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4%到15.4%,民間借貸兩分利的時代過去了!

2020-12-21 春華秋實之良法躬行

最高法發布修改民間借貸司法解釋的重磅新聞

2020年8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布會,說明最高法已於8月18日通過了《關於修改<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的決定》,並正式發布新修訂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按照新的規定,以中國人民銀行授權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每月20日發布的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的4倍為標準確定民間借貸利率的司法保護上限,取代了原規定中以24%和36%為基準的兩線三區」的規定。

以2020年8月20日發布的一年期LPR即3.85%的4倍計算,目前民間借貸利率的司法保護上限為15.4%,相較於過去的24%和36%巨幅下降,說腰斬也不為過。

以往的民間借貸利率司法保護上限

1991年8月13日頒布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規定,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於銀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具體掌握,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數)。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護。

這就是四倍利率的制度淵源,此後民間借貸利率一直適用該規則,直到2015年9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開始實施,才被「兩線三區」規則所取代。

最高法院在制定新的司法解釋時,研究過從古到今利率的變化,特別是1990年以來10多年央行利率頒布的整個利率的線索,發現央行頒布的貸款基準利率變化比較大,最低是百分之二點幾,最高的是百分之十二點幾,中間較多的是5%-8%,最後選了就選了中間數6%,又參照傳統四倍的含義,四六二十四,24%的利率就是這樣來的。

山雨欲來風滿樓,最高法透露修法意向

2020年7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聯合發布了《關於為新時代加快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提供司法服務和保障的意見》(法發〔2020〕25號),其中第13條規定:

促進金融和民間資本為實體經濟服務。依法支持能夠降低交易成本、實現普惠金融、合法合規的交易模式,為解決中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提供司法保障。統籌兼顧利率市場化改革與維護正常金融秩序的關係,對於借貸合同中一方主張的利息、複利、罰息、違約金和其他費用總和超出司法保護上限的,不予支持。對於當事人以預扣利息、租金、保證金或加收中介費、服務費等方式變相提高實體經濟融資成本、規避民間借貸利率司法保護上限的行為,按照實際形成的借款關係確定各方權利義務。規範、遏制國有企業貸款通道業務,引導其回歸實體經濟。抓緊修改完善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司法解釋,大幅度降低民間借貸利率的司法保護上限,堅決否定高利轉貸行為、違法放貸行為的效力,維護金融市場秩序,服務實體經濟發展。

此後不斷有內幕消息釋放,時間窗口大都指向2020年年底,屆時最高法將通過新的司法解釋,調整民間借貸利率。但是,這次最高法的效率出乎人們的意料,僅用了不到一個月就完成了修法工作。

咱們老百姓怎麼適用新規則?

修訂版的民間借貸司法解釋落地施行後,帶來的是全新的法律規則,對人民群眾的生活將產生重大影響,因此,小編對新規則進行以下梳理和解讀,供各位參考:

一、司法保護的民間借貸利率上限與一年期LPR錨定,由於LPR利率是浮動的,所以司法保護的上限利率也是浮動的,15.4%只是當前的上限利率。

二、以民間借貸合同成立時的一年期LPR的4倍確定利率保護上限,也就是說無論此後LPR是漲是跌,該借款合同的利率保護上限是既定的。

三、民間借貸合同雙方當事人約定的借款利率不得高於司法保護利率上限,當事人主張的逾期利息、違約金、其他費用之和也不得高於司法保護利率上限,總之,借款合同到期後支付的利息、違約金、其他費用之和,不能超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LPR的4倍。

