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網友@認真的趙先森發「教科書式的耍賴」視頻,實名聲討肇事司機拖賴賠償的經歷,並曝光兩年內與肇事方交涉未果的錄音與畫面。
23日,被告黃淑芬終於致電趙勇:「我籌錢。」
22日晚,微博用戶@認真的趙先森 發布的維權視頻引起了網友們的熱議。視頻點擊量超過3000萬,超過25萬的網友轉發聲援。
他到底經歷了什麼呢?
就在一個星期之前,@認真的趙先森 發布了一條長微博。微博中敘述了自己的家庭在父親遭遇車禍成為植物人的三年以來所經歷的巨變。
據報導,2015年,趙某的父親騎自行車時,被司機黃某撞成特重型顱腦損傷,一級傷殘,至今仍是「植物人」。
兩年多下來,他把這段經歷寫成長文後更名為《這773天 我被迫改變的人生軌跡》
在文中,他提到,自己的父親自從被撞之後家裡已經為他治病掏空積蓄,可是肇事司機卻遲遲不肯露面,也不願意承擔治療費用,即使是在法院判決書已經下來的情況下,仍然不願支付治療費用。
本以為 我這輩子運氣不會太差
會跟大多數人一樣
前半生別太偷懶 後半生就不會太難過
但 我錯了
這三年來,他為了給父親治病放棄了大好的未來,母親也因此患上抑鬱症,每天以淚洗面。他們甚至為了治病賣掉了房子。
2015-2016-2017-現在
在這樣的情況下,肇事司機一邊聲稱自己沒錢,百般推脫責任,一邊又買房買車,四處旅遊。肇事司機的女兒甚至還在私底下放言說:「咱一分錢也別掏,耗死他。」
幾年以來,趙先生賣畫籌款,借遍了身邊所有人,才能勉強保住父親微弱的生命。
兩年來,肇事司機僅僅象徵性派了個代表給趙先生送過幾千塊錢,而這個數目對於趙父的病情嚴重程度來說只是杯水車薪。在醫院,趙先生的父親一天的花費就需要數千元。
無奈之下,趙先生選擇用微博發聲,請求大家的幫助。
在發布消息之後,趙先生又在微博陸續公開了交警責任判定書、法院判決書以及其他基礎證據。
同時,他表示自己不會接受網友的捐款,收到的款項會陸續退回。
在長微博發布的幾天後,趙先生說自己受到了對方的威脅,並發布了錄音,目前已經報警。
有網友向趙先生建議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但趙先生表示他已經申請了,但是對方連執行員的電話都不接。
從趙先生最新發布的視頻來看,對方推諉責任已經不是一次兩次的事情了。
視頻
老賴不罕見,但老賴「賴」到這地步,實在是令人跌破眼鏡。
網友@認真的趙先森(真名趙某)發的這一段「教科書式的耍賴」視頻,真是活脫脫的一本「耍賴教科書」。
可毀了這個家庭的黃某,在兩年時間裡僅象徵性地送了點錢,她一邊百般抵賴,自稱沒錢,一邊買了房添了車,四處旅遊,其女兒一個包就上萬。
2017年6月8日,唐山市豐潤區法院判處黃某賠償約93.6萬餘元,限判決生效後十日內給付,但黃某就是不賠。
非但如此,她對於法院判決還稱「我就是人品有問題」,「乾脆讓法院判我幾年得了,這錢我也不用還了」,其女兒甚至放言「咱一分錢也別掏,耗死他。」
無奈之下,趙某選擇了網上曝光。
引發公憤後,23日,黃某終於致電他稱「我籌錢」,但得「見面商量」;25日,唐山中院對黃某處以司法拘留15天,並凍結個人資產。
在網上,有人說,「老賴黃某讓我們見識了人性的醜陋面」。這說得可能有些過,自私冷漠如斯,也算是極端個案。
但即便是個案,其折射出來的問題也不可不直視:得看到,老賴黃某的很多行為,確實刷新了我們對「無底線」的認知。以往交通事故中「三不一沒有」(肇事者對受害人不探望、不墊付、不調解、號稱沒有錢)的現象,不是沒有過。可肇事者黃某的做法,完全超出了該範疇,不但不承擔醫藥費、不道歉,還威脅索賠的受害者家屬,理直氣壯地拒絕法院判決——哪怕她已將一個家庭逼入絕境。
如今,在此事已引發輿論譁然後,當地司法部門對黃某凍結資產、做出「頂格」的15天司法拘留處罰。這算是黃某咎由自取,但對照其「教科書式的耍賴」行為,這仍不夠。
首先,對其抵賴耍賴行為,以「情節嚴重」先行司法拘留後,應在幾日內將案件線索及相關證據材料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司法機關應查明,黃某之前的「離婚」及在女兒名下買房買車,有沒有故意轉移資產、逃避執行?若有,那就該按「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等依法追究刑責。
其次,在水陸空限制老賴出行、禁止高消費、禁止辦理信用貸款、老賴的子女不允許上重點私立學校、限制老賴炒股等舉措外,有的地方還探索出了新的懲罰方式,以壓縮老賴生存空間。比如,查封凍結支付寶帳戶等,依照《民事訴訟法》劃扣其養老金,拍賣其唯一住房及其他固定資產,通過微信朋友圈和社區張貼欄曝光老賴等。
對黃某們,也要該拍賣拍賣,除了讓其履行生效判決,還應讓其按照拖延時日賠償誤工費、精神損失賠償等,不能讓其拖了白拖,讓受害者家庭在車禍受害之外承受巨大的後續損失。
這起個案,也應觸發很多思考:如果沒有趙某死磕式曝光,如果在網上沒激起這麼大的反響,肇事司機黃某還能被司法拘留嗎?社會和有關部門對這類「我是無賴我怕誰」的老賴,還有什麼轍嗎?
近些年來,很多地方法院針對老賴,也嘗試了各種法子,比如定製老賴彩鈴,向老賴身邊人推送微信朋友圈「廣告」等。
可如果遇上黃某這種認準了「我就是人品有問題」的,又能怎麼辦?
說到底,還是得增強司法執法對老賴的「硬約束」和震懾:比如,利用大數據強化對隱匿財產的識別查究能力;比如,根據部分特殊情況對限制、強制性舉措的激活適時前移,特別是針對程序較冗長的交通肇事案,不能等總給肇事人轉移財產留下充足時間,而應縮短從案發到審理的時間窗口,必要時及時通過公安、法院、海關等渠道快立案、快偵查並儘快啟動限制措施。像該案中,黃某在兩年裡買房買車最後說沒錢賠償的情況本不該發生,在拒絕賠付醫藥費時,其房車等大塊頭消費就應被限制。
鑑於該案中黃某的老賴行為之惡劣,期待有關方面將其作為典型案例依法嚴懲,在法律零容忍中彰顯其警示價值。本質上,對老賴嚴懲,是對法治正義負責;對黃某這類「教科書式老賴」手軟,就是對社會公平失責。所以,對於那些企圖破罐子破摔的老賴,該動真格就千萬別手軟,該嚴懲就絕不能輕縱。
來源:光明網評論員文章、江蘇省廣播電視總臺、人民網(ID:people_rmw)
本期編輯:田豐、趙雅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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