新經歷。但那是另一回事了。

2020.09.25

一叔於繆斯咖啡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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