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色異物(消費者供圖)
深圳新聞網2019年8月30日訊(見圳客戶端·深圳新聞網記者 林玟珊)近日,有市民實名向本網精品欄目——「星期三查餐廳」爆料,稱自己在香港知名餐廳利寶閣(深圳店)消費過程中吃到一全身帶利刺的黑色異物,想帶走異物送檢還被餐廳多次阻攔。記者就此事採訪深圳市市場監管局福田局,相關執法人員表示已受理該案件,目前在調查階段。記者也將密切關注相關處理結果。
黑色異物(消費者供圖)
消費者:黑色異物全身帶利刺 尖端有鉗子
餐廳:積極配合相關部門處理該事件
據深圳市民李女士爆料,8月25日傍晚,她和家人在利寶閣(深圳市嘉裡建設廣場店)吃飯,用餐期間在一份名為「蚌仔酸辣湯浸」的海鮮湯裡喝出一黑色球狀物,該異物有指甲大小,全身帶利刺,尖端有鉗子。"因餐廳工作人員分辨不出這為何物,我們擔心該不明物體會對身體帶來危害,因此希望餐廳出具'該不明生物來自利寶閣'的承諾書並將異物帶走,待送檢出來結果雙方再通過合法流程處理;但餐廳工作人員非但不願出具證明,還多次阻攔我們帶走異物,最終因協商時間近4小時,我家老人身體不適,才得以將異物帶走離開現場。」李女士說道。
針對此事件,記者第一時間聯繫了利寶閣劉姓經理,她表示,發生這此事後,餐廳與消費者協商,希望通過費用賠償的方式處理此事,但消費者執意要帶走異物品送檢,雙方一時無法達成共識。"我們已進行了自查自檢,目前也在積極配合相關部門處理該事件,希望結果能讓消費者滿意。」劉姓經理表示。
在餐廳吃到異物如何維權?深圳新聞網就此採訪了廣東丹柱律師事務所張偉律師。
張偉律師:可申請有異物單品的十倍價格賠償
那消費者在餐廳消費過程吃到不明生物或異物,如何維權?
廣東丹柱律師事務所律師張偉表示,消費者如果在餐廳進餐時吃到異物,根據《食品法》的規定,可以要求餐廳就購買的該菜品賠償十倍菜品價款或者造成損失的三倍金額。通過檢索案例發現,進入民事程序以後,若主張損失三倍賠償,原告需證明損失的存在和金額,舉證難度大;而選擇主張價款十倍賠償只需證明其支付的價格及食品標籤本身存在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瑕疵,舉證難度小,所以就餐後建議保留好點菜單及發票,就餐後身體出現不適時,可以更好的維護自己的權力。
如果就餐以後,身體明顯感覺不適,應及時就醫,就醫後可向餐廳主張補償性損失和懲罰性損失,補償性的損失包括: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誤工費;造成殘疾的,應包括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和殘疾賠償金;若造成死亡的,還應包括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懲罰性損失則可以主張所受損失三倍以下的損失。就醫後,需妥善保管好治療相關的醫療記錄及票據。
本案中,因消費者尚未出現即時性的不適反應,因而損失無法主張。若該不明物體送到相關檢疫部門檢疫後發現確實存在傳染性或其他對人體不利的結果,那麼可以保留此次檢疫結果,對人體進行檢測,若檢測確實對人體健康造成了損失,可以要求餐廳經營者賠償損失。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一百四十八條之規定: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經營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經營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或者損失三倍的賠償金;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一千元的,為一千元。
廣東丹柱律師事務所專職律師張偉
曾為深圳數十家銀行提供專業的法律服務,代理銀行案件數千起,在金融貸款及民間借貸領域積累了豐富的實踐經驗。張偉律師也為多家公司提供法律顧問服務。擅長處理:合同糾紛、債權債務、婚姻家庭、刑事類案件。自執業之初一直秉承「受人之託,忠人之事」的理念,以細緻認真專業的工作態度為當事人提供優質的法律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