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士們,先生們,新聞界的朋友們:
上午好!
為進一步規範福建沿海地區與金門、馬祖、澎湖間海上直接通航運輸管理,福建省臺辦和省交通廳於今天聯合舉辦《福建沿海地區與金門、馬祖、澎湖間海上直接通航運輸管理暫行規定》的新聞發布會,主要內容有兩項:一是福建沿海地區與臺灣地區海上通航模式及運營情況;二是介紹《暫行規定》的主要內容。下面,我分別作簡要介紹。
一、福建沿海地區與臺灣地區海上通航模式及運營情況
目前,大陸與臺灣地區之間海上通航存在多種不同模式,我省是大陸唯一具備全部通航模式的省份,其中兩岸貨櫃班輪試點直航和「小三通」兩種模式為我省獨有。
(一)兩岸貨櫃班輪試點直航
1997年4月19日,我省與臺灣地區海上貨櫃班輪試點直航航線開始運營,臺灣方面稱為「境外航運中心定點直航」,參航口岸為福州、廈門和臺灣高雄,參航企業均為兩岸擁有國際航運經營資質的船公司,參航船舶為兩岸資本的方便旗船舶(臺灣稱為權宜輪),進出對方港口的船舶均需升掛對方旗和查驗船舶相關證書並籤注;主要運載我省出口到歐美的中轉貨櫃,所運載的貨櫃均為中轉貿易貨物,而我省於臺灣的直接貿易貨物無法進入臺灣本島。目前狀況為船通但直接貨不通。
九年多來,兩岸共有10家船公司計10艘船舶參加海峽兩岸貨櫃班輪試點直航(其中大陸6家/6艘、臺灣4家/4艘)。自1997年4月19日首航至2006年6月底海峽兩岸貨櫃試點直航運營進展順利,投入兩岸試點直航的10艘船舶共運營15954航次,承運中轉貨櫃413.52萬TEU。總體呈逐年遞增趨勢,但增勢逐年趨緩。
(二)兩岸三地彎靠運輸
1997年,我省開放口岸與臺灣地區兩岸彎靠航線航線開始運作,參航口岸為福州、廈門和臺灣高雄、基隆、臺中等,參航企業均為兩岸擁有國際航運經營資質的船公司,既有貨櫃班輪運輸,也有不定期散雜貨運輸,參航船舶為兩岸資本的方便旗船舶(臺灣稱為權宜輪);主要運載我省出口到臺灣的直接貿易貨物,參航船舶必須繞道日本石垣或香港轉關換單後才能進入臺灣本島。目前狀況為貨通但船不直接通。
其中兩岸三地彎靠貨櫃班輪航線於1998年開始正式運作,我省省輪總、馬尾華榮等4家船公司5艘貨櫃船,臺灣地區2家船公司2艘貨櫃船經營福州、廈門經日本石垣或香港中轉至臺灣高雄、臺中、基隆等港的兩岸定期航線。2003年至2005年底,我省參與兩岸彎靠航線貨櫃班輪航線的船舶共運營1222個航次,承運貨櫃30.17萬TEU。
1997年7月4日,由臺灣富國新海運公司的巴拿馬籍「富國興」輪承載首批向臺灣地區間接出口的6070噸河砂由福州港經日本石垣運抵基隆港,為我省兩岸三地彎靠不定期散雜貨運輸拉開了帷幕。自此以後,兩岸資本的方便籍船逐漸成為兩岸散雜貨運輸的主力。目前,我省共有5家航運企業的14艘船舶經交通部批准從事臺灣海峽兩岸間不定期散雜貨物運輸。
(三)福建沿海地區與金門、馬祖、澎湖間海上客貨直航(簡稱「小三通」或「福建模式」)
2001年1月2日,福建沿海地區與金門、馬祖、澎湖間的海上直航開始運營,臺灣方面稱為「試辦金門、馬祖與大陸地區通航」,參航企業均為兩岸擁有經營資質的船公司,參航船舶為兩岸註冊的船舶,採取懸掛公司旗和另紙籤注等方式;主要運載福建沿海地區與金門、馬祖、澎湖間往來的兩岸旅客和我省輸出到金門、馬祖、澎湖的砂石等建築材料,參航船舶可直接進入臺灣地區的金門、馬祖和澎湖。目前狀況為船通貨通人通,掛旗方式突破。
