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蘭州日報全媒體記者張萬宏)1月3日,記者從省文化和旅遊廳了解到,我省將對全省旅行社開展清理檢查,嚴格旅行社資質管理,落實退出機制,以促進旅行社規範經營,保障遊客權益,維護良好的市場秩序。
全面落實旅行社退出機制
近年來,我省旅行社數量增長較快,極大地滿足了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旅遊需求,但同時也存在違規經營、長期停業等現象,影響旅遊市場健康發展。為促進旅行社規範經營,保障遊客權益,維護良好的市場秩序,省文化和旅遊廳決定對全省旅行社開展清理檢查,嚴格旅行社資質管理,落實退出機制。
本次清理對象為經批准經營旅行社業務的省內旅遊企業,清理長期不經營旅行社業務的企業,正常經營的督促其在全國旅遊監管服務平臺填報全部團隊信息,使用平臺電子合同,自有電子合同系統的要將數據與全國平臺對接。
據了解,此次檢查的事項包括,是否依法存入、增存、補足質量保證金;是否依法購買了旅行社責任險;一年內是否正常開展旅行社業務(2018年1月至12月)。
旅行社自行停業連續6個月以上將吊銷營業執照
我省將依據《旅行社條例》相關規定,督促旅行社按時足額繳納質量保證金或提交銀行擔保、購買旅行社責任險。對經責令整改而拒不改正的旅行社,吊銷其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有出境資質的旅行社報文化和旅遊部吊銷其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
省文化和旅遊廳將聯合市場監管部門查處去年自行停業連續6個月以上的旅行社,在市場監管部門吊銷其營業執照後,各地旅遊主管部門要及時依法辦理行政許可的註銷手續,有出境資質的旅行社報文化和旅遊部辦理行政許可的註銷手續。並對2018年未開展出境旅遊業務、截至2018年12月底未在全國旅遊監管服務平臺填報出境遊團隊信息或電子合同的出境遊旅行社,報文化和旅遊部取消其出境旅遊業務經營資格。
省文化和旅遊廳明確要求,各地旅遊部門要把嚴格旅行社資質管理、落實退出機製作為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創新旅遊市場監管方式的重要抓手,制定具體措施,開展專項清理。各地旅遊部門要嚴格依法行政,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七十條和《旅遊行政處罰辦法》第十二條規定,對符合退出條件的旅行社堅決吊銷、註銷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