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開發區金石灘一小區物業保安劉某因為裝修工張某提前進入小區,和張某打了起來。劉某出手挺重,造成張某三根肋骨骨折、掌骨骨折。2020年12月,劉某因故意傷害罪被判緩刑。
1994年出生的劉某是黑龍江人,在大連開發區金石灘一小區當保安。
2020年5月26日8時30分許,裝修工人張某提前進入保億麗景山小區,劉某與其發生爭執,進而互相毆打。劉某用拳毆打張某的後頸部和胸部,隨後用腳踹張某的胸部和腹部致其倒地後右手觸地,造成張某受傷。
經鑑定:張某左側第7、8肋骨骨折,左側第6肋骨不完全骨折,右手第五掌骨遠端完全性骨折的損傷程度構成輕傷二級。
案發後劉某被傳喚到案。其對張某進行賠償,並取得張某的諒解。大連開發區法院審理此案認為,劉某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一人輕傷二處,其行為侵犯了他人的身體健康權利,已構成故意傷害罪。劉某系初犯,根據其犯罪情節及悔罪表現,對其適用緩刑,無再犯罪危險,且對所居住的社區無重大不良影響,可以適用緩刑。
近日法院判處其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