福建沿海地區與金門、馬祖、澎湖間海上客運直航於2001年1月2日開始正式運作,目前直接對臺客運碼頭有廈門港和平客運碼頭、福州港馬尾客運碼頭、莆田湄洲島對臺客運碼頭、泉州港南安石井碼頭等。兩岸已開闢廈門-金門、福州馬尾-馬祖、泉州石井-金門三條定期客運班輪航線,另有漳州和莆田湄洲島至金門、泉州至澎湖4條海上客運航線(個案)。海峽兩岸先後共投入13艘/3129客位船舶,其中大陸方投入5艘/1371客位,臺方投入8艘/1758客位。馬尾-馬祖線投入4艘/480客位(均為臺方船舶)。廈門-金門線投入8艘/2401客位,其中大陸投入4艘/1123客位船舶,臺方投入4艘/1278客位。泉州-金門線投入1艘/248客位(大陸船舶),2001年1月2日至2006年6月底雙方船舶共運營12831航次,運送旅客153.96萬人次。
福建沿海地區與金門、馬祖、澎湖間海上貨運直航於2001年8月27日開始正式運作,目前已開闢福州、廈門、泉州、漳州和莆田至金門、以及福州、廈門、泉州和寧德至馬祖9條不定期散雜貨運航線。海峽兩岸先後共投入24艘/21809總噸貨船,其中大陸方投入20艘/17613總噸貨船,臺方投入4艘4196總噸貨船。2001年8月27日至2006年6月底雙方船舶共運營3613航次,運載貨物434.75萬噸。
二、《福建沿海地區與金門、馬祖、澎湖間海上直接通航運輸管理暫行規定》主要內容
為維護福建沿海地區與金門、馬祖、澎湖間海上直航運輸秩序,保障運輸安全,促進福建沿海地區與臺灣金門、馬祖、澎湖間海上直航航運市場的健康發展,在總結五年多來運作情況的基礎上,依據《臺灣海峽兩岸間航運管理辦法》(交通部1996年6號令)、《關於實施<臺灣海峽兩岸間航運管理辦法>有關問題的通知》(交水發〔1996〕941號)和《關於加強臺灣海峽兩岸不定期船舶運輸管理的通知》(交水發〔2002〕552號)等有關規定,並結合福建沿海地區與金門、馬祖、澎湖間海上直航的實際,我們制定了《福建沿海地區與金門、馬祖、澎湖間海上直接通航運輸管理暫行規定》。
本《暫行規定》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
(一)運輸市場管理
福建沿海地區與金門、馬祖、澎湖間海上直接通航的運輸管理由福建省交通廳實施。國務院交通主管部門根據國家有關政策和市場供需情況決定許可或者不許可。經過國務院交通主管部門許可的船公司和船舶核發《臺灣海峽兩岸間水路運輸許可證》和《臺灣海峽兩岸間船舶營運證》後可進入這個市場。
(二)可參與申請許可的範圍
目前,只能由在兩岸註冊的航運公司和船舶參與「小三通」航線經營,現階段原則上由在福建省和金門、馬祖、澎湖註冊的航運公司自有或經營的在兩岸登記註冊的船舶經營上述航線,外輪(包括方便旗船或臺灣所稱權宜輪)不得介入。
(三)申請手續辦理
福建省省屬航運公司直接向福建省交通廳提出申請;福建省非省屬航運公司通過所在地設區市交通主管部門向福建省交通廳提出申請。金門、馬祖、澎湖航運公司須委託具有代理外貿運輸船舶經營權的船舶代理公司向福建省交通廳提出申請。福建省交通廳受理窗口為福建省交通廳水路運輸行政許可受理處,設在福建省運輸管理局。
