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碰瓷還是合理要求?一男子買到過期可樂後再買15瓶向超市索賠!

2020-12-15 飛訊閣

俗話說「民以食為天」。食品安全問題一直是很多人重點關注的問題。在日常購物的時候,我們經常會看一下物品的生產日期和保質期,以免買到過期的物品。

近日,一男子在超市買到了一瓶過期的可樂。該男子十分生氣,想去找商家理論,但是走到半路,心生「妙計」。到超市後,果斷買了十多瓶過期可樂,再向店家索賠。

事情具體是怎麼一回事呢?原來當日,男子去一個超市買了一瓶可樂,並且認為這個超市的位置也不算偏僻,規模也不大不小,所以根本就沒有多想就直接買走了。當該男子打開瓶子喝的時候,發現可樂是白味,如同喝水一樣。男子大吃一驚,慌忙看生產日期,竟然已經過期幾個月了。男子頓時怒火中燒,就去找店家。

在半路上,男子想到了一個辦法。匆匆趕回超市,一口氣買了十五瓶可樂,全是過期的。男子將可樂提出去一會兒,不多久又返回超市。男子告訴店家,買的可樂是過期的,要求店家加數倍賠償,因為這是有規定的。

店家聽到了後並不願意賠償。堅持聲稱男子應該是自己回去調包了,故意換成過期的可樂來碰瓷。還說自己的店裡面的商品都是嚴格質檢,定期檢查的,不會出現過期的商品。

男子聽到這話後猶如五雷轟頂。男子表示自己買可樂出去後,根本沒有走多遠,全程一直有監控,可以提供視頻證據。另外自己有保留購物憑證。還有商品都有生產批次號和分銷登記記錄,一切都可以查明。

看來該男子是「有備而來」,再加上本來自己就是受害者,估計店家應該要付出應有的代價了。有群眾表示,稍微正規的超市都會在商品快過期的前三個月把商品批發給周邊小商販。賣過期的就應該賠錢。還有人認為該男子的這種「碰瓷」能夠遏制一些黑心商家的不良行為。另外店家賠男子的錢可能還算是小錢,要是過期的商品讓人的生命健康受到了損害,可能花的錢遠不止這點了。

廣大網友,你們平時購物時是每件商品都會看是否過期嗎?如果遇到質量有問題的商品,你們打算怎麼做呢?