相關焦點

  • 民間借貸中常說的「兩分利」算不算高利貸?如何計算的?進來看看
    今天我們來聊一聊民間借貸中的兩分利這個模糊的說法來重點給你們細緻的講解一下,那麼我們如何取得利息這個角度,最終才能判定是不是高息呢?一般來說兩分利,是指月息2%,那麼這麼計算年息24%,正好是法院規定的20%紅線上。
  • 民間借貸中,「3分利」合法嗎?「高利貸」的標準已經明確了!
    現實生活中,人們「借錢」一般都是通過銀行,但其實在民間,也有不少貸款業務。相比銀行貸款,民間的借貸方式比較靈活,資金、時間都可以自由設定。但值得注意的一點是,民間借貸的利息一般比較高,最常見的民間借貸,就是朋友之間借錢,以打欠條的方式,這是民間借貸的一種。
  • 民間借貸兩分利算不算高利貸?
    兩分利這種是民間借貸通俗的說法,按照書面來表達就是2%的意思,至於2%的利率算不算高利貸,要看你是日利率還是月利率。我們先來明確一下什麼叫做高利貸。根據最高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六條規定: 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借款人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 民間借貸中,總有人用「3分利」借你錢,這算是高利貸嗎?為什麼
    有過借錢經歷的人都知道,民間借貸的說法和銀行也是不一樣的。不少人笑稱這個是民間借貸的「黑話」,但其實只是換了一種說法而已。民間借貸經常的說法就是幾分利,而幾分利的意思其實就是利息多少。只不過銀行用利率表示,民間借貸用幾分利表示而已。
  • 重磅突發:15.4%!最高法確定民間借貸利率上限
    最高人民法院在認真聽取社會各界意見並徵求金融監管部門意見建議的基礎上,經院審判委員會討論後決定:以中國人民銀行授權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每月20日發布的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的4倍為標準確定民間借貸利率的司法保護上限,取代原《規定》中「以24%和36%為基準的兩線三區」的規定,大幅度降低民間借貸利率的司法保護上限
  • 民間借貸利率紅線往事(1964-2020)
    超過上述標準的,應界定為高利借貸行為。」這一年的銀行貸款不同期限利率在5.1%-5.76%之間,對應的保護上限不足24%。一直到2011年溫州民間借貸危機前,這段時間像是民間借貸轉型前的過渡期。人民銀行溫州市中心支行一組調研數據顯示,從2002年到2011年十年間,溫州民間借貸規模增長了2.4倍以上。這年上半年,溫州社會融資中介的放貸利率40%左右,遠遠超過當時銀行貸款利率的4倍。
  • 民間借貸利息兩分算高嗎,受法律保護嗎?
    文/UC資訊 財經民間借貸的利息由雙方約定,但超過同期銀行貸款利率四倍的,不受法律保護,也就是說如果借錢的人不還錢,債權人起訴到法院,法院判決的話,只會按照同期銀行貸款利率的四倍判決利息,超出的部分不判。
  • 最高法:民間借貸司法保護上限修改為4倍LPR
    新京報快訊(記者 王俊)長期以來,關於利率的司法保護上限一直是社會各界討論民間借貸問題時爭論的焦點。今天(8月20日)最高法發布《關於修改<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的決定》,大幅降低民間借貸利率司法保護上限,將其調整為15.4%。
  • 15.4%並非確定數!最高法2020版民間借貸規定(條文+解說)
    最高人民法院在認真聽取社會各界意見並徵求金融監管部門意見建議的基礎上,經院審判委員會討論後決定:以中國人民銀行授權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每月20日發布的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的4倍為標準確定民間借貸利率的司法保護上限,取代原《規定》中「以24%和36%為基準的兩線三區」的規定,大幅度降低民間借貸利率的司法保護上限,促進民間借貸利率逐步與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實際水平相適應。
  • 15.4%!超出視為高利貸!最高法調整民間借貸利率司法保護上限!
    最高人民法院在認真聽取社會各界意見並徵求金融監管部門意見建議的基礎上,經院審判委員會討論後決定:以中國人民銀行授權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每月20日發布的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的4倍為標準確定民間借貸利率的司法保護上限,取代原《規定》中「以24%和36%為基準的兩線三區」的規定,大幅度降低民間借貸利率的司法保護上限,促進民間借貸利率逐步與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實際水平相適應。
