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自聯合國的一份報告展示了一個悽涼且不祥的圖景:由於人類活動,地球上的物種正以歷史上前所未有的速度滅絕。
聯合國環境署成立的政府間生物多樣性和生態系統服務平臺(IPBES)發布的一份報告中指出,目前全球物種滅絕的速度「至少比過去1000萬年的平均速度快數十至數百倍」。
報告發現,在地球上估計有800萬種動植物物種中,大約有100萬種動植物物種正面臨滅絕的威脅,其中許多物種將在幾十年內滅絕,比人類歷史上任何時候都要多。
自然原因:
1)地球環境的變遷改變了植物物種多樣性的分布格局,其中必然有一些植物不能適應新的環境而導致分布區縮小、種群衰退而趨向滅亡。
2)生物的進化具有一定的極限,當一個物種在地球上存在一定時間後,其自身的生物學特徵發生變化,與其他生物之間的競爭力和對環境的適應力便會下降,最終導致該物種的滅絕。
人為原因:
1)非持續性的人口增長和自然資源高速率消耗,導致自然資源的匱乏和對森林的大肆砍伐,植物生境條件喪失。
2)現代農業及其農業貿易的發展改變了傳統的土地利用格局,單優種群的農作物生產降低了地區的景觀異質性;化肥、農藥的使用對地區的生物多樣性直接產生毒素,迅速降低生物多樣性。
3)現有的經濟系統和政策無法評價和體現環境及其資源的實際價值,導致許多重要的環境資源未能進入市場流通體系而被低估,由此產生了踐踏森林資源的動力。
4)對生物資源利用和保護所產生的效益的佔有、管理和分配之間不平衡。
5)有關生物多樣性科學知識的普及和應用不足。
6)現有法律和制度系統不完善,不利於生物多樣性的可持續利用。
人在創造自己文明的同時,也破壞了動植物的生存環境,對野生動植物的捕殺或採集, 也加快了生物物種滅絕的速度。
哪些植物需要保護?
對於保護什麼樣的植物,各國科學家基本上都考慮以下兩個主要標準:
1、植物的瀕危程度;
2、植物所具有的科研或經濟價值,具體方法是確定植物的瀕危等級或保護級別。
1994年,世界自然保護聯盟(IUCN)下屬的物種生存委員會(SSC)將全球物種劃分為以下幾個等級。
IUCN物種瀕危等級——國際條約標準
1)滅絕,是指已經不存在的種類。
2)野生滅絕,是指在野生狀態下已不存在現有栽培或飼養的分類單元。
3)極危,有些分類單元在野生狀態下面臨即將絕滅的機率非常高,有很快就滅絕的可能性。
4)瀕危,指有些分類單元雖未達到極危,但是其野生種群在不久的將來面臨很大絕滅可能性。
5)易危,指當一個分類單元未達到極危或瀕危標準,但在未來一段時間,其野生種群絕滅的機率較高。
6)低危,指不適合上述瀕危標準,列為低危的分類單元,可以再分三個亞等級,即依賴保護,接近受危和需要予關注。
7)數據缺乏,指尚未有足夠的資料和數據對其受危險程度進行評估的分類單元。
8)未評估,指那些還未正式分析、研究和評估的分類單元。
如何保護珍稀瀕危植物?
就地保護
植物就地保護是以建立自然保護區(或保護點)的方式,將有價值的自然生態系統和野生生物及其生境保護起來,以維持生態系統內物質能量流動與生態過程以及生物的繁衍與進化。據世界自然保護監測中心統計。全世界已在225個國家建立各類自然保護區30361個,面積達13245萬公頃,佔全球陸地面積的8.84%。截止2010年底,林業系統管理的自然保護區已達2035處,總面積1.24億公頃,佔全國國土面積的12.89%,其中,國家級自然保護區247處,面積7597.42萬公頃,保護了一大批具有國際和國內重要意義的典型、代表性生態系統及若干珍稀瀕危動植物物種。
遷地保護
植物遷地保護是指把植物的個體、器官、組織等部分移到它們的自然生境之外進行保護,它己經成為全球生物多樣性保護行動計劃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為了避免珍稀瀕危植物在現有脆弱的生態系統中受到滅頂之災,將它們遷移到一個更加安全、更加有利於其生長繁育的場所進行栽培、繁育和開展相關研究,是人類搶救珍稀瀕危植物的重要措施之一。
植物園和樹木園,以收集、保存多樣性的植物為基本特徵。目前,全世界約有3000餘個植物園和樹木園都承擔著保護植物種質資源的任務,收集保存了近8萬種植物,約佔世界植物總數的25%,其中珍稀瀕危植物近1.5萬種。我國己建有200多個植物園,收集、栽培了2.3萬餘種的中國區系植物,佔全國種類的65%,其中屬於中國野生分布的1.3萬種。《中國物種紅色名錄》已對4408個植物物種瀕危情況進行了評估,目前已有1000餘種珍稀瀕危植物在植物園中得到遷地保育。國家第一批公布的389種稀有、瀕危植物中己有332種,分別在全國45個植物園中進行了遷地保護,佔總數的85.3%。
社會要發展,必然會攫取大自然的資源,搶佔動植物的生存空間。要改變這一現狀,就必須遵從「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口號去對待大自然。
文章轉自:「植物網」公眾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