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央社,原標題:穩鵬號8死喋血案 菲律賓船員一審判無期徒刑
臺灣屏東東港籍漁船「穩鵬號」去年2月發生海上喋血案,1名菲律賓籍船員持漁刀追砍多名外籍船員,造成8人死亡,2人重傷,屏東地方法院今天判決,逞兇的菲籍漁工被判無期徒刑,可上訴。
屏東地方法院今天就此殺人案進行一審判決,採用檢方調查的結果,依殺人罪、殺人未遂以及遺棄屍體罪等,將35歲的菲律賓船員傅倫達(Aurelio Arafiles Fronda)判處無期徒刑,剝奪公權終身,並於刑期執行完畢或赦免後,驅逐出境。
菲律賓船員傅倫達
這起8死、2重傷的海上喋血案,檢方在去年7月偵查終結時,起訴書中指出,兇嫌不僅追殺船員還割斷網具不讓落海船員有獲救機會,惡性重大,依殺人罪、殺人未遂以及遺棄屍體罪等,將涉案兇嫌提起公訴,檢察官認為,被告手段兇殘,建請法官從重量刑。
根據起訴書,「穩鵬號」陳姓船長去年2月20日搭載10名菲律賓船員、11名印尼籍船員連同臺籍高姓輪機長及楊姓觀察員共24人,在印度洋模裡西斯海域作業時,約在凌晨2時左右,兇嫌與其他菲籍漁工發生口角。
兇嫌情緒失控持刀砍死2名菲籍漁工,並將其中1人棄屍大海,另有8名漁工跳海求生,2人獲救,6人失蹤(認定死亡),當時船上3名臺籍船員包括陳姓船長、高姓輪機長與楊姓觀察員與3名外籍漁工躲在船艙內。
陳姓船長等人在船艙內一直想辦法逃生,後來6人商量出去和他拼了,結果出來後發現友船「上豐3號」在附近,6人商量後決定跳海逃生,趁菲籍兇嫌不注意時,一起跳海獲救。
「上豐3號」營救落水船員
海巡署接獲漁業電臺通報後,出動「巡護八號」巡護船前往救援,海巡人員登船逮捕兇嫌,去年3月18日押解回高雄港。
據了解,傅倫達因罹患精神分裂症,因此,常有被害妄想的情形。根據判決指出,傅倫達認為其他船員嫉妒他工作能力好,薪水又高,所以一向對他不友好。
漁船上工作強度非常大,心理脆弱的船員容易承受不住,有的崩潰,有的展現出人性中兇殘的一面,開始殺人。我國曾發生過著名的「魯榮漁2682號」遠洋漁船兇殺案,33名船員出海,僅11人歸來,這11人把另外22名船員全部殺害。對此案感興趣的請觀看下方2個視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