  • 找人借錢按2分利計息,算是高利貸嗎?
    在民間借貸中,借款人與貸款人使用的利率約定不是我們在銀行常見的年化百分多少(比如6%)或者日息萬分之幾(比如日萬分之五,即1萬元每天5元利息);民間借貸對於貸款利率的約定都是分或者釐,這是我國一直流傳下來的古老的傳統,那麼分釐代表的又是多少呢?
  • 15.4%!民間借貸利率司法保護上限改為4倍LPR!(附新修訂的司法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在認真聽取社會各界意見並徵求金融監管部門意見建議的基礎上,經院審判委員會討論後決定:以中國人民銀行授權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每月20日發布的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的4倍為標準確定民間借貸利率的司法保護上限,取代原《規定》中「以24%和36%為基準的兩線三區」的規定,大幅度降低民間借貸利率的司法保護上限,促進民間借貸利率逐步與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實際水平相適應。
  • 民間借貸3分利息到底算不算高利貸?一篇文章徹底搞明白
    本期話題:民間借貸3分利息到底算不算高利貸?一篇文章徹底搞明白關於民間借貸是否屬於高利貸,關鍵就是利息的計算,我們可能平常都聽過1分利息、3分利息的說法,這裡面的1分就是月利率1%的意思。那麼民間借貸3分利息到底算不算高利貸呢?
  • 最高法明確:民間借貸利率的司法保護上限為15.4%,超出視為...
    最高人民法院在認真聽取社會各界意見並徵求金融監管部門意見建議的基礎上,經院審判委員會討論後決定:以中國人民銀行授權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每月20日發布的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的4倍為標準確定民間借貸利率的司法保護上限,取代原《規定》中「以24%和36%為基準的兩線三區」的規定,大幅度降低民間借貸利率的司法保護上限,促進民間借貸利率逐步與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實際水平相適應。
  • 法律保護合法放貸者 也保護誠實債務人——專家解讀最高法民間借貸...
    8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新修訂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規定》不僅大幅降低了民間借貸利率的司法保護上限,將其定為4倍LPR15.4%,還增加了對「職業放貸人」的規定,嚴格限制轉貸行為。《規定》將對相關行業和市場產生什麼影響?融資成本問題能否得到解決?
  • 民間借貸利率正式下調後 樂信、360數科等股價明顯反彈
    華夏時報(chinatimes.net.cn)記者冉學東 見習記者 馬雪飛 北京報導8月20日,最高法關於《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下稱「規定」)打破了運營已久的「兩線三區」民間借貸保護利率司法保護上線。
  • 長沙民間借貸規模或過千億元峰
    最低月息不到1分,但借款人的資金安全如何保證是大問題律師提醒「三注意」    股市賺不到錢,存款收益太低,不少百姓將閒錢投向了民間借貸市場尋求保值增值,各類網絡平臺的P2P(個人到個人)借貸中介由此風生水起。
  • 民間借貸司法解釋爭議猶存 金融機構呼籲明確是否適用
    2020年8月20日,最高法發布了《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靴子正式落地,明確按照央行每月20日發布一年期貸款利率LPR的4倍作為標準民間借貸利率的司法保護上限,取代原規定中24%和36%為基準的「兩線三區」的規定,大幅度降低了民間借貸利率的司法保護上限。
  • 最高法:超過15.4%!律師有說法 - 瀟湘晨報
    以中國人民銀行授權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每月 20 日發布的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的 4 倍為標準確定民間借貸利率的司法保護上限,取代原《規定》中「以 24%和 36%為基準的兩線三區」的規定。
  • ...理財借貸、私募借款案件的審判實踐(附10大民間借貸典型案例)
    新型的類型化案件主要有:通過P2P平臺撮合的借款合同,因投資理財而發生的借款,以私募之名而設計的嵌套型的借款合同,借貸公司發放的借款等。從個人之間的借貸到有組織的借貸,從公民之間的借款到公司之間的拆借,從家庭生活所需到企業發展所要,民間借貸糾紛涵蓋生產生活的方方面面。2、訴訟請求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