相關焦點

  • 在超市買到過期啤酒,索賠沒答覆男子怒了,超市:你是怎麼做的?
    我們來看看下面的這個關於買到過期食品的故事。隨著天氣的變暖,路邊的燒烤攤、大排檔越來越多,三五好友路邊一坐,喝啤酒擼串也成為很多人放鬆休閒的方式。可是前段時間河南的陶先生買啤酒的時候卻買到了過期的啤酒,讓陶先生氣憤的是,自己去超市買了7提啤酒,共28瓶啤酒竟然全部過期了。這讓他難以接受。
  • 家樂福買到過期面醬 專家建議合理維權
    消費者在超市買到過期食品,吃的時候才發現食品已經過期56天。商家說前幾天都承諾予以10倍賠償,消費者則表示商家態度惡劣,3·15維權就是為了爭口氣。  類似的案例還有很多,雖然在3·15這天,不少消費者的投訴都得到和解,但維權專家的觀點是,其實,消費者應該依法維權、合理維權,否則,過度維權容易推高維權成本。  案例1  消費者:大超市銷售過期食品  昨天是3·15消費者權益保護日,鄭州市民趙旭通過自己的方式維護了自己的權益。
  • 女子總在超市買到過期商品,查監控後發現,超市理貨員是她...
    去超市買東西不小心買到過期的商品是最令人糟心的事情因為退換貨很麻煩還要和商家鬥智鬥勇一番近日黑龍江雙鴨山的一家超市有一個女子連續買到過期商品前來索要賠償2000元經過協商後超市賠償了500元女子拿著錢離去後超市工作人員調取監控結果驚呆了他們發現這個女子每次在購買商品前都和一個男子有過交談
  • 女子在超市買到過期飲料,索賠一萬五遭拒,老闆:最多賠償一百!
    現如今我們的生活水平都提高了,並且也都住上了舒適的房子,現在的城市建設都比較合理,居民區附近都會有對應的超市來給我們提供便利!超市的存在確實方便了我們的生活,畢竟超市裡的物品比較齊全,甚至有時候趕上打折物品也比較便宜,因此很多人也都樂於去超市購物!
  • 申晨間|兩男子吃下過期方便麵索賠3000元,結果因敲詐勒索被抓
    依法維權、合理維權,是我們每個消費者的合法權利,但這種權利不能超越法律法規的規定。有時候,合法維權和敲詐勒索之間的距離並不遠。前不久,上海有兩名男子在超市內買到一份過期方便麵,他們在網上搜索了各種維權方式、且從平時的社會和工作經驗中得到「靈感」、決定向店員提出3000元賠償,而店員怕丟了飯碗不得不就範。
  • 男子在超市購物,食品發黴後索賠一千,超市:還在保質期內!
    據邱師傅說,自己家附近有一間超市,平時購物也都習慣於在超市裡,按理說超市的把關應該更加嚴格,但是自己卻在超市裡買到了發黴產品!由於自己的孫子平時喜歡吃夏威夷果,所以自己在超市裡順手就買了三盒,沒想到孫子這次只吃了幾個就不再吃了!這讓邱師傅覺得非常疑惑,為了弄清事情的真相,邱師傅也拿起試嘗了一下,這才發現味道跟平時確實不太一樣!
  • 男子買了過期小零食,上訴法院索賠十萬,店家:他是職業索賠人
    男子買了過期小零食,上訴法院索賠十萬,店家:他是職業索賠人在生活中,我們身邊充斥著各種各樣的副食店,為我們的生活提供了很多便利,由於副食店的零食品種繁多,也導致老闆對於貨物的清理和更換工作容易出錯。深圳的副食店老闆王先生進行就求助了記者,說是一名男子因為在他店裡購買了多件過期小零食,從而向法院起訴索賠十萬元,我們一起來看看是怎麼回事吧。
  • 超市買到過期啤酒,多次索賠遭拒,怒找媒體曝光:十倍賠償不算多
    隨著生活品質的提高,現在人們對於過期食品越的防範意識越來越強烈,不管在哪買東西都要看看是否在保質期內,才決定要不要購買。超市裡面物品齊全,每天都會有專人對過期物品進行定時清理,保證食品安全做到讓消費者滿意的程度,所以超市相比小賣部來說更讓人放心。但凡事都有例外,前不久鄭州的陶先生就在麥德龍超市買到了7提過期啤酒,下面就跟小編一起看看吧。
  • 消費者舉報在大潤發買到過期食品,維權時遭毆打;超市方否認
    2月28日,有三名來自四川的消費者反映,他們到大潤發南寧西鄉塘店買到了過期食品,於是向超市方投訴,結果過期食品不僅被超市方搶走,而且他們還被人拳打腳踢。 怎麼回事?
  • 在商場超市購買生產日期模糊或過期的產品,是否能要求商家索賠?
    但是有時候我們購買的商品沒有生產日期、超過生產日期或者印有兩個生產日期,這時候能否向商家進行索賠?案情簡介:2017年2月9日,原告林某在被告某超市購買了價格為6.9元的「紅油豆瓣醬」1瓶及其他商品。本案中,雙方對林某從超市購買「紅油豆瓣醬」這一事實不持異議,據此可以認定林某實施了購買商品的行為,且林某並未將所購「紅油豆瓣醬」用於再次銷售經營,超市也未提供證據證明其購買商品是為了生產經營。林某因購買到印有兩個生產日期的食品而索賠,屬於行使法定權利,且法律並未對消費者的主觀購物動機作出限制性規定。因此超市認為林某屬於職業打假而不是消費者的抗辯理由不能成立。
