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不少家住臨沂銀河灣3號院的居民向沂蒙晚報反映,未經他們業主允許,一夜之間開發商把他們的房門全部改成了內開門,這讓部分業主相當不滿,希望有關部門幫忙協調解決。
未經業主允許,開發商把房門改成了內開門。
27日上午,沂蒙晚報記者來到工業大道與解放路交會處附近的銀河灣3號院小區,在何女士的帶領下,記者注意到,何女士的樓層是一梯四戶,其中中間兩戶的房門是內開門,而兩邊的房門是外開門,而且中戶與邊戶的門緊挨在一起。
何女士告訴沂蒙晚報記者,他們是6月初籤訂的交房協議,當時他們的房門都是外開門,結果未經過他們業主允許,26日一夜之間,開發商私自將他們所有中戶的房門全部改成了內開門,這讓他們這部分業主相當不滿意。
「房門大部分都是外開門,誰家大門是內開門呢?當時開發商找我們協商改內開門,我們業主都沒同意,而且開發商也表示不再更改了,結果開發商出爾反爾,這種行為太可恥了!」業主何女士氣憤地說。業主劉先生表示,他們之所以不願意改內開門,主要就是內開門不僅佔用房屋空間,而且存在不安全因素。「向裡開門,門後附近不能放東西,我們這幾家中戶只有70平方米左右,這內開門就佔了一塊空間,而且門向裡開不安全,一旦遇到壞人,一下子就衝進來了,擋都擋不住。」劉先生擔憂道。
另外,開發商單單把他們中戶的房門改成內開門也讓業主覺得受歧視,「兩個門口太近本身就是他們房屋設計上的缺陷,開門的時候都礙事,但是我們也忍了,主要考慮大家開門也不是很頻繁,也不會影響多大,但是開發商還是強行改了,那為何不改邊戶的房門,偏偏都改我們中戶的房門呢?」劉先生質疑道。
這到底是怎麼一回事呢?沂蒙晚報記者隨後聯繫了小區開發商,工作人表示,目前,只有一棟樓52戶存在這個情況,改內開門主要是考慮安全因素,「當時建完後,我們就發現由於兩個門太近,開門容易碰撞,所以6月份我們又找設計院看了一下情況,設計院提出了改成內開門的改造方案。」該工作人員稱,由於按規定的正式交房是7月份底,所以他們還有權對房門進行改造。
該工作人員表示,在改為內開門時,他們也多次與業主協商,而且每戶賠償3000元錢。「大部分業主都同意了,並領取了補償金,但是還有12戶沒有同意,主要就是因為有人挑頭鬧事。」該工作人員介紹道。
目前,他們已經全部統一改造了房門,如果業主同意,可以籤字領取3000元的賠償費,如果業主不同意,可以選擇退房,「按理說改變房門開門方向達不到退房的條件,但是有些業主不滿意,要求退房,我們也同意給辦理退房手續。當然我們也會繼續做工作,希望這部分業主能理解這件事情。」該工作人員解釋道。
記者 董立軍
[責任編輯:劉國棟、李春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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