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北京某影像公司將廣州某網絡科技公司告上法庭,稱後者在其官網上使用了一張圖片構成侵權。原告起訴期間提交了相關圖片的著作權登記證書。
近日,廣州網際網路法院對這宗侵害圖片作品信息網絡傳播權糾紛案作出一審判決,駁回了原告的全部訴訟請求。原因竟然是.一起看正文解讀。
該案的原告北京某影像公司訴稱,其是國內圖片銷售平臺的主要供應商,廣州某網絡科技公司在其主辦的網站中使用的一張圖片與影像公司持有的編號BVS-P0****14圖片相一致,
該圖片在版權局進行了版權登記。某影像公司並未許可某網絡科技公司使用其享有著作權的上述攝影作品,後者構成侵權,故請求法院判令某網絡科技公司賠償某影像公司侵權賠償金
7000元,並承擔為制止侵權而支付的律師費3000元,以及承擔本案訴訟費等。廣州某網絡科技公司不同意原告的訴訟請求,稱其沒有侵權故意,
涉案圖片無版權聲明,也無水印標註著作權人,在收到傳票之前並無任何可獲得涉案圖片著作權信息的途徑,其公司運營人員認為該圖片是所銷售產品的官方圖片,故在刊登產品時予以引用。另外,廣州某網絡科技公司認為,原告方請求的賠償額過高,有惡意敲詐之嫌。
該影像公司並沒有按照版權圖片慣例,在圖片上註明版權所有不得轉載使用等文字,也沒有版權方的企業標誌,且在過去五年以類似上述公開發布但未標明著作權的圖片發起了近萬場訴訟,有故意誘導他人使用,進而起訴要求賠償的嫌疑。此外,該影像公司網站顯示,其每張人物圖片約為14元,公開的裁判文書顯示,該影像公司曾自證授權他人使用的人物圖像的使用費為9元/張,因此,該影像公司通過訴訟索賠的金額明顯高於市場價值。綜上,廣州某網絡科技公司認為北京某影像公司要求賠償金額過高,且未給影像公司帶來實際損失,無須賠償。廣州網際網路法院對該案一審認為,涉案圖片應當認定為攝影作品,
本案焦點是某影像公司是否享有涉案圖片的著作權。法院的生效裁判認為,某影像公司僅提供了北京市版權局出具的《作品登記證書》以證明其為涉案圖片的著作權人。但我國著作權登記制度採取的是自願登記方式,作品登記機關在進行作品登記時,其並未對作品的權屬做實質性審查,對於作品屬性、創作時間等事項,僅採取備案制度,均系「自願登記」。因此,
《作品自願登記試行辦法》制定目的在於「有助於解決因著作權歸屬造成的著作權糾紛,並為解決著作權糾紛提供初步證據」,故著作權登記證書僅是登記事項屬實的初步證明,僅能起到公示和初步證據的作用,並非獲得著作權的法定依據。在某網絡科技公司不認可其證明力的情況下,某影像公司僅出具《作品登記證書》不能視為其已經完成了舉證證明責任。根據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關於舉證責任分配的相關規定,
現某影像公司並未提交涉案圖片的原件及具體信息、涉案圖片實際創作者的相關情況、拍攝的過程等相關證據予以佐證,且其無法提交相應的證據證明涉案圖片發表的具體時間和方式,其網站主頁上亦無法獲取涉案圖片的展示情況,故某影像公司提交的《作品登記證書》這一初步證據尚不足以證實其為涉案圖片的著作權人的主張,理應承擔舉證不能的不利後果。因此,法院認為對於某影像公司提出要求某網絡科技公司賠償侵權賠償金7000元及律師費3000元的訴請,理據不足,不予支持。綜上所述,
廣州網際網路法院於2019年6月25日一審判決駁回了某影像公司全部訴訟請求。另據了解,某影像公司不服一審判決,目前已提起上訴。對於該案,廣州網際網路法院的經辦法官認為,網際網路時代,圖片著作權保護相關問題日益凸顯,
既存在未經著作權人同意擅自使用圖片的侵權行為,也存在利用已公開版權的圖片營銷牟利的行為,更有圖片公司在圖片權屬不清、證據不全的情況即通過大規模訴訟進行「勒索」維權的亂象。在處理圖片類著作權侵權糾紛時,首先要解決的問題就是
原告是否真正享有圖片的著作權。本案明確了權利主張人的舉證責任,要求其必須提供較為完整、可信的初步權屬證據鏈條,否則承擔不利後果,旨在通過結合網絡圖片著作權特性,合理分配舉證責任,審慎認定圖片著作權權屬,有效遏制個別圖片公司利用司法手段拓展權利邊界、惡意維權的行為,進一步平衡著作權保護與圖片作品合理合法使用之間的關係,推動構建圖片合法維權與合理使用新秩序。法官認為,數碼攝影時代,與傳統攝影作品以原始的膠捲底片認定作品的原創性不同,複製、篡改非常容易,導致網絡圖片作品權屬人的確定相較於傳統攝影作品而言難度更大。因此,在網際網路語境下,司法實踐適度加重權利主張人的舉證責任,要求其提供更加完整的權屬證據鏈條,才能切實有效保護真正的著作權人。具體到著作權人的舉證責任分配上,法官認為,
著作權登記證書不能作為認定攝影作品著作權歸屬的唯一證據,權利主張人應當進一步明確圖片的實際拍攝者並提交RAW格式原圖或高精度原圖及圖片信息、拍攝花絮、作品發表的時間及方式以及同時期拍攝的同系列圖片等證據加以佐證,達到通過待證事實的高度蓋然性綜合判斷證明效力的目的。這樣的審查標準更能彰顯法院審慎認定著作權權屬的態度,防止非權利人藉助司法手段損害真正著作權人的合法利益或者加重圖片使用者的經濟賠償負擔,從而更有效地保護創作創新,推動圖片市場健康有序發展。
(本文來源:南方都市報)在智慧財產權日益引發重視的今天,在著作權越來越重要的今天,法院和法官們對於舉證提出的更高的要求,已經不僅限於著作權登記證書!還需要更詳細的著作權人信息,作品原件等佐證!如果這些對您來說太複雜,聯繫高沃智慧財產權幫您雙管齊下保護智慧財產權,做到事半功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