福建省交通廳在收到完整的申請材料20日內審核完畢,轉報國務院交通主管部門審批。對臺灣地區航運公司提供的船舶技術資料,福建省交通廳在轉報國務院交通主管部門前徵求福建海事局意見。
(四)申請材料內容
1、船舶資料,包括所有權證書、船籍證書、噸位證書、適航證書,租船的還應提供光租或期租合同複印件;
2、海運提單(樣本);
3、公司資信證明;
4、公司營業執照(複印件);
5、董事會成員名單(無董事會可免交);
6、董事長或公司法人代表身份證明;
7、公司旗標識圖案;
8、臺灣地區金門、馬祖、澎湖的航運公司還應提供經國務院交通主管部門認可的有關機構出具的見證文書。
(五)船舶代理公司管理
福建沿海地區與金門、馬祖、澎湖間海上直接通航的船舶代理業務,由具有代理外貿運輸船舶經營權的船舶代理公司經營。船舶代理公司由航運公司自行選擇。船舶代理公司按規定必須及時將所代理的航運公司名稱、船舶名稱、公司旗標識圖案、船舶航線等情況報備省口岸辦和省交通廳,同時每月10日前應將上一月所代理船舶的統計資料報送福建省交通廳。
(六)掛旗方式管理
福建沿海地區與金門、馬祖、澎湖間海上直接通航船舶在雙方通航港口間航行時只掛公司旗,進出對方港口時不升掛對方旗。
(七)通航管理
直航船舶進出港口,除航行安全、防止汙染或其他特殊原因外,不強制引航。但參航客運船舶首航前必須實行試航制度,同時要申請強制引航。待參航客運船舶和船長充分熟悉航線和航道後,可申請並經海事、港政等相關部門同意解除強制引航。
福建沿海地區與金門、馬祖、澎湖間海上直接通航已納入交通運輸行業規範化管理。所有申請投入該航線的營運船舶應按照《暫行規定》的要求,正式辦理《臺灣海峽兩岸間船舶營運證》。從事「小三通」客貨運輸業務的航運公司及船舶,應嚴格按照許可範圍經營,並隨船攜帶國務院交通主管部門核發的《臺灣海峽兩岸間船舶營運證》,接受海事部門的監督檢查,嚴禁無證營運或超範圍營運。
海事部門加強水上交通安全秩序監管,並將根據氣象條件或安全設施不足等原因,暫停某一航班通航。
(八)「小三通」航運市場信息管理
為讓社會各界了解福建沿海與金門、馬祖、澎湖間海上客運航線的運力、運量及船舶實載率等情況,保障福建沿海與金門、馬祖、澎湖地區間海上客運航線的航運市場健康有序發展,我廳將定期或不定期通過相關網站或媒體將獲準從事福建沿海與金門、馬祖、澎湖間海上客運直航的船公司、船舶核定客位數、各航線進出的旅客人數,運輸船舶航次實載率等信息向社會公布。
(九)港口收費標準
直航船舶在福建省沿海港口的費用參照現行《交通部港口收費規則》(外貿部分)標準計收,相關港口可根據本港具體情況和金門、馬祖、澎湖港口對大陸船舶的收費情況制定優惠辦法,報國務院交通部門、福建省交通廳和福建省價格主管部門備案後執行。
最後,我宣布,從即日起《福建沿海地區與金門、馬祖、澎湖間海上直接通航運輸管理暫行規定》正式頒布實施。2001年1月2日開始,採用以「個案」、「專案」、「通案」處理的非完全規範化管理方式運作了五年多的福建沿海地區與臺灣馬祖、金門、澎湖間海上直航,從此正式轉為完全規範化管理方式運作;為全面實現海峽兩岸海上直接通航,邁出了歷史性的一步,打下了良好的基礎;為進一步促進海鮮兩岸人員往來和經貿發展,都具有實質性的意義。
謝謝新聞界的朋友!