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買蘋果汁禮盒送人,四瓶中有一瓶過期,超市:這個得問廠家
到超市裡購物,特別是買食品類商品,不少人會看一下商品的生產日期,避免買到過期或者臨期商品。然而,買禮盒的時候,基本於購物文明,消費者一般只查看外包裝上的生產日期,不會打開禮盒看裡面的每一樣單品。最近,王先生與朋友在杭州某超市買了飲料禮盒去看外婆,沒想到,禮盒到了外婆家打開來一看,四瓶果汁裡有一瓶已經過期5、6天了,這讓他不能接受。
9月19日,王先生和朋友一起在該超市附近吃晚飯,想著吃了飯後買什麼去王先生的外婆那裡,因為飯後有些口渴,於是他們到超市逛了一下,買了兩瓶礦泉水和兩盒果汁禮盒。從王先生提供的購物小票上可以看到,當時王先生購買的是一款露樂牌果汁禮盒,價格是60.50元。王先生說,他的朋友也買了一盒,另外付了錢。因為是開車去外婆家的,在路上,他們不方便查看禮盒內部商品,到了外婆家才把禮盒打開。
禮盒打開後,王先生有些不相信自己的眼睛,禮盒裡的四瓶果汁,有一瓶竟然是2019年9月14日到期的,也就是說,他們買的時候已經過期5、6天了。不僅王先生買的禮盒是這樣,就連朋友買的那一盒也是同樣的情況。當記者想看一下禮盒時,王先生表示,因為剛才趕來的路上,朋友交通違法了,他是打的趕過來的,禮盒落在車上沒有拿過來。沒有實物,如何證明?
王先生說,這個禮盒貨架上應該還有,隨後,記者與王先生一起來到貨架,果然看到還有兩盒同樣的禮盒陳列在上面。王先生把這兩盒禮盒打開來查看,發現其中一個禮盒裡面的四瓶果汁,有一盒是2019年9月14日到期的,其餘三盒是12月份到期,另一個禮盒則沒有問題。記者從商品的外包裝上可以看到,這是一款進口飲料,包裝品名為露樂牌蘋果汁,原產國:賽普勒斯。
現在已經證實這款飲料禮盒裡有過期飲料存在,王先生提出,要求超市方按國家相關規定賠償一千塊。目前,他已經到監管部門投訴,不過要一周內才有回覆。記者與王先生一起來開服務臺,超市值班領導鄭經理查看了禮盒後,王先生的朋友也剛好帶著之前購買的一件禮盒過來,與超市貨架檢查出來的一樣,期有一瓶是9月14日到期的。現在事實擺在面前,超市方面又是如何處理?
鄭經理稱,這個他們得問廠家,因為顧客是在他們超市購買的,他馬上叫部門負責人出來,他會跟廠家聯繫。不一會兒,部門負責人林主管來到服務臺,確認這是王先生他們所購的禮盒後,林主管表示,會幫王先生處理掉這事。這樣的禮盒超市裡還有多少?林主管告訴記者,現在倉庫已經沒貨了,至於為什麼會出現這樣的問題,需要聯繫廠家後才能答覆。超市方面確認該款商品存在問題後,他們表示,會立刻將該款商品下架。
小編覺得,這次超市方面也是受害者,其實不管是超市方還是消費者,在查看禮盒的時候,一般情況下都不會打開看,查看裡面的單品,特別是一些封閉包裝的禮盒,打開了之後會有拆過的痕跡,送禮就不好了。對於此次王先生購買的禮盒裡飲料過期一事,超市方面應該對廠家加強管理,非同一批次的商品,不能包裝在一起,以防再次出現這樣的情況。網友們,你們對此事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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