  • 超市買到過期食品 消費者獲退還貨款及十倍賠償
    在超市買到過期食品,您會怎麼辦?直接扔掉?還是回超市要求退貨賠償?近日,歷城法院開庭審理一起產品銷售者責任糾紛案,家住天橋區的周健(化名)在某大型超市買到過期食品,將超市訴至法院,要求退貨並十倍賠償。
  • 在超市買到11.8元的變質草莓要求商家賠償1000元,合理嗎?
    在沃爾瑪買到一盒變質的草莓後,昨天(3月13日)張偉決定向法院起訴,要求商家賠償1000元,「因為按照最新《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148條規定,消費者可以向商家追償1000元賠償金。」面對張偉的索賠要求,沃爾瑪表示,盒裝水果中有部分食品發生變質是不可避免的,但他們並沒有故意這樣做,只能接受支付顧客5倍的慰問金。
  • 海澱:15人犯罪團夥專買過期商品,敲詐超市,已被一網打盡
    日常生活中,在超市買到過期商品並不罕見,但是,每一次在超市都能買到過期的商品,然後找超市索賠。這到底是超市存在過錯,還是另有隱情呢?今年4月以來,上莊派出所接到轄區內多家超市報警,反映遭遇購物糾紛。有兩名顧客多次以買到過期商品為由,索要賠償,否則就去市場監管部門舉報。經過調查,民警發現索賠的顧客有問題。表面上他們有購物小票為證,確實買了過期商品。可實際卻是一個精心策劃的陷阱。據了解,超市過期的產品工作人員都會下架,但這夥人專門利用重新換貨的間隙,拿過期的商品結帳。然後跟超市索要5百到幾萬元不等的賠款。
  • 逛一次超市買到四件過期商品?超市稱都不是他們所售
    外地的打假人孫先生,稱在漢口後湖一家大型超市買到了四樣過期商品,在與超市交涉時,對方拒絕處理。超市方面表示,孫先生是一名打假人士,經查,這四樣過期商品都不是該超市的,因此暫不予賠償。一方面是投訴人聲稱證據確鑿,手上有購貨憑據和過期商品;另一方面,是超市覺得「事有蹊蹺」。昨日,雙方為此陷入僵持,超市表示將進一步收集證據。
  • 麥德龍超市買了過期的雞蛋,找超市索賠還被拒絕了?
    麥德龍超市買了過期的雞蛋,找超市索賠還被拒絕了? 前兩天,市民王先生在合肥的麥德龍超市買了一盒鮮雞蛋和兩盒土雞蛋,花了八十塊錢。等到家的時候,他認真的看了自己剛從超市買回來的三盒雞蛋,已經過了十天的保質期。
  • 在超市買到過期商品,男子討要說法被拒,男子:以後不來這裡了!
    大家在買東西的時候,一定會選擇去大型超市裡面買,因為大型超市會讓人覺得會比一些小店裡的東西讓人放心,那裡的蔬菜會很新鮮,東西的日期和質量也是比較有保障的。而且大超市裡也是不是的會高一些促銷活動,讓人能省到不少的錢。
  • 男子舉報超市賣過期餅乾,超市很不屑:他們是「職業」的
    寧波的陳先生就向媒體反映當地一家超市賣過期的餅乾,但是超市經理卻說這是陳先生是栽贓陷害,那麼問題來了到底是誰在說謊?小編根據媒體的參訪視頻對這件事進行了詳細的梳理,具體是誰在說謊就仁者見仁智者見智了。2.雖然陳先生根本就沒有買這兩箱過期餅乾,但是當時陳先生還是第一時間到超市去討要一些說法,可惜和超市方面溝通的不是很愉快,這才找到裡媒體反映情況。
  • 男子吃過期方便麵索賠500萬 最終自己被判刑8年
    買了4包方便麵,吃了後腹痛腹瀉,這才發現方便麵已過期。經過檢測,方便麵裡的醋包汞超標,黑龍江男子李海峰隨後向方便麵生產廠家提出450萬元巨額索賠。近日,河北隆堯縣法院一審以敲詐勒索罪判處李海峰有期徒刑八年六個月,並處罰金2萬元。
  • 網曝漳州萬達永輝超市違規銷售疑似過期臺灣飲料
    飲料有效日期當生產日期賣一市民在漳州萬達廣場永輝超市買到疑似過期飲料閩南網(微博)7月3日訊 6月22日,市民黃先生想購買一些飲料送人,於是他到漳州萬達商業廣場永輝超市挑選禮物,看到一款瓶身他買了11瓶,每瓶200元。可當打開外包裝盒後,黃先生發現,每瓶飲料上只有印著「有效日期:20150502」,以及「保質期限:3年」。
  • 知名便利店被曝售賣過期食品,還篡改小票日期,店員:碰瓷的很多
    知名便利店被曝售賣過期食品,還篡改小票日期,店員:碰瓷的很多便利店相信大家都有去過,尤其是那些24小時的便利店,更是方便一些夜貓子買夜宵什麼的。對於扒姐來說,這個視頻還是挺震驚的,因為扒姐本身很喜歡吃全家的東西,不管是熟食還是麵包什麼的。這個爆料視頻裡,還是比較清楚地看到一些過期食品的標籤的,而且還有小票在旁佐證。視頻發布以後,迅速就吸引了很多的關注,有的記者也到了視頻中提到的一些店鋪進行取證。不過卻沒有發現有過期食品,最多也就是保質期是今天,也就是1月8